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实务——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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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税收协定,颜苏,一、概述 (一)国际税收 (二)税收管辖权 1.属人管辖权 2.属地管辖权 3.居民非居民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居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三)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1.产生原因 2.对经济的影响,二、消除方法 (一)免税法 (二)抵免法 1.直接抵免 2.间接抵免 (三)饶让制度 税收饶让是一种“虚拟抵免”,既居民国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税收减免优惠的部分,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优惠,无须据实征收。,例题:A国甲公司

2、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国内、外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国内的所得70万元,来自国外分公司的所得30万元。居住国A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以下,税率为30%;6180万元,税率为35%;81100万元,税率为40%。国外分公司所在国实行30%比例税率。如果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或者A国实行累进免税法,分别计算甲公司应纳税额。,三、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概念 (二)国际避税方法 1.人员流动 2.资金或货物流动 3.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4.利用转让定价 5.不合理保留利润 6.不正常借款 7.利用税境差异 8.利用避税地 9.利用税收优惠,(三)国际反避税措施 1.一般方法 2.完

3、善转让定价的立法 3.应对避税地的对策 4.防止国际税收协定被滥用 5 .限制资本弱化 6.限制避税性移居 7.限制利用改变公司形式避税,四、国际税收协定 (一)产生和发展 (二)两个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发达国家利益(居民收入国利益)和发展中国家利益(来源地国利益) (三)主要内容和目标 适用范围、基本用语定义、对所得和财产课税、避免双重征税、税收无差别待遇、防止国际偷税、漏税和避税,(四)我国参与或签署的国际协定 1.我国文本中华任命共和国与国政府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 2.原则 坚持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平等互利、税收饶让原则 3.新发展 增加反避税内容、增加反滥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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