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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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范围内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 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 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 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 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重大事项顺利 实施,结合我局实际,就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出以下 实施意见。 一、评估原则 1、权责统一原则。由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

2、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 对评估结论负责。 2、合法合理原则。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 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 3、科学民主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 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 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4、以人为本原则。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 虑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公平和效益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 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的

3、 有机统一。 二、评估范围 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 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涉及税收征管方面的事项。主要是涉及范围广、影响面较大的征 收方式的改变、税负调整等。 2、涉及重大税收政策的事项。主要是涉及较多纳税人的税收政策的 制定、调整和落实的事项。 3、涉及重大税务案件、处罚的事项。主要是涉及较多人员的涉税行 政处罚的实施等。 4、涉及机关多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主要是涉及干部职工的 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 5、其他涉及较多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

4、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四个要素,主要 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是否符合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 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 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 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 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 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

5、因素的问题。 四、评估主体 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批、改革的牵头、工作 的实施等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是负责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作的主体。涉及到多个科室(单位)的,牵头科室(单位)为评估工作的主 体,其他相关科室(单位)协助办理。 五、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由评估主体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 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组织调查论证。评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决策事项通过公告 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3、确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 A、B、C 三个等

6、 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评估为 A 级;人民 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评估为 B 级;部分人民群众 意见有分歧的,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 C 级。评估为 A 级和 B 级的,评估主体要制定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 4、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评估主体就评估的事 项、风险的分析、评估的结论、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集体研究审定。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经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形 式集体研究审定。评估主体将评估报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提交局务会、 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审批,由会议集体研究视情况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 不实施的决定。对已批

7、准实施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要密切监控运行情 况,及时调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及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 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评估工作 的督促、指导,其他领导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升重大事项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水平。各部门要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 依据,认真执行、切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应进行评估的事项 要做到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实施。 2、严肃责任查究。各部门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评估, 或因组织实施不力、走过场,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大 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 肃查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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