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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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10/20,刘永华,1,劳动关系管理,主讲:张杨,2018/10/20,刘永华,2,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一、劳动关系比较多的情况下也叫劳资关系。广义: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发生的各种劳动关系。,2018/10/20,刘永华,3,狭义: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单位发生的关系。,2018/10/20,刘永华,4,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一定范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2018/10/20,刘永华,5,劳动法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

2、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2018/10/20,刘永华,6,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2018/10/20,刘永华,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2018/10/20,刘永华,8,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在劳动过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20

3、18/10/20,刘永华,9,4、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的给付为主要内容。,2018/10/20,刘永华,10,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2018/10/20,刘永华,11,基本特征,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018/10/20,刘永华,12,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

4、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2018/10/20,刘永华,1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2018/10/20,刘永华,14,2、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

5、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2018/10/20,刘永华,15,3、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2018/10/20,刘永华,16,4、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

6、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2018/10/20,刘永华,17,二、劳动法律关系 (一)概念: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调整的结果。,2018/10/20,刘永华,18,(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

7、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2018/10/20,刘永华,19,(2)劳动法律关系不仅仅反映劳动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给具体劳动关系以积极的影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2018/10/20,刘永华,20,2、区别: (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是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2018/10/20,刘永华,21,(2)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

8、法定的权利,2018/10/20,刘永华,22,(4)劳动法律关系的成立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为构成要件,劳动关系的成立要件以主体双方的合意及劳动者的实际劳动为成立要件。,2018/10/20,刘永华,23,(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2018/10/20,刘永华,24,(四)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2018/10/20,刘永华,

9、25,劳动者具备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2018/10/20,刘永华,26,什么劳动权力能力? 什么是劳动行为能力?,2018/10/20,刘永华,27,一般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 2、具有劳动能力,2018/10/20,刘永华,28,2、内容 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2018/10/20,刘永华,29,3、客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2018/10/20,刘永华,30,劳动行为 劳动报酬 劳动条件,2018/10/20,刘永华,31,4、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

10、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1)行为 (2)事件,2018/10/20,刘永华,32,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1、劳动法律法规 2、劳动合同 3、集体合同 4、民主管理,2018/10/20,刘永华,33,5、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2018/10/20,刘永华,34,第二节 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2018/10/20,刘永华,35,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

11、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2018/10/20,刘永华,36,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2018/10/20,刘永华,37,注意:集体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018/10/20,刘永华,38,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2018/10/20,刘永华,39,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

12、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2018/10/20,刘永华,40,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2018/10/20,刘永华,41,集体合同的特点,1、主体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整体,区别于一般劳动合同; 2、内容主要是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对全体职工有效。,2018/10/20,刘永华,42,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2018/10/2

13、0,刘永华,43,问题:集体合同是否对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新招用的员工有效?,2018/10/20,刘永华,44,一、集体合同的订立 (一)集体协商的代表人数: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2018/10/20,刘永华,45,产生: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2018/10/20,刘永华,46,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14、2018/10/20,刘永华,47,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第二款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2018/10/20,刘永华,48,工会法第九条第五款: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2018/10/20,刘永华,49,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2018/10/20,刘永华,50,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2018/10/20,刘永华,51,代表的变更: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

15、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2018/10/20,刘永华,52,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2018/10/20,刘永华,53,(二)集体协商的程序1、协商邀请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2018/10/20,刘永华,54,2、协商

16、前的准备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2018/10/20,刘永华,55,(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4)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2018/10/20,刘永华,56,3、协商进行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2018/10/20,刘永华,57,(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2018/10/20,刘永华,58,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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