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加油站(三级加油站-有油气回收-达三标进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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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送 审审 本本) 项 目 名 称: 南岸加油站 建设单位(盖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 编制日期:2016 年 4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 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2、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规划符合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表一)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南岸加油站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谭

3、宏 联系人联系人 刘显明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中段 38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3568580488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644002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 23 号 立项审批部门立项审批部门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行业类别及代码 F5264 机动车燃料零售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 2467.5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m2) 50 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 199.64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 (万元)(万元) 24 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总投资比例 12.02%

4、 预期投产日期预期投产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及建设意义项目由来及建设意义 南岸加油站于 1993 年 1 月 1 日在四川省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 23 号建成投运,并于 2007年 6 月 19 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用(2007)第 04551 号文同意项目用地,由于建设年代较早,立项文件缺失,因此建设单位已向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做了立项文件缺失汇报说明, 并取得市经信委同意, 项目建成投运以来一直运行正常。 南岸加油站占地面积为 2467.5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罩棚、站房及附属工程等,设有 4 台税控电脑加油机,16 支加油枪,

5、30m3直埋卧式油罐 3 个,分别储存 93#汽油(2 个) 、97#汽油(1 个) ,总容积为90m3,总储存能力为 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总投资 199.64 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 253 号令的要求, 本项目应在前期工作阶段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并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 。但是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的内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能及时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向四川省环保厅汇报了相应的情况,四川省环保厅及时作出了回复,要求建设单位补办

6、环评手续。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 号)和四川省环保厅回复的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2 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特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于本项目已经建成投运,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由于本项目已经建成投运,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加油站项目,根据产业结

7、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国家发改委2013 年第 21 号令) ,属于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3 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3.1 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 23 号,东北侧靠近蜀南大道西段,交通便利,车流量较大,能兼顾项目所在区域内和过境车辆的加油需求,经营位置良好。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2007 年 6 月 19 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用(2007)第 04551 号文同意项目用地,详见附件 3。 因此,本

8、项目的建设符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发展规划所在地的城市发展规划。 3.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3.2.1 环境相容性分析环境相容性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项目平面布置图分析可知,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 23 号,东北侧靠近蜀南大道西段,项目周围 100m 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及沿街商铺等。项目西面约 5m处为丝丽雅小区,北面约 5m 处为 1#居民区,东面约 45m 处为 2#居民区,南面紧邻建筑材料门市,南面约 2m 处为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详见附图 4。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学校、医院、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外

9、环境关系简单。项目所在地电力、交通便捷,建站条件良好。 因此,本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性较好,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本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性较好,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 3.2.2 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本次评价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和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中对三级加油站的各项要求,从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以及工艺设备与站外构建筑的防火间距等方面分析其合理性。 3 (1)本项目选址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本项目选址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

10、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规定)规定 4“站址选站址选址址”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 1-1 本项目选址本项目选址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比表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比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规定规定 4 站址选址站址选址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是否 符合符合 4.0.1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 应符合城乡规划、 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 通便利的地方。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 23 号,靠近蜀南大道西段,交通便利, 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 求。 符合符

11、合 4.02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 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 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 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 气母站。 本项目为三级加油站。 符合符合 4.0.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 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 近。 本项目靠近蜀南大道西段,但不位于城 市干道交叉路口。 符合符合 4.08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 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 4.0.4 的规定。 满足要求,具体详见表 1-2。 符合符合 4.013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 加气作业区。架空通信线路不

12、应跨越加气 站的加气作业区。 本项目站场内无跨越的电力线路。 符合符合 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汽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中)中“4 站址站址选择选择”的各项要求。的各项要求。 (2)本项目汽油设备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本项目汽油设备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规定)规定的符的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表表 1-2 本项目的汽油设备(本项目的汽油设备(三级加油站三级加油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m) 站外建(构)筑物站外建(构)筑物 本项

13、目站内汽油设备本项目站内汽油设备 埋地油罐(有卸埋地油罐(有卸 油和加油油气回油和加油油气回 收系统)收系统) 加油机(有卸油加油机(有卸油 和加油油气回和加油油气回 收系统)收系统) 通气管管口(有卸通气管管口(有卸 油和加油油气回油和加油油气回 收系统)收系统) 重要公共建筑物 标准 35 35 35 本项目 距南面交警支队 65 距南面交警支 队70 距南面交警支队 65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标准 12.5 12.5 12.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民用建筑保 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标准 11 11 11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4 二

14、类保护物 标准 8.5 8.5 8.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三类保护物 标准 7 7 7 本项目 距西、北面居民 区10 距西、北面居民 区20 距西、北面居民区 10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 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标准 12.5 12.5 12.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丙、 丁、 戊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 积不大于 50m3的埋地甲、 乙 类液体储罐 标准 10.5 10.5 10.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室外变配电站 标准 12.5 12.5 12.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铁路 标准 1

15、5.5 15.5 15.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城市 道路 快速路、 主干路 标准 5.5 5 5 本项目 距东北面蜀南大 道30 距东北面蜀南 大道10 距东北面蜀南大 道30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次干路、支路 标准 5 5 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 标准 5 5 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架空电力 线路 无绝缘层 标准 6.5 6.5 6.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有绝缘层 标准 5 5 5 本项目 距南面架空电线 10 距南面架空电 线10 距南面架空电线 10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 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 以上的室外变、 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 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 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 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 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 50m;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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