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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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篇一:存款继承公证书样本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导读: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下面我们一起来理解一下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根据继承法 ,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继承按遗产总额 2%收费;

2、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

3、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附件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一、民事法律行为类第一式 委托第二式 声明第三式 赠与第四式 受赠第五式 遗嘱第六式 保证第七式 公司章程第八式 认领亲子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 出生

4、第十式 生存第十一式 死亡第十二式 身份国籍监护户籍注销第十三式 曾用名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第十五式 学历 第十六式 学位第十七式 经历自然人经历法人经历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第十九式 资格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资格职业资格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有犯罪记录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已婚(初婚)已婚(再婚)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事实收养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股权知识产权 存款不动产物权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第二十九式 选票第三十式 指纹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

5、(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 1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 2)公证事项: 委托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 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注 4上签名注 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 6的规定。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年月日 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

6、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4.引用文书的

7、全名。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 ;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的遗产手续” 。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篇三: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 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 公 证 书()xx 字第 xx 号申请人:基本情况注 1委托/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注 2 被继承

8、人:基本情况注 3公证事项:继承权证词内容一、必备要素(一)继承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事项。(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注 4。(三)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 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四)公证机构查明(审查核实)的事实,包括: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2.继承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情况注 5。3.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注 6。4.被继承人的全体继承人,有无死亡的继承人;继承人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注 7;代位继承情况及其他继承人5.继承人中有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注 9。6.有无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注 10。(三)公证结论1.法律事实、理由注

9、 11。2.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为合法财产。3.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注 12。4.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何人继承、如何继承注 13。二、选择要素(一)被继承人的死亡原因注 14(二)继承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三)适用遗嘱继承的,当事人是否了解遗嘱的内容。公证机构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遗嘱继承的遗嘱为被继承人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注 15(四)对遗嘱见证人、执行人、遗产的使用人、保管人 等事项的说明。(五)根据遗嘱信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当根据遗嘱 的内容,列明受托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六)根据公司法 、 保险法 、 合伙企业法 、个 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继承的特别法的规定办理继承

10、权公证的,写明特别法的具体适用。(七)被继承人生前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情况,继承人 对此所作的意思表示。(八)公证员认为需要告知的有关继承的其他法律规定。(九)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 x x 省x x 市 x x 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1.申请人是指向公证机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的人,包括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没有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继承人,不列为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住址,外国人应写明国籍。2. 委托/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授权委托书或法律规定,代理继承人申请办理公证的

11、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需 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 前住址。4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详细列明。5.公证机构只对继承人申请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个人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的种类、数量,是否与他人共有或者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典当、抵押、出质或其他权利受限制情况,现存放何处,由何人保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详细列明,财产种类、数量较多的可制作成财产清单作为公证书附件。6.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法定继承人进行核实,确认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12、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必须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并应注意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包括被继承人全部的遗产。7.首先核实被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注明其身份,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予以说明,其次再核实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特别应注意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有关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女婿的规定。符合继承法规定条件的继承人均予以列入。8.主要查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时间,核实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是否符合条件。9.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为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未发生第七条规定情况的不写。10.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员应进行询问,询问过 程应写入询问

13、笔录,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应注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致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证词中应具体写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的范围。11.注意正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条款。12.所有合法继承人应全部列上。13.情况复杂的,可以表述具体继承份额、有无代为保管遗产的人,等等。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如协议内容合法,可以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14.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够说明被继承人死亡原因的,可以在证词中写明。死亡原因包括:因病、意外事件、被害、自杀、被法院宣告死亡等。如被害死亡,尤应审查是否

14、被继承人所为,是否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15适用遗嘱继承的,此项为必备要素。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遗嘱是否已为缺乏劳动能力又篇二:存折继承公证书样本附件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一、民事法律行为类第一式 委托第二式 声明第三式 赠与第四式 受赠第五式 遗嘱第六式 保证第七式 公司章程第八式 认领亲子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 出生第十式 生存第十一式 死亡第十二式 身份国籍监护户籍注销第十三式 曾用名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第十五式 学历 第十六式 学位第十七式 经历自然人经历法人经历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第十九式 资格法

15、人资格非法人组织资格职业资格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有犯罪记录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已婚(初婚)已婚(再婚)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事实收养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股权知识产权 存款不动产物权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第二十九式 选票第三十式 指纹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 1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 2)公证事项: 委托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 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注 4上签名注 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 6的规定。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年月日 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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