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57131228 上传时间:2018-10-1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修改整理后共10页)(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目录目录第一章 发起人2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成立2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2第四章 注册资本3第五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4第六章 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6第七章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7第八章 税务、财务、审计8第九章 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8第十章 违约责任9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9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10第十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10经_省_批准,_公司和_公司、_公司及_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基于此目的,各方发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股份公司和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重

2、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第一章 发起人发起人第一条第一条 股份公司发起人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为: 1_公司(以下简称“A 公司” ) 法定地址:_ 2_公司(以下简称“B 公司” ) 法定地址:_ 3_公司(以下简称“C 公司” ) 法定地址:_ 4赵 XX 性别:_,年龄:_岁 身份证号码:_ 5钱 XX 性别:_,年龄:_岁 身份证号码:_ 6孙 XX 性别:_,年龄:_岁 身份证号码:_ 7李 XX 性别:_,年龄:_岁 身份证号码:_ 第二章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成立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第二条 发起人经充分协商,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A 公司和 B 公司将各自

3、重组后的部分资产折资入股,C 公司等另外_家发起人投入现金,共同发起在_省_市注册成立股份公司。第三条第三条 股份公司名称:_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第四条 股份公司为永久性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第五条第五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_。 第四章第四章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第六条第六条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4、_万元,具体数额以有关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第七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为: 1A 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1) 经评估的与_相关的资产: _ _ (2)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权益: _ _ 2. B 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下属_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权益。 _ _ 3. C 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元。 4赵 XX 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元。 5李 XX 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元。 6孙 XX 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元。 7李 XX 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元。第八条第八条 各家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

5、评估后的净资产数额及比例为: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为_万元,其中:A 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B 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C 公司投入的现金数额为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赵 XX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钱 XX、孙 XX、李 XX 投入的净资产数额各为_万元,分别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和。 第九条第九条 各家发起人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

6、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数额作为其认购公司股份的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的_%的折股比例,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数额,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的实际数额为准。 第十条第十条 为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证券主管机关提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_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额,以国家证券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第五章第五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由国

7、家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同时,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须取得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批准。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发起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将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一次性投入股份公司,并在股份公司注册登记后 60 天内,办理完毕有关财产和权益的转让手续。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发起人享有如下权利:1、有权按本协议书规定的认购方式认购其享有股份数额;2、在股份公司股款缴足后,有权在第一次股

8、东会上行使作为发起人的权利;3、对股份公司筹建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监督设立费用的开支情况;4、协商推荐股份公司首届董事候选人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并交股东大会选举通过;5、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享有股份公司股东权利。6、因其他发起人违约并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因其他股东的原因造成损失时,有权追究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7、公司成立后,有权要求公司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8、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时,发起人有权依其原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新股。9、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共同决定筹建期间的重大事项10、参与起草和审议股

9、份公司章程;11、审查资产评估结果,参与财产移交;12、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于公司的财产依各自认购的比例和法律规定行使返还请求权。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为明确发起人责任并保证各发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份公司设立工作的合法进行,同时为了确保股份公司成立后的正常运转,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如下义务:1、 发起人必须按时足额履行认购股份的义务,并确保投入股份公司资金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投入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股份公司所有或依法经营管理。不能按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履行出资义务时,必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和赔偿,并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2、 发起人授权成立筹备委员会,将负责股份公司设立的具体工作

10、;筹备委员会成员将承担因工作错误而引起的责任,发起人对筹备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3、 股份公司因故不能成立,对设立股份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发起人中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股份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设立,由该方发起人负责赔偿,如果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方实际过错情况,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股份公司设立后,不能抽回认股的资金;4、 发起人必须对因发起人过错而使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受到的损害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5、各发起人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及时提供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所必需的全部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及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各发起

11、人应为筹委会设立股份公司的行为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6、如因不可抗力或客观情势发生重大变化而于股份公司设立不利时,发起人会议作出不设立股份公司的决定的,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经审计确认后,由发起人按各自认购的比例分担;7、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A 公司、B 公司、C 公司、赵 XX、钱 XX、孙 XX、李 XX同意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规定以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比例,对下列情况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公司的利益

12、受到损害,应当对股份公司承担赔偿责任。8、担经各发起人协商一致,发起人因履行出资义务而产生的税费由该发起人自行承担。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为确保股份公司设立过程的合法性及设立后的发展,各发起人作出如下承诺:1、各发起人及其所投资的企业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股份公司签署关于股份公司设立后生产经营、后勤保障、专利许可、技术服务、商标使用方面的合同,并将严格执行所签合同;2、在股份公司设立后,不再投资、增设、经营与股份公司所经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项目与业务;3、发起人因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所发生的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发起人之间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

13、以其对股份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各方出具的公司设立所需登记文件是真实、准确、全面的; 第六章第六章 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发起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员共_人,其中 A公司_人,B 公司_人。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各发起人委派一名代表组成股份公司筹委会,并由代表按出资比例选举一名筹委会主任。筹委会全权代表全体发起人办理股份公司注册的所有事项。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筹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制作设立股份公司的各种文件;2、协调各发起人之间的关系;3、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并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的一切必要的批准、许可和同意;4、其他与股份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宜。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为进行股份制改组、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工作,发起人同意支付不超过人民币_万元,作为筹委会和各中介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的前期费用,该费用计入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费用。在股份公司设立前,进行上述有关工作所需支出的费用暂时由发起人垫支。股份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各发起人按认购股份比例分摊。第七章第七章 股份公司的组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