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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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解读,2,提 要,一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写的背景(一)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发展沿革(二)消防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启动 二、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概述(一)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几个特征(二)关于职业概况部分的解读(三)关于基本要求部分的解读(四)关于工作要求部分的解读(五)关于比重表,3,一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写的背景(一)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发展沿革,4,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脱胎于原来的工人考核制度1956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在企业中普遍建立了学徒工转正定级和考工晋级的制度,确立了我国工人考核制度的基本形式。

2、职工技术等级按产业和工种分别制定,根据工作的复杂性、难易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各等级的技术要求,最多分为八级。,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我国工人考核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充实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改革教育体制的同时改革有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 1988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入编工种达4700多个。同时将原有的八级技术等级制度改造为初、中、高三级制。并建立了技师和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聘任制度。 1990年颁布的工人考核条例,进一步确立了五个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考核体系,并促进了考核工作与劳动、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和各级各类教育培

3、训工作的密切结合。,6,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技能劳动者的能力评价工作实现了工人考核制度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过渡。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1993年劳动部发布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明确提出了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要求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鉴定站(所),组织开发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等基础工作建设。 1994年劳动部和人事部联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改变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有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职工技能等

4、级考试的方式,实现了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模式。成为了国家就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7,二十世纪末我国首次实现了社会职业的科学分类 1999年国家劳动部、质监局、统计局联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从业人员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职业划分标准,把我国职业划分为8大类、66中类、413小类、1838细类(职业),体现了职业活动本身固有的社会性、目的性、规范性、稳定性和群体性,是我国第一部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献。2005年大典增补本将细类增至1915个,近几年来,国家劳动部又先后发布了几十个在当今社会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新兴职业。,8,我国将职业分为8大类:第一大类:国家机关、

5、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七大类:军人 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9,进入二十一世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制度保障。 2000年3月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确定了90个技术工种(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2003年12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求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2006年4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6、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义提高到“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高度,10,2007年8月30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第五十一条规定: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将职业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认证

7、和劳动就业工作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个体系的基本框架是: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12,在新的形势下,注重素质就业正在成为社会各方更大的关注点,劳动者对技能提升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国家的劳动就业政策将会更加紧密结合,将会成为国家发展所需人力资源的一项长效保障机制 。,13,(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的启动,14,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列入国家职业系列我国第一次将从

8、事消防工作的人员列入国家职业系列。消防人员被列在大典第3大类第2中类第3小类。,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01 行政办公人员,3-02 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3-03 邮电和电信 业务人员,3-04 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02-01 人民警察,3-02-02 治安保卫人员,3-02-03 消防人员,3-02-99 其他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15,第3小类又分为以下细类(职业),3-02-03-01灭火员 3-02-03-02消防抢险救援员 3-02-03-03防火员 3-02-03-04建(构)筑物消防员 3-02-03-05火灾瞭望观察员 3-02-03-99其他消防人员每一细类(职业)

9、又包括若干个工种,16,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社会上逐步形成了一个为消防安全服务的新兴职业群体,这个职业群体从事着直接关系到公共与个人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而且具有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等特点,已经成为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防治火灾、确保一方平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这支职业队伍所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总体业务素质偏低。各单位普遍缺少懂得现代消防管理、熟悉现代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的技能人才。提高社会成员消防安全素质,特别是提高各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已经成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的一个关键

10、环节。,17,国家有关法规已经对某些消防工作岗位人员作出了“持证上岗”的法律规定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执业人员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另一类是以技能操作为主的人员。2001年公安部颁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

11、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多年以来,各地公安消防部门为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做了大量工作,19,国家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 正式启动 2005年公安部经过近两年调查研究,就“申请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致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时复函公安部,同意“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复函的附件列出了“消防行业特有职业目录”:灭火员(3-02-03-01)消防抢险救援员(3-0

12、2-03-02)建(构)筑物消防员(3-02-03-04),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安部消防局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各地设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具体实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该办法还对相关工作的程序、规则作了详细规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筹备阶段,2006年5月,公安部消防局发出关于委托中国消防协会承担有关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函 ,正式委托中国消防协会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筹备工作小组,并

13、先行开展各项基础工作。,中国消防协会积极开展各项实质性筹备工作,-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筹备工作组。具体负责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了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专家工作组。前后在全国范围内选聘了39名专家,分别承担“建(构)筑物消防员” 和“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两个国家职业标准、教材和题库的编写工作和鉴定设备的评审工作。 -在协会办事机构中增设了职业技能鉴定部,具体负责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23,2006年7月3日,中国消防协会召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公安部消防局郭铁男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24,郭铁男局长在讲话中强调: -依托消防协会开展消

14、防行业职业技能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门贯彻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推进消防行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把消防职业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管理,开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项需要不断创新和提高规范化水平的工作。我们要把规范化的职业技能鉴定模式与过去长期以来开展消防业务培训的成功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社会消防岗位的实际需要,遵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各项要求,制定和编写全国统一的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并建立起相应的运行机制,以达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消防专业人才、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目的。,25,2006年8月中国消防协会 “承接

15、政府职能,开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被中国科协确定列为“学会改革创新专项试点项目”。,26,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编成2006年6月经公安部消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中国消防协会在全国范围选聘了15名专家,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 2006年10月完成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写任务,中国消防协会召开标准审定会,形成报审稿。目前该报审稿已通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终审定,即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第一个国家级职业标准。,27,编写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教材,2006年11月中国消防协会召开建(构)筑物消防员教材、题库编写筹备工作

16、会议,成立编写工作组,着手教材编写。 2007年5月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教材编写大纲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初级技能)培训教材初稿通过专家初审。,开发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 鉴定专用设备,2007年5月由中国消防协会委托和监制,南京消防器材公司 和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研制了能够满足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需要的专用设备,已通过专家初审。目前这些设备已经安装在北京鉴定(试点)站中,在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试用之后,将可向全国各鉴定站推广。,30,31,32,33,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2007年3月经公安部消防局审核,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正式成立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北京)站”,并取得了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标牌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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