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6640655 上传时间:2018-10-1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政治教案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 律保护律保护第九课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1。知识目标识记:公民的含义。理解:列举实例,表明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列举实例,表明法律严惩拐卖、残害妇女和儿童的犯罪行为。活动:根据个人的所见所闻,讲述一件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事例。2。能力目标在了解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有关规定和保护措施的同时,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即能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应受到怎么样的制裁等。3。思想觉悟目标通过学习,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利,认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应该享有的起码的、

2、最基本的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能自觉行使这些权利,并且不做侵犯别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教学重点。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教学难点1。公民权利的含义。 2。隐私权。课时安排 4 课时。讲授类与活动类相结合导入新课通过上册课本的学习,同学们着重认识了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从这节课开始我们接着学习下册教材。下册教材讲述的是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即集中介绍公民的权利义务问题。在我国公民享有的广泛的权利中,人身权利是非常重要的权利。所以,我们先来学习“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

3、保护”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板书)提问;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是公民基本权利?什么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权利。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1。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板书)人身权利与公民相连的,公民是人身权利的载体。何谓公民?何谓中国公民?公民、中国公民的含义(板书)(学生阅读,教材归纳。 )无论公民或中国公民都涉及到国籍这一问题。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资格。国籍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出生和入籍。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的方式中,各国的立法原则不一样,有采取

4、血作为中国公民自然要享受中国公民权利,同时发行公民义务。何谓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板书)(学生阅读第 2 页第 2 段后,思考。 )提问:如何理解公民权利实现的两种方式?(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公民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其方式有二:其一,以作为的方式。即公民有权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去实现某种行为,如选举权的实现。其二,以不作为的方式。即公民有权要求其他公民、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去做或不做某种行为,以使自己的利益实现。如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人格权的实现。简略提问:什么是公民的义务?(学生阅读,教材归纳。 )公民义务中有两点需要把握

5、:其一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二是公民必须履行的。重点提问;为什么在公民基本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包括的内容(板书)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及重要性(板书)公民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权之所以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因为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才可能参加国家管理,享有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可见,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提问;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此做出具体规定?(学生回答六部法律的名称)这些法律对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制止侵犯此项权利的违法犯罪都做了具体规定,集中起来,体现

6、在以下三方面。2。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板书)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板书)(阅读提问)生命健康权由哪两部分组成?举例说明哪些行为可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组成。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互为一体的,生命权是健康权的基础,健康权是生命权的保证。它在公民诸多权利的实现中是前提条件。没有它的实现,则没有其他公民权利的实现。案例1997 年 8 月 24 日晚,河南省郑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人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金柱,他在酒后逆行驾驶的情况下,不但把一个 11 岁的少年苏磊撞倒轧过腰部导致死亡,而且将苏磊的父亲苏东海撞倒

7、后,与自行车一起卷到汽车底部,在路人一片“停车”的呼喊声中,以每小时 60 千米的速度拖出 1600 米,造成苏东海重伤。此案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1998 年 1 月 12 日,张金柱因恶性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处死刑。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是国家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板书)(阅读回答)我国的哪些法律以及这些法律是如何规定此项权利的?(教师概括)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概括其内容有二:其一,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其二,对伤害程度的两方面规定。案例1993 年 8

8、月 27 日,年仅九岁的延安小姑娘曹娜在郊外玩耍时不慎碰到一个土堆上方的一万伏高压电线,恰巧有人路过此地,及时切断了电源,将她救下送往医院。但她的双臂已被电流烧残,全身 60%以上三度烧伤。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市内高压电线距地面至少应在 10米以上,郊区人口少活动较少的地方至少也应在 5 米以上,而出事地点挖去堆在地面的浮土,高压线距地面也不过3。3 米。按规定,高压线的用电单位要经常对线路进行检查以消除隐患。但该线路的产权人和维护管理人,在明知线路有危险的情况下,均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经过 5 年艰苦的司法审理,1998 年 7 月 17 日,延安市中级法院终于作出终审判决;产权人及

9、相关责任者共赔偿曹娜各种费用 59。1145 万元。3。公民的身体不受排法搜查和侵害(板书)(引导学生阅读第 5 页第 1 段思考)什么是搜查(板书)搜查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板书)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人身和住处进行搜查。 (板书)案例 脱剩三角裤,才能证清白提问:商场怀疑顾客偷拿货品时,有无权利对顾客进行搜查?应采取哪些措施维护商场自身的合法权利?(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超市商品被盗一直是困扰经营者的问题,与之伴随的是层出不穷的私自搜查可疑消费者的事件。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完善超市的监管系统,凭确凿证据而非怀疑或想象制止偷盗现象

10、:采用委婉的方式,如:“您是否拿错什么东西了?”或“您在交款时是否遗忘了什么?”给不谨慎的顾客一个改正的机会;即便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不能擅自搜查消费者的随身物品,而应当请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出面检查。案例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西永济中学曾连续发生对学生搜身、剪发、翻看日记、拆扣信件、打骂奚落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事件。如;在上课时,校方可突然冲进一干人马,将发型不合标准的学生拉上讲台剪发;在全校集会时,可突然进行全校性大搜身,学生书包被强行收走,扑克、象棋、鞭炮、火柴等“违禁品”统统没收,这种奴役性的教育方式只能使人的权利意识淡漠,成为被奴役的对象,而在没有有效制度规范的情况下,不断产生更为普遍

11、和严重的侵权行为。4。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板书)(阅读第 5 页第 2 段回答)公民有犯罪嫌疑如何决定和执行逮捕?(教师归纳并分析)我国法律对逮捕的规定(板书)(引导学生阅读总结)如果公民有犯罪嫌疑需要逮捕,必须依照怎样的法律程序?案例1995 年 12 月 27 日上午,正在上班的了宁省石油规划设计院女工程师赵毅突然被警察以调查经济问题为名带走,在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审问中,辽阳市一刑警大队副队长对她进行毒打:打脑袋,扇耳光,她几次被打倒在地,嘴、耳都被打出血。后因查不出赵毅参与任何犯罪活动的证据,才被释放回家。经医院验伤,赵毅“左颊颌关节挫伤,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 ,一周后,导致精神失常。几年来,医药费花去近十万元,病情依然不见好转。在赵毅的代理律师几经起诉,被告人均被宣判无罪的情况下,1998 年 6 月 17 日,辽宁省检察院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抗诉,9 月 15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此案。我国法律对拘禁的规定(板书)(教师引导学生看书并归纳)拘禁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拘禁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拘留的时间及拘留转为逮捕的规定。课堂小结本课主要讲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