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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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企业版),1,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全国推广后和试点期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政策不同之处 第二部分 全国推广后和试点期间系统不同之处 第三部分 试点期间温州辖内企业违规行为汇总 第四部分 违规行为引起的后果 第五部分 如何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操作,2018/10/16,2,第一部分 推广后和试点期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政策不同之处,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第1号)主要内容 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二、调整出口报关流程 三、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四、提升监管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五、加强部门联合监管,2018/10

2、/16,3,主要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23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239号),2018/10/16,4,第一部分 前后政策法规的不同之处,一、外汇局业务流程方面 上网申请领单-领取纸质单-申报出口-收到货款-办理核销-办理退税 区别:取消出口核销单,不需核销,2018/10/16,5,第一部分 前后政策法规的不同之处,二、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方面 三、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方面 四、现场核查方面 五、分类管理方面 六、罚则和附则方面 具体见附表1:,第二部分 推广后和试点期间系

3、统不同之处,具体见附表2:,2018/10/16,7,第三部分 试点期间温州辖内企业违规行为汇总,一、违规代理进出口行为 二、进口不付汇,在境外以现钞支付行为 三、贸易信贷未及时、完整报告 四、转口贸易收入提前结转 五、转口贸易多付少收 六、转口贸易本外币交叉运作 七、国际收支统计错申报、漏申报,2018/10/16,8,第四部分 违规行为引起的后果,一、基本指标阈值说明1.总量差额:计算公式:(收汇-出口)+(进口-付汇)额定阈值:-50,50,2018/10/16,9,2.总量差额率计算公式:总量差额/(进口+付汇+出口+收汇)额定阈值:-30%,30%3.资金货物比计算公式:(收汇+付汇

4、)/(进口+出口)额定阈值:50%,150%,2018/10/16,10,2018/10/16,11,4.贸易信贷余额比率计算公式:贸易信贷余额/(进口+出口+收汇+付汇)额定阈值:-25%,25% 5、资金货物规模二、目前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情况,第五部分 49号文条文解释 第一章 总则,2018/10/16,12,三、操作不到位引起的违规行为的后果 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基本做法是依托全国集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进出口货物流的完整信息,以企业主体为单位,对其资金流和货物流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对非现场总量核查中发现的可

5、疑企业实施现场核查,进而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2018/10/16,13,1、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a、经外汇局现场核查,企业无合理解释; b、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c、未按规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 d、外汇局实施现场核查时,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外汇局报告或提供资料; e、应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实施联合监管的; f、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将其列为C类企业:a、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外汇局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b、阻挠

6、或拒不接受外汇局现场核查,或向外汇局提供虚假资料;c、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届满经外汇局综合评估,相关情况仍符合列入B类企业标准;d、因存在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严重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罚;e、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2018/10/16,14,(3)B类企业的限制措施:a、对于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银行应当审核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合同;对于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除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外,还应当审核相应的进、出口合同;对于以预付货款、预收货款结算的,应当审核进、出口合同和发票。b、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扣减可收、付汇额度;超过可收、付汇额度

7、的,金融机构应当凭登记表办理;,2018/10/16,15,2018/10/16,16,c、对于转口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买卖合同、支出申报凭证及相关货权凭证;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登记表办理; d、企业不得办理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e、对于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业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信息 f、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 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g、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2018/10

8、/16,18,(4)、C类企业的限制措施a、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b、对于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业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信息c、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d、企业不得办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e、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成员公司的,该企业不得继续办理集中收付汇业务;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主办企业的,停止整个集团的集中收付汇业务; f、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2018/10/16,20,2

9、、操作不到位引起的违规行为罚则 (1)、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外汇局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a、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违反外债管理规定; b、代理进口业务,代理方未付汇,且违反外债管理规定。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 a、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2018/10/16,21,b、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提交有效单证、资料或者提交的单证、资料不真实;c、未按本细则及相关规定将贸易收汇纳入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收支超范围、待核查账户之问资金相互划转等违

10、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d、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含报告)手续;e、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核查F、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留存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第五部分 如何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操作,2018/10/16,22,一、代理业务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转口贸易外汇收支转口贸易收入应当入企业待核查账户, 其划转或结汇时,应向银行提交:出口合同、进口合同、收汇及付汇凭证;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付应在同一家金融机构办理。,三、企业未及时、完整地履行报告业务 报告类型 按业务性质分 贸易信贷 贸易融资业务 转口贸易收支 差额

11、贸易主体不一致 辅导期 存放境外 其他,2018/10/16,23,(一 )贸易信贷报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2018/10/16,24,(三)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四)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上述交易,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2018/10/16,25,(二)贸易融资业务报告 范围:

12、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2018/10/16,26,(三)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范围: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企业应当在收(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付(收)款日期、付(收)款金额等信息。,2018/10/16,27,特别提示 1、对于规定范围以外的贸易信贷业务, 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以及其他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企业可根据相关业务对其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向外汇局报告相关信

13、息。 2、企业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 1)情况说明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18/10/16,28,(四)差额报告 对于单笔进口报关金额与相应付汇金额、单笔出口报关金额与相应收汇金额存在差额的,企业可根据该笔差额对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向外汇局报告差额金额及差额原因等信息。,2018/10/16,29,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企业在收汇或进口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 1)情况说明 2)出口合同或进口合同; 3)收入申报单

14、证或进口货物报关单; 4)捐赠协议(仅捐赠业务提供); 5)相关部门出具的分立、合并证明文件(仅企业分立、合并的提供);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辅导期业务报告企业应当根据辅导期内实际业务发生情况,逐笔对应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或转口贸易外汇收入与支出数据,如实填写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并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告表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报告表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出口/付款与相应收款/进口的逐笔匹配情况; (2)转口贸易收入与相应支出的逐笔匹配情况。,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报告经外汇局登记办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每月月末之前

15、,通过监测系统,分交易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其他)、分账号(币种)如实报告上月境外账户的收入、支出、同名划转以及余额情况。注意:1)按月报告。2)单一型企业和集团型主办企业还应当报告月末对账单余额及对账单日期。,四、企业未及时办理事前登记业务 范围: 1、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 2、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登记 3、B类企业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贸易收支 4、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的退汇; 5、外汇局认定其他需要登记的业务。 外汇局审核企业提交的资料后,出具加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的登记表。,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错报、漏报,2018/10/16,35,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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