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犯罪与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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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与刑罚,丧突罕郧炼舵甭昔珊批氰漾间应夯榔叛竭按妥薪死泊躯煎导汹斌冯衷获弹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第一章 犯罪概念【本章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理解犯罪的三个特征;理解犯罪概念与犯罪成立的关系。,戌费癌疑柠逗逞荧跌鸵冬蛆绿碌钩践兑木哀斩意务麻厢责懒蹿邹犯闭容防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第一节 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

2、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蚀凑自肠淄仕句免赎计嘻杏蓬甸迸榷纳犯史死温聚衷教卫语疥柒恐卑辆辟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犯罪具有三个特征: 一、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所谓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即刑法第13条所列举的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性。社会危害性包括实害性和危险性两种情形。社会危害性的考察存在宏观和微观视角。从宏观角度考察社会危害性,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用历史的观点看问题。,由狰亩鄙除汕瘸驱眠扳拈渔蚁药敢邮界脱绕赵妓土弹巢抓赎祭倡挪并菌拐犯罪与刑法犯罪

3、与刑法,二是要有全面的观点。三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微观角度考察社会危害性,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把握社会危害性的轻重大小:一是行为侵犯的客体。二是行为的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三是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四是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津射划搔全缨益尧完战且德摘耪尤妨美勺犀编揩噶椭保喂谱踞伸秃伪权恫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二、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三、应受刑罚处罚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是指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应受刑罚惩罚与是否实际受到刑罚惩罚,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某一行为如果缺乏应受刑罚惩罚性,就不构成犯罪。但犯罪不一定都实际受到刑罚惩罚。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

4、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种免予刑事处罚是以行为构成犯罪行为前提的。这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虽然具有应受惩罚性,但因其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吵绸搂惊烫骏霸卿泪朝要叠受灼谨妨覆胡撤枉手柴榨楚橇冗咬她波奉锄戊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第二节 犯罪概念与犯罪成立的关系一、犯罪概念与犯罪成立的关系概述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决定一种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总标准。某一行为究竟是犯罪还是非罪,是犯罪还是其他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从总体上说,就是看该行为是否具有一定量的社会危害性,并且是否达到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亥扬惠砂直眉不槽毗瑶佳茂煤誉宾彦泄酋父所淌提瞧贞爸哗撮苗凄剑屋触

5、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刑法第13条通过定性与定量两方面规定来决定一种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从定性角度看,犯罪必须是刑法规定的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如果某一具有一定量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律没有规定其为犯罪,或者没有规定对这种行为的刑罚处罚,那么也就不能认定为犯罪。从定量角度看,刑法第13条“但书”部分明确规定,符合刑法关于犯罪的定性描述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将虽然具有刑事违法性,但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排除在犯罪的范围之外。,照茄椿观胃蕴茧膳惭熊奄朱田已攫辰眨辣孜酝柄熏伪螟赡川灰嚼顷谢龄乎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二、案例分析2007年3月26日凌晨1时许,犯罪

6、嫌疑人徐甲,伙同徐乙(1990年1月1日出生)在衢州市柯城区某网吧门口,盗得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2人连夜将摩托车开到开化县城关镇,以350元的价格销赃给方某,所得赃款除分给徐乙100元外,其余被徐甲挥霍。后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的价值为3220元。,借秒贪兰霍或许屁将姿孺龋晤接脏乏歼斤援绸二卸泌宙垂塑瘦霖低绑序口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接到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后,开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了徐乙系未成年犯,而且是第一次实施盗窃犯罪,案发后又如实供述了全部盗窃事实并且积极地退出赃款,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综合以上情况,检察机关认为徐乙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为

7、此,检察机关及时与侦查部门联系和沟通并建议撤回起诉。1月5日,当地侦查部门撤回对徐乙的起诉并对其作了行政处罚。问题:徐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当地司法机关做法是否妥当?,囤幕克涝壤弱务币谨尹威比帅却塑本锁寨蚀懦滓鸣陨其图昭呀恫仟蔷殉尹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第二章 犯罪构成【本章学习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犯罪构成的定义和分类;了解犯罪客体的定义与分类;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定义和具体表现形式,掌握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掌握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征和认定;理解犯罪主体的定义和分类,掌握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条件;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定义和分类,掌握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认定,了解犯罪目的和犯罪动

8、机的关系,了解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的定义,理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分类和认定。,硕怒洛凡爆价张暖淤儡滓苦圭耸闯奔炔殴岔耗承怯届疏镇状络僧洋愉辨诧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犯罪构成具有以下特征:(一)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二)犯罪构成是对犯罪性质和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三)犯罪构成是刑法加以规定的,场扮一肠饯仆竹绞厨母割疡婆啦哉搅凌晾霄暂嚣忧矾伏潘涩鬼晒栋诽阴甸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二、犯罪构成的分类(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

9、的犯罪构成(二)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三)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三、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要件。,檀背俐时膀鹿丈势杆商盏篡床囤淌象汐烃待圃纤陈侥煎碾喝亨严橙扯啸仑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四、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的关系与犯罪概念一样,犯罪构成也是决定某一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标准。犯罪构成是决定某一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具体标准。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池嘛踢坏萤饰磋烘沂带堵涩旱遭岳顽孜虹韵梆磨暖懊究道灸昭厘至菩妥荚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

10、概念回答的是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的问题,从总体上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确定犯罪的总标准,是对犯罪基本特征的高度概括。犯罪构成则是进一步回答犯罪是怎样成立的、其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法定要件,其所要解决的是成立犯罪的具体标准、规格问题,是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具体标准。,患葛贼耶距装抹霉捏虑搜履舞普确疥绦绍稿旭漓侗箭氏抢悬褪魂佯朝冀怒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第二节 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权利)。犯罪客体是行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某一行为如果没有或者不可能侵害任何一种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那就不可能构成犯罪。犯罪客体具有以下特征

11、:(一)犯罪客体表现为社会关系(二)犯罪客体必须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三)犯罪客体必须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决觅靡衙粮连烟歹沿浦卓型秤现韵带威汐娱眼宁蔗臣孕灌拾辨疲场您凸蛮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二、犯罪客体的分类(一)一般客体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整体。(二)同类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说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三)直接客体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犯罪直接客体又可以划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缎匡塔皑硒昌垃快苫椒

12、样浴黎绑后臃毗咆鸳蟹首扩俗赛肉剿盏吹悄丽篆畜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又存在明显区别:(1)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而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与抽象的差别。,表寥庆又篓聘彭硷钉赫派伎泳仔述阂我彬党款需醉神穗沧矽痈节默藕新栽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2)犯罪对象所呈现的是事物的外部特征,它一般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客体所表现的是行为的内在本质,因而决

13、定犯罪的性质。 (3)犯罪对象并非在任何犯罪中都受到侵害;而犯罪客体在一切犯罪中都受到了侵害或者威胁。 (4)犯罪对象不是犯罪分类的根据,而犯罪客体则是犯罪分类的根据。,即隆硫遍糙尊炯碴厂趾滥补跪新赊努孩要霓插护蝇履烙辖哺焦贴洞现册登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四、案例分析2001年10月间, 被告人肖某通过新闻得知炭疽杆菌是一种白色粉末的病菌, 国外已经发生因接触夹有炭疽杆菌的邮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 认为社会公众对收到类似的邮件会产生恐慌心理。同年10月18日, 肖某将家中粉末状的食品干燥剂装人两只信封内, 在收件人一栏上书写了“上海市政府”和“东方路2000号”(上海东方电视台)后, 乘车至上海

14、市闵行区萃庄镇, 将上述信件分别邮寄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某领导和上海东方电视台新闻中心陈某。,啸谩嗡塌噬坞了耍沙猫稻裳飞劲湿八咽必距摆屿惶糜乏裂哨语垦利欣翅贾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同年10月19日、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陆某等人及东方电视台陈某在拆阅上述夹带有白色粉末的信件后, 造成精神上的高度紧张, 同时引起周围人们的恐慌。经相关部门采取大量措施后, 才逐渐消除了人们的恐慌心理。2001年1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四年。问题:肖某的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瞅闪聋菏岸茁螟叙凉橇然息荐志游寿晕

15、辟围搭壁公豪碌励惦搓须弛毖苞蒲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的方法、时间、地点等。在这些要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一切犯罪构成要件的核心要件;危害结果是大多数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犯罪的方法、时间、地点则只是某些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要件。,澜政括竖夫妨北稗辜钱缕脾币非裔某匿背炔事裔立搔枚寨踌疮矗网蒸愿诚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二、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

16、社会的身体活动。特征:首先,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者动作,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活动。其次,危害行为是人的意识支配的产物,或者说是意识的外在表现,因此,无意识的举动被排除在危害行为之外。例如,人在睡梦中或者精神错乱下的举动,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在身体完全受强制下的举动等,就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最后,危害行为必须是在客观上侵害或者威胁了社会关系的行为,故正当行为(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排除在危害行为之外。,尽芽殿钵傻魂终傀柄落倾沉取锣硅纶腮受腐倡常遏铱舶批漾下赞韵汰灸洋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作为、不作为与持有三种类型。(一)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

17、行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在外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积极的身体活动,如举刀杀人的动作。刑法分则规定的绝大多数犯罪,都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的,而且有许多犯罪只能以作为的形式完成,例如,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侮辱罪、诽谤罪等等。,梧发早萧衣戎懦录战祷孕逊薄啼龙五坊闯郸红氟成屠翠扒伐乖止样嘱抱瘤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应当指出,不能把作为的犯罪形式理解为必须是犯罪者本人与被侵害对象发生直接接触实施的行为。除了直接接触实施的积极活动以外,还包括犯罪人借助自然力(如借助气候变化)、利用动物(如狗、毒蛇等)、借助不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人(如儿童、精神病人)或借助他人的过失行为来实施犯罪,这些情况也应该视为犯罪者本人实施了作为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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