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

上传人:n**** 文档编号:56451198 上传时间:2018-10-12 格式:PPT 页数:26 大小:3.7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编制(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编制,项目16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编制,16.1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平台,投标人根据有关的政府文件和自身的技术、财务、经营能力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根据具体的评标细则进行优选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16.1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步骤,(1)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图、消耗量定额等确定清单项目下的定额项目,计算相应定额项目的定额工程量,并对清单工程量进行复核。 (2)根据定额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工料机市场价

2、、管理费率、利润率和相关文件,结合工程量清单计算综合单价。 (3)根据综合单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4)根据措施项目清单、施工图、施工组织文件等计算措施项目清单费。,16.1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编制方法,16.1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编制方法,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等。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用于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16.2 招标控制价,16.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

3、价的一般规定,16.2.1,招标控制价的一般规定如下: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2)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4)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16.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一般规定,16.2.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复核依据如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4、范(GB 505002013)。(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6.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程序,16.2.3,16.2 招标控制价,(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计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拟定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拟定的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拟定的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2013计价

5、规范”相应的规定计价。,(3)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4)规费和税金应按“2013计价规范”中的相应规定计算。,16.2 招标控制价,16.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投诉与处理,16.2.4,(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2013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

6、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d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书面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由。相关请求和主张及证明材料。(3)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上述第(1)条的规定。投诉书不符合上述第(2)条的规定。(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决定受理投诉后,应在不迟于次日将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

7、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16.2 招标控制价,16.2 招标控制价,(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 (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10 d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做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d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16.3 基本建设概述,16.3 基本建设概述,投标价的一般规定,16.3.1,投标价的一般规定如下:(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除“2013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及其招标工程量清单自主确定报价成本。(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4)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5)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16.3 基本建设概述,投标价的编制与复核依据,16.3.2,投标价的编制与复核依据如下: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

9、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16.3 基本建设概述,16.3 基本建设概述,16.4 竣 工 结 算,竣工结算的计价程序,16.4.1,16.4 竣 工 结 算,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16.4.2,16.4 竣 工 结 算,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如下: (1)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前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 28 d内审核完毕。

10、(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 28 d内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 28 d内,不审核竣工结算或未提出审核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5)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 28 d内审核完毕,审核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的,应提交给承包人复核,承包人应在 14 d内将同意审核结论或不同意见的说明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人。(6)对发包人或造价咨询人指派的专业人员与承包人经审核后无异议的竣工结算文件,除非发包人能提出具体、详细的不同意见,否则发包人应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名确认,拒不签认的,承包人可不交付竣工工程。(7)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竣工造算文件进行质量鉴定。,16.4 竣 工 结 算,16.4 竣 工 结 算,THANK YOU,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