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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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kv66kv 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考试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考试篇一: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文档通 知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公告,以下 9 个规范于 XX 年实施,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技术质量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的公告 第 492 号 现批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61-XX,自 XX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 、 、 、 、 、 、 、 、 、 、 、 、 、 、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97 同时废止。

2、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的公告 第 490 号 现批准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545-XX,自 XX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 、 、 、 、 、 、 、 、 、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化铝厂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 第 491 号现批准氧化铝厂工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530-XX,自 XX 年 7 月 1

3、日起实施。其中第(9) 、 、 、 、 、 、 、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的公告 第 489 号 现批准冷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2-XX,自 XX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 、 、 、 、 、 、 、 、 、 、 、 、 、 、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XX 同时废止。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公告第 461 号 现批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4、 JGJ/T132-XX,自 XX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原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XX 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 修订的公告 第 559 号 现批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 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 XX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刊登。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第 523 号 现批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

5、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134-XX,自 XX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 、 、 、 、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XX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的公告第 552 号 现批准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209-XX,自 XX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发

6、布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第 554 号 现批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140-XX,自 XX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 、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篇二: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应用案例培训班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专业委员会 XX电标技字 04 号 关于继续举办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应用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

7、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 XX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编号为 GB50061-XX,第、 、 、 、 、 、 、 、 、 、 、 、 、 、 、 、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编号为GB50545-XX,第、 、 、 、 、 、 、 、 、 、 、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97 同时废止。 为帮助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学习

8、、正确理解新规范的出台背景、制修订理由和依据及其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技术、要点和有关强制性规定与要求。同时,总结、探讨与交流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XX 执行中存在的疑难热点争议问题及最终解决办法,切实提升电力工程设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现应地方单位强烈要求,我们决定继续举办“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应用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各地电力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各电力设计、运行、施工、监理、

9、咨询单位及电力企业的有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当前我国架空电力线路与输电线路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设计新理念和新要求; (二)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适用范围的正确理解; (三)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其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四)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修订特点及其主要内容解析与应用案例分析; (五)国家标准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解析及应用案例分析

10、; (六)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执行中的疑点、难点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探讨; (七)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XX 执行中存在的疑难热点争议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与经验交流。 三、举办方式 届时将由直接参与规范制修订工作,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有关领导和业内权威专家授课、研讨、交流。培训结束,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开班前三天为报名截止日期) XX年 4 月 28 日4 月 30 日青岛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式 (一)培训费每人 980 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

11、用自理。 (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提前传真至会务处: 传 真:(010)88553005 电 话:(010)52722768 88553005 联系人:刘佳琪 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 8 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 应用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兼传真:(010)52722768、88553005;联系人:黄伟 135213637

12、68篇三: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609 海拔高度为 1000m 以下的地区,35kV 和66kV 架空电力线路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 609 的规定。 表 609 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 6 010 海拔高度为 1000m 及以上的地区,海拔高度每增高 lOOm,内部过电压和运行电压的最小间隙应按本规范表 609 所列数值增加 1。6013 带电作业杆塔的最小间隙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在海拔高度 1000m 以下的地区,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 6013 的规定: 表 6013 带电作业

13、杆塔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m) 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应增加.m.m。 707 66KV 与 10KV 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KV 与 10KV 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813 各类杆塔均应按以下三种风向计算塔身、横担、导线和地线的风荷载: 1 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垂直,转角塔应按转角等分线方向; 2 风向与线路方向的夹角成 60或 45; 3 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同。 819 各(来自: 小龙文 档网:66kv 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考试)类杆塔的运行工况应计算下列工况的荷载: 1 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 2

14、 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 3 最低气温、无风、无冰、未断线。 901 杆塔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承载力、强度、稳定计算和基础强度计算,应采用荷载设计值;变形、抗裂、裂缝、地基和基础稳定计算,均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1102 基础应根据杆位或塔位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现场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11012 基础上拔稳定计算的土重上拔稳定系数 稳定系数 S,应按表采用。 表 上拔稳定系数和倾覆稳定系数 、基础自重上拔稳定系数 和倾覆计算的倾覆 R1R2 1206 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间的距离,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应根据最高气温

15、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进行计算; 2 计算上述距离应计入导线架线后塑性伸长的影响和设计、施工的误差,但不应计入由于电流、太阳辐射、覆冰不均匀等引起的弧垂增大; 3 当架空电力线路与标准轨距铁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交叉,且架空电力线路的档距超过 200m 时,最大弧垂应按导线温度为+70计算。 1207 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 1207 的规定。 表 1207 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 1208 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应符合表 1208 的规定。表 1208 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间的最小距离(m) 1209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 1209 的规定。 表 1209 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12010 架空电力线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或城市规划建筑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以及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12010 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间的水平距离,在无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 12010 所列数值的 50。 表 12010 边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m) 12011 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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