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其他金融机构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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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金融机构与业务,第一节 保险公司 第二节 投资银行 第三节 信托公司 第四节 租赁公司 第五节 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了解其它金融机构的构成和各国现状; 基本掌握专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机构和金融租赁机构的分类及经营管理、业务操作程序; 掌握保险业务分类、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基本原则及保险理赔程序,掌握信托业务分类及国内外信托业务的情况,掌握金融租赁业务分类。,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第一节 保险公司 意外事件发生概率,受伤 1/3 溺水死亡 1/5000 难产 1/6 配偶被动吸烟死于肺癌 1/60000 车祸 1/12 死于手术并发症 1/80000 心脏病突发 1/77 中毒

2、死亡 1/86000 死于心脏病 1/340 骑自行车死于车祸 1/130000 死于中风 1/1700 吃东西噎死 1/160000 死于突发事件 1/2900 死于飞机失事 1/250000 死于车祸 1/5000 被空中坠落物砸死 1/290000 死于怀孕生产 1/14000 触电死亡 1/350000 染上艾滋病 1/5700 死于浴缸中 1/1000000 自杀(女性) 1/20000 坠落床下而死1/2000000 自杀(男性) 1/5000 被动物咬死 1/2000000 坠落死亡 1/20000 被龙卷风刮走摔死 1/200000 死于工伤 1/26000 冻死 1/3000

3、000 行走时被撞死 1/40000 被谋杀 1/11000 死于火灾 1/5000 糖尿病 1/35,第一节 保险公司,家庭面临的风险:,疾病风险,情感风险,第一节 保险公司,企业面临的风险: 以汽车企业为例:,第一节 保险公司,一、保险基本理论 1、保险的定义: 经济释义:“保险是将损害由少数人的重负担变成多数人的轻负担” 法律释义: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同意补偿另一方(被保险人)损失的合同安排,保险合同以保单形式体现,被保险人通过购买保单把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第一节 保险公司,2、保险的基本构成要素可保风险保险的第一要素多个经济单位集合体现保险的互助性保险基金建立损失分摊的基础保险合同

4、约定权利义务的经济协议保险机构以保险公司形式存在,也可是自然人数理依据保险经营的基础,第一节 保险公司,3、保险的功能,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一)海上保险的形成与发展海上保险是最早产生的险种1、萌芽 共同海损分摊“一人为众,众为一人”2、初级形式 船舶和货物抵押借款公元前800-700年 冒险借贷、无偿借贷3、发源地 意大利1347年意大利商人出立的船舶保险单是现在世界上发现的最古老的保单意大利 英国(伦敦劳合社),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劳合社的性质和特点1性质: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一个保险市场。2特点:本身不经营保险业务,只向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服务。经营保险业务的是

5、劳合社的成员,是自然人,可以自由组合,组成承保组合。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直接接触,必须由保险经纪人分业务出单。劳合社个人保险人负无限责任,但成员之间不负连带责任。,(二)火灾保险的形成与发展,1、15世纪,德国的火灾基尔特2、1666年,伦敦大火,次年巴蓬开办承保火灾的营业所,因其使用了差别费率,有“现代保险之父”的称号。3、1752年,美国富兰克林在费城创办第一家火灾保险社。,(三)人寿保险的产生与发展,1、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制度。2、16世纪德国有了儿童强制保险。3、17世纪法国的“佟蒂法”是养老年金的起源。4、1693年哈雷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为现代人寿保险奠定了数理基础。1762年,

6、由英国人辛浦逊和陶得森发起的人寿与遗属公平保险社(简称“老公平”)首次将生命表用于寿险费率的计算,标志着现代人寿保险的开始。,三、保险业务的种类,第一节 保险公司,三、保险业务的种类,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一)自愿保险:保险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 (二)强制保险:保险双方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按保险标的不同分1,(一)财产保险:以有形的物质财产和无形的相关利益为标的的保险。1火灾保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等)2货物运输保险(海上、陆地、航空等)3运输工具保险(汽车、船舶、飞机等)4工程保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5海上保险(海上运输的货物、船舶

7、)6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7科技工程保险(核电站、卫星发射等),按保险标的不同分2,(二)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劳动能力等为标的的保险。1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险: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或残废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3健康保险:包括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生育保险、丧失工作能力的收入保险、护理保险。,按保险标的不同分3,(三)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1作为财产险的基本责任来投保。2作为财产险的附件责任来投保,不可单独投保。3作为与财产保险中的特定标的

8、有关的责任投保,可单独投保。4独立投保的责任险:有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职业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按保险标的不同分4,(四)信用保证保险:以义务人的信用为标的的保险。1信用保险:权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担保义务人信用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国内商业信用保险。2保证保险:义务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履约保证保险; 产品保证保险;雇员忠诚保证保险。,按保险风险转移的方式分,(一)原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 (二)再保险(分保):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部分或全部地通过签订合同方式转移给其他保险人。 (三)共同保险: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就同一笔保险业务各自承保一定的比

9、例。2被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与保险人分担保险标的的损失。,按保险期限长短分,(一)长期保险 (二)短期保险,按保险经营范围分,(一)涉外保险 (二)国内保险,按保险经营项目分,(一)寿险: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险。 (二)非寿险:财产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按保险经营动机分,(一)盈利性保险 (二)非盈利性保险,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分,(一)定值保险保险价值在投保时由保险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 (二)不定值保险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由投保人确定,保险价值由保险人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四、保险合同自身的特征,(一) 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 (二) 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 (

10、三) 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四) 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 (五)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六) 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七) 保险合同是个人性合同,(一) 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1)单务: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力,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贷款合同。 (2)双务: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合同,一方的权力即是另一方的义务。 保险合同与一般的买卖双务合同不同,它不是一种双方同时对等给付的合同,而一般的买卖合同则同时对等给付。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负有缴费义务;保险人负有赔付义务。 保险人只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方才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二) 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射幸:侥幸,碰

11、运气。保险合同具有机会性。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上。注意: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来源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是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三) 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对于财险合同,保险人只能就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加以补偿,而不能使其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额外利益。否则会导致道德风险。,(四) 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保险合同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之则可不履行其义务。,(五)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比一般经济合同对当事人双 方的诚实和信用要求更为严格。 此原则是基于保险人的利益而产生 的,是世界各国保险合同

12、法的基本原 则。 对于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是,当 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以后,保险人 可以拒绝赔偿。,(六) 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绝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都由保险人事先起草印就,投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同意投保,一般没有修改某项条款的权利。,主要体现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本人,而不是遭受损失的财产。由于被保险人的个人因素与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高度相关,因此保险人必须根据各个不同的投保人的条件与投保财产的状况作出承保决策。 例如: A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将车转让给B。 但B的条件与A相差较大,B投保时,保险公司很可能不接受,因此A不能将保单擅自转

13、让给B,此即其个人性的体现。,(七) 保险合同是个人性合同,第一节 保险公司,五、保险合同的三要素:,主体,客体 可保利益,内容 保险条款(权利、义务),当事人 投保人,保险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 辅助人(中介人)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保险公估人),六、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三、近因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和委付 重复保险,第一节 保险公司,七、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原则 1.恪守信用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3.及时准确原则,保险理赔的程序,损失通知,审核保险责任,进行损失调查,赔偿、给付保险金,损余处理,代位追偿,(1)

14、损失通知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2)审核保险责任保险单是否仍有效力损失是否由所承保的风险所引起损失的财产是否为保险财产损失是否发生在保单所载明的地点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单的有效期内请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索赔索赔是否有欺诈,(3)进行损失调查分析损失原因确定损失程度认定被保人的求

15、偿权利 (4)赔偿、给付保险金 (5)损余处理 (6)代位追偿,第一节 保险公司,八、中国的保险业 如今,我国保险业发展十分迅速,表现在: 1.长期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已打破,多元化的机构体系已形成; 2.保险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第一节 保险公司,八、中国的保险业但我国保险业也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1.市场结构过于集中,竞争度比较弱;2.活动主体单一;3.保险产品差异性不大,创新能力差;4.保险产品的营销手段比较单一落后;5.农业保险市场开拓落后;6.缺乏精通投资业务人才,资产运营业务效益不高。,第二节 投资银行,一、投资银行概念投资银行是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我国开展此类业务的也称为证券公司。,第二节 投资银行,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第二节 投资银行,从上述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可以看出:投资银行在媒介资本供求双方的过程中,发挥了咨询、策划与操作的中介作用,并为筹资的成功提供法律上和技术上的支持,从而发挥了直接融资的功能,进而促进了一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了产业集中和结构调整,对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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