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喷雾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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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喷雾设计规范水喷雾设计规范篇一: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总 则 为了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运输工具或移动式水喷雾灭火装置的设计。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火灾,闪点高于60的 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并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对保护对象造成严重破坏的火灾。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2、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符号 术语 水喷雾灭火系统 water spray extinguishing system 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向保护对象喷射水雾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灭火系统。 传动管 transfer pipe 利用闭式喷头探测火灾,并利用气压或水压的变化传输信号的管道。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 水雾喷头 spray nozzle 在一定水压下,利用离心或撞击原理将水分解成细小水滴的喷头。 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effective rang

3、e of spray nozzle 水雾喷头水平喷射时,水雾达到的最高点与喷口之间的距离。 水雾锥 water spray cone 在水雾喷头有效射程内水雾形成的圆锥体。 雨淋阀组 deluge valves unit 由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以及配套的通用阀门组成的阀组。 符 号 设计基本参数和喷头布置 设计基本参数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根据防护目的和保护对象确定。 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大于 45s;当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

4、或装卸设施防护冷却时不应大于 60s;用于其他设施防护冷却时不应大于300s。 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其保护面积应按其外表面面积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保护对象外形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外表面面积确定外,尚应包括油枕、冷却器的外表面面积和集油坑的投影面积;分层敷设的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灌装间、装卸台、泵房、压缩机房等的保护面积应按使用面积确定。 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 开口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液面面积确定。

5、喷头布置 保护对象的水雾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喷雾强度、保护面积和水雾喷头特性按本规范式和式计算确定,其布置应使水雾直接喷射和覆盖保护对象,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水雾喷头的数量。 水雾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水雾喷头的平面布置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当按菱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水雾锥底圆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R水雾锥底圆半径(m) ; B水雾喷头的喷口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m)

6、 ; 水雾喷头的雾化角() 。 的取值范围为30、45、60、90、120。 当保护对象为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时,水雾喷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雾喷头应布置在变压器的周围,不宜布置在变压器顶部; 保护变压器顶部的水雾不应直接喷向高压套管; 水雾喷头之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应满足水雾锥相交的要求; 油枕、冷却器、集油坑应设水雾喷头保护。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时,水雾喷头与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当保护对象为球罐时,水雾喷头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雾喷头的喷口应面向球心; 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应相接; 当球罐的容积等于或大于 1000m3 时,水雾锥沿纬线方

7、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宜相接,但赤道以上环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无防护层的球罐钢支柱和罐体液位计、阀门等处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当保护对象为电缆时,喷雾应完全包围电缆。 当保护对象为输送机皮带时,喷雾应完全包围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和上、下行皮带。 系统组件 水雾喷头、雨淋阀组等必须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测中心检测,并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产品。 水雾喷头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扑救电气火灾应选用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 腐蚀性环境应选用防腐型水雾喷头; 粉尘场所设置的水雾喷头应有防尘罩。 雨淋阀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通或关断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供水; 接收电控信号可电动开启雨淋阀,接收传动管信号

8、可液动或气动开启雨淋阀; 具有手动应急操作阀; 显示雨淋阀启、闭状态; 驱动水力警铃; 监测供水压力;电磁阀前应设过滤器。 雨淋阀组应设在环境温度不低于 4、并有排水设施的室内,其安装位置宜在靠近保护对象并便于操作的地点。雨淋阀前的管道应设置过滤器,当水雾喷头无滤网时,雨淋阀后的管道亦应设过滤器。过滤器滤网应采用耐腐蚀金属材料,滤网的孔径应为/cm2。 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过滤器后的管道,应采用内外镀锌钢管,且宜采用丝扣连接; 雨淋阀后的管道上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 应设泄水阀、排污口。 给 水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可由市政给水管网、工厂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并应确保用水

9、量。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取水设施应采取防止被杂物堵塞的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给水设施应采取防冻措施。 操作与控制 水喷雾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控制方式。当响应时间大于 60s 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两种控制方式。 火灾探测与报警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火灾探测器可采用缆式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空气管式感温火灾探测器或闭式喷头。当采用闭式喷头时,应采用传动管传输火灾信号。传动管的长度不宜大于 300m,公称直径宜为1525mm。传动管上闭式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 当保护对象的保护面积较大或保护对象的数量较多时,水喷雾灭火

10、系统宜设置多台雨淋阀,并利用雨淋阀控制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数量。 保护液化气储罐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控制,除应能启动直接受火罐的雨淋阀外,尚应能启动距离直接受火罐倍罐径范围内邻近罐的雨淋阀。 分段保护皮带输送机的水喷雾灭火系统,除应能启动起火区段的雨淋阀外,尚应能启动起火区段下游相邻区段的雨淋阀,并应能同时切断皮带输送机的电源。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选择控制方式;重复显示保护对象状态; 监控消防水泵启、停状态; 监控雨淋阀启、闭状态; 监控主、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水力计算 系统的设计流量 水雾喷头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水雾喷头的流量(/) ;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 ;

11、水雾喷头的流量系数,取值由生产厂提供。 保护对象的水雾喷头的计算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保护对象的水雾喷头的计算数量; 保护对象的保护面积(m2) ; 保护对象的设计喷雾强度(L/minm2) 。 系统的计算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j系统的计算流量(/) ; 系统启动后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的数量; qi水雾喷头的实际流量(L/min) ,应按水雾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 Pi(MPa)计算。 当采用雨淋阀控制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数量时,水喷雾灭 火系统的计算流量应按系统中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的最大用水量确定。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s系统的设计流量(/) ; 安全系数,应取。 管道水力

12、计算 钢管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篇二: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 总 则 101 本条提出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即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水雾喷头在一 定水压下将水流分解成细小水雾滴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系统是在自动喷水系统的 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仅安全可靠,经济实用,而且具有适用范围广,灭火效率高的优点。 水喷雾系统与自动喷水系统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 、保护对象:系统的保护对象主要为火灾危险性大,火灾扑救难度大的专用设施或设备。 二、适用范围:该系统不仅能够扑救固体火灾,尚可扑救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 三、水喷雾不仅可用于

13、灭火而且可用于控火和防护冷却。 由于具备以上特点,水喷雾系统在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的应用很普遍,尤其在工业领域中的石化、交通和电 力部门获得了十分广泛的应用,近年来我国引进的大型成套石化、电力设备均配置了水喷雾系统,充分说明 了该系统的应用已经很普及。我国六十年代开始研究水喷雾系统,并于七十年代将研究成果应用在变压器的 保护等方面,为进一步推动水喷雾系统的应用,针对应用中存在缺乏配套产品和工程应用技术薄弱这两个环 节,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与有关单位协作,按照公安部下达的科研计划,从 1982 年开始对水喷雾系统进行 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先后完成了“自动喷水雨淋系统的研究” 、 “液化石油气贮罐火灾

14、受热时喷水冷却试验 的研究”和“液化石油气贮罐区固定式水喷雾消防系统工程应用技术的研究”三个部级重点课题研究任务, 实现了系统产品的配套和工程应用技术的基本完善,使水喷雾系统的应用出现欣欣向荣的局面。我国现行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石化、电力部门的有关规范均对应设置水喷雾 系统的场所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水喷雾系统的应用提供了依据。十几年来我国各省市均已有不同行业的单位 设置了水喷雾系统,保护对象包括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液化石油气储罐、输煤装置等,其应用范围和数量正 在逐步扩大。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水喷雾系统的配套规范,在已经投入运行和正在设计施工的系统均存在较多 问题,其

15、中包括产品质量、施工质量和管理不善等问题,但更突出的问题仍集中在设计方面,设计上的无章 可循,使一些工程设计不尽合理完善,造成直接影响水喷雾系统的正常工作,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就是为了解 决这些问题,为水喷雾系统的设计提供依据,同时也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监督和审查的依据。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属于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建设国家规范,其主要任务是提出解决工程建设中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技术 要求,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石化、电力部门的有关规范均对 应设置水喷雾系统的场所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本规范与上述国家标准配套并衔接,因此适用

16、于各类新建、扩 建、改建工程中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设置的水喷雾系统。 二、不适用范围 由于在车、船等运输工具中设置的水喷雾装置及移动式水喷雾装置均执行其本行业规范或一些相关的规定, 而且这些水喷雾装置通常不属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因此对于本规范是不适用的。 1. 0. 3 本条规定了采用水喷雾系统灭火和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 规定水喷雾系统用于灭火的适用范围的依据如下: 一、水喷雾的灭火机理 根据国内外多年来对水喷雾灭火机理的研究,一致的结论是当水以细小的水雾滴喷射到正在燃烧的物质表面 时会产生以下作用: (一)表面冷却:相同体积的水以水雾滴形态喷出时比直射流形态喷出时的表面积要大几百倍,当水雾滴喷 射到燃烧表面时,因换热面积大而会吸收大量的热迅速汽化,使燃烧物质表面温度迅速降到物质热分解所需要的温度以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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