继承法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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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 承 法,一、继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二、遗产的概念及范围 三、遗产转移的方式 四、遗产处理,重点:,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一、继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一)概念,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确定遗产权利归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基本原则,继承人 依法取得 被继承人 遗产 的权利称为继承权。,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遗留财产的死者,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1、依法保障公民个人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每一顺序继承人中,在同等的条件下,不分男女都享有平等继承权;,被继承人不分男女都有同等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夫妻间都有平等的继承权。,3、养老育幼

2、原则;,对年老、年幼、胎儿及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权益,实行特殊的保护。,4、和睦团结、互谅互让原则;,5、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二、遗产概念和范围,1、遗产概念,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范围,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范围,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1、抚恤金:,抚恤金是有关机关发给死者家属或被抚养人的,以作精神安慰之用;,2、保险金:,保险合同中已有指明的受益人;,权利继承问题,承包经营权、租赁经营权、房屋租用权等

3、民事权利一般不能继承。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例1,原告:李某某。被告:某村村委会。李某是村里的养殖技术员。1993年村里决定将10亩鱼塘承包给村民,李某以每年向村里交1万元为条件,获得了承包权。由于李某管理得当,效益丰厚。,案例1,不料1998年8月李某不幸死亡,李某去世后,他在外地打工的儿子李某某回村管理鱼塘,村委会通知李某某,村里要收回鱼塘,因承包人李某已经死亡。李某某认为,父亲的其他遗产他已经继承了,,案例1,鱼塘承包期为10年,他当然也可以在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继续承包。村委表示李某某无技术特长,不能由他继承承包,但考虑到李某在鱼塘投入不少资金,决定宽限到当年收获后再收回鱼塘。为此,

4、李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他的继承承包鱼塘的权利。,案例1,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鱼塘承包权不能继承,故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王老汉有三个女儿,女儿先后出嫁后感到寂寞,于是将侄子甲收养为子。父子俩开了一个铁匠作坊,收入可观,于是将原茅草房推倒,新建了8间瓦房。王老汉去世后,三个姐姐要求分割8间瓦房。甲提出他要3间,理由是他是父亲的儿子,且目前已有妻室,少了住不下。但三个姐姐认为,应均分,即每人2间。问:此案如何处理?,家庭共有财产与遗产,甲:5间房子。,三、遗产转移的方式,(一)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

5、赠,著名影星陈晓旭,2007年5月13日,患癌症去世,终年42岁,据说她得知身患重病后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割,一部分留给家人,一部分捐给佛教,第三份赠给“陈晓旭慈善基金会”。,三、遗产转移的方式,(一)方式:,(二)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概念及适用,(1)概念,(1)概念,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均是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方式。,(2)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的;,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

6、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张某死亡时遗留下的遗产有近30万元,他尚有妻子、女儿、儿子、哥哥、孙子、儿媳妇等亲属,张某未留有遗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儿媳妇和孙子不享有继承权 B.只有哥哥不享有继承权 C.只有儿媳妇和哥哥不享有继承权 D.哥哥、儿媳妇和孙子都不享有继承权,D,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三有一哥一姐,张三已婚有一名女儿,张三的父母健在。请问张三不幸去世后,留有的个人6万遗产,如何分配?,案例3,原告

7、:李丁,12岁。原告:王某,女,38岁(李丁的诉讼代理人);被告:李乙,43岁。1960年,李某与沈某结婚后生有李甲与李乙。李甲与王某结婚,并生有一女李丁。,李某,沈某,李甲,李乙,王某,李丁,3间,1.5间,1.5间,胎儿能否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 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 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法理分析:,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主体。但为了维护胎儿的利益,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这一规定既坚持了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原则,又对胎儿的利益给以切实的保护。

8、,应当保留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应当保留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应当保留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应当保留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应当保留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应当保留

9、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应当保留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应当保留未出生胎儿的继承份额,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3、代位继承:,(1)概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 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来继 承被继承人遗

10、产的制度。,甲,被继承人,被代位人,代位人,张三在其父之前去世,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留有的个人60万遗产,如何分配?,张三在其父之前去世,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留有的个人60万遗产,如何分配?,张三在其父之前去世,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留有的个人60万遗产,如何分配?,张三在其父之前去世,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留有的个人60万遗产,如何分配?,(2)代位继承特点,被继承人后死亡,继承人先死亡; 代位继承人只限于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

11、 其继承的份额只限于被代位人应得的份额。,陈某,杨某,陈甲,李某,李甲,李乙,10万,5万,5万,原告:李乙。被告:李甲。陈某与杨某生育女儿陈甲。陈甲与丈夫李某生育子女李甲、李乙。陈甲于1998年去世。然后杨某、陈某相继去世。遗产10万元。该遗产由李甲保管并声称由其独自一人继承,故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案例4,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陈甲先于父母死亡,并留有子女数人,符合代位继承的要件,在陈某死后,外孙子女李甲、李乙都有权代替其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故法院对李乙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4、转继承,(1)概念,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他(她)的

12、法定继承人承受。,转继承,甲,被继承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人,张三之父 去世后,在分配遗产前张三不幸遇车祸身亡,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所留下的个人60万遗产,如何分配?,张三之父 去世后,在分配遗产前张三不幸遇车祸身亡,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所留下的个人60万遗产,如何分配?,(2)特点,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后死亡;,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只限于继承人应得的份额。,案例5,某老人张某一生没有婚嫁,拥有三间砖瓦房,后来收养一女田某,田某与丁某婚后与张某在一起生活,并生有一子丁力。张某于

13、02年9月30日病故,田某因患肝癌在张某死后不久也死亡。,问:张某的遗产如何处理?,案例5,张某,田某,丁某,丁力,3间房,3间,1.5间,1.5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后死亡,继承人先死亡; 在转继承中,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后死亡。,代位继承人只限于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转继承人是死亡子女的法定继承人,(三)遗嘱继承,1、概念,(1)遗嘱,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先作出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定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2

14、、遗嘱的内容、有效条件和形式,(1)内容,指定遗嘱继承人;,指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名称、种类、数量、地点;,标明立遗嘱的时间、遗产使用要求和条件;,指定遗嘱执行人;,安排死后的其它事务。,(2)条件,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3)形式,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3、下列情形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四、遗

15、产的处理,(一)有人继承遗产的处理,继承开始的时间死亡,案例讨论:,甲和父亲带着12岁的儿子进山打猎,遭遇雪崩,三人全部遇难。闻听此讯,甲的妻子当即悲痛而死。甲的母亲和甲的岳父料理完丧事后,为争得甲父的12万元遗产和甲与妻子共有的18万元财产发生了争执,请问法院将如何判?,司法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推定辈份高者先死亡;几个人如果辈份相同,则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甲父先死,三人死亡的时间推定,甲父先死,其次甲死,最后甲的儿子死 甲的妻子也死,12万,甲母,甲

16、,(6万),其次甲死,(9+6=15万),甲母,甲妻,甲子,甲子死,(5万),(5万),(5万),(5万),甲妻,(5万),9+5+5=19,甲的岳父,(6万),=1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与否的意思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然后就余下的遗产进行继承。,(二)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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