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_1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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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 七 章,教 学 案 例,案例1 案例2 案例3 案例4 图片案例 国防白皮书 马加爵案,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况;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运行机制;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学内容,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二我

2、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一)法律的一般含义(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 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一)法律的一般含义,(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二我国社会主

3、义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含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含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 法律制定 (二) 法律遵守 (三) 法律执行 (四) 法律适用,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全国人大 及其常委会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律和基本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特别行政区 立法机关,行政规章,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本行政区的法律,法律制定程序:,法律案 的提出,(二) 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依法承担 并履行义务,依法享有 并行使权利,案例1,1999年付中武从随州市委党校毕业,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最后进了洪山镇教育站。付中武认为这种分配与市里有关文件不符,而且当地在用人制度上还存在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多次找镇领导、区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反映自己的情况,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他想起了

5、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全国人大代表梁建国,想借他的身份把此事圆满解决。于是以梁建国名义给湖北省委书记一封信。2001年梁建国起诉付中武,要求付中武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2.8万元。,(三)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法律执 行主体,一类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另一类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四)法律适用,法律适用

6、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机关,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立 法,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行政执法,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法治的含义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任务,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7、,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法治的含义,法 治,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 理念和方法,,(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1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 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3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4 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 5 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6 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观念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 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法律权利与法

8、律义务观念,(一)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观念,(一)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从来源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为或不作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义务要求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首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其次,每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都有法定界限。

9、,(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总量上的等值关系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依照法律规定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法律权利,平等地承担和履行法律义务。,杀人狂魔 邱兴华在二审庭上,(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案例: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上诉期间,袁表示希望能把自己的巨额资产回赠给社会,手写了捐赠书。据测算,仅袁在印尼一家石油公司的股

10、份就高达495亿人民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宝璟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讨论:袁宝璟表示捐赠巨额资产,为何人民法院仍维持死刑判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居住期限等有任何差别,都要给予平等对待,从而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1、,国防白皮书,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一)国家安全的含义 (二)传统的国家安全 (三)新的国家安全观,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一)国家安全的含义,国家安全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守岛官兵在西沙群岛海边巡逻,(二)传统的国家安全观,政治安全国防安全,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政治安全: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安全: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政治安全: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

12、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网络安全法律制度 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一般法律制度,国家安全法 刑法 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投敌叛变罪叛逃罪 间谍罪 资敌罪,国防安全法律制度,国防法 反分裂国家法 兵役法 军事设施保护法 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证券法 保险法 矿产资源法 节约能源法,经济安全法律制度,网络信息

13、安全法律制度,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安全法律制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消防法 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四)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义务为的义务 (六)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器材,

14、案 例 2,政治安全法 http:/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马加爵案,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一)法律思维方式 (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一)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逻辑、原理和精神,来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讲法律 讲证据 讲程序 讲法理,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因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而刺杀公务员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先后有周一超的老师、同学、嘉兴市民、周一超母亲的同事及其街坊邻居等共计429人,分别联名

15、写信给法院请求给周一超留条生路。嘉兴学院法律系科研协会曾接受周一超母亲的委托,对该案进行民意调查。被调查人范围为嘉兴市企业职工、公务人员、教师学生、医务人员、个体户、无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等。除了109的民众认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外,834的民众认为,应给周一超一条生路,判处死缓,以观后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一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赔偿被害人死亡补偿费、医药费等损失合计68000余元。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并于2004年3月2日下午对周一超执行了死刑。,法院的做法是讲法律吗?,案 例 3,案 例 4,2005年4月,南京一所大学的大四学生王某因对老师给自己修改的论文不甚满意,心怀愤怒。他邀请该老师到校外的一家餐馆吃饭,同去的还有另一位同学刘某。饭后,王某和刘某带着该老师去某洗浴中心“潇洒”。谁知,桑拿过后,王某狡猾地留下了该老师嫖娼的证据,并集结刘某及另一位学生向该老师敲诈12000元钱。 最终,受害老师选择了报警,3名涉案学生均被抓获归案,并被检方以涉嫌敲诈罪提起公诉。 1、如何看待本案中学生的行为? 2、其中一名学生狡猾地留下了该老师嫖娼的证据,是否讲证据? 3、老师嫖娼有背师德也违反法律,若被他人知晓,其名誉将受到一定影响,他 却选择了报警,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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