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系统事故、故障、安全信息解读(201703014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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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务事故、故障及信息管理解读,工务处王建辉 2017年3月,事规,第一章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解读,事规历次制定、修改情况,2007年9月1日铁路施行了第十二版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简称事规),是依照国务院颁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简称501条例)制定的第一部事规。前11部事规制定情况简述如下:,事规历次制定、修改情况,第一部事规于1949年6月2日发布,6月10日执行。当时由于机构不太健全,这部事规由铁道部运输局起草并主管。事规将行车事故分为两种类别。第一个事故种类包括机车、车辆破损和故障、线路障碍等26项;第二个事故种类只包括“列车停车”和“列车晚点”2项。 第二部事规

2、于1950年3月18日发布,4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仍由铁道部运输局起草,但自1950年3月行车安全监察机构正式组建后,这本事规开始由行车安全监察室负责管理。此后,事规的起草和管理都由安监部门负责。此部事规把行车事故分为五种类别,即重大事故、大事故、恶性事故、一般事故和停车晚点事故。在“恶性事故”中确定了19项事故。,事规历次制定、修改情况,第三部事规于1955年9月修订发布。这部事规删除了“停车晚点”事故,将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恶性事故(7项)、一般事故(22项)四种类别。同时修订、明确了构成各种事故的条件。 第四部事规于1957年12月3日发布,1958年1月1日执行。 第五部事规于1

3、958年12月25日发布,1959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将车辆破损程度,由大、中破改为大、中、小破,并以设备破损尺寸来衡量。1962年又单独发布了列车火灾事故的规定。,事规历次制定、修改情况,第六部事规于1975年12月发布,1976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将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种类别,并将险性事故改为12项。 第七部事规于1979年12月26日发布,1980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继续保留了四种类别,修改了重大、大事故范围,并将调车重大、大事故与列车重大、大事故分开。 第八部事规于1985年3月5日发布,4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基本是比较完善的。 第九部事规 于19

4、86年6月22日发布,7月1日执行。这本事规主要是降低了重大、大事故条件,特别是调车作业造成的重大、大事故。,事规历次制定、修改情况,第十部事规于1987年12月10日发布,次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主要是对列车事故和客车事故从严了要求,对客车构成的重大、大事故条件进行了改动;险性事故增加了1项,改为13项;一般事故取消了6项,改为26项。1989年10月在烟台进行了小范围修改。如将原发生重大、大事故初步判明是他局或工厂责任的,发生局在“三日内”电告他局的规定,改为“24小时内”电告他局。同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34号令,共五章28条。 第十一部事规于2000

5、年4月28日发布,7月1日执行。这本事规将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五种类别,将国务院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正式纳入其中,共分八章八节73条、7个附件和附件2中44条解释。 第十二部事规于2007年8月28日发布,9月1日执行。,事规解读,一、 事故定义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事规解读,二、事故等级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

6、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案例1:2008年4月28日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K290+800脱线,与5034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构成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主管运输副局长、2名调度员、1名车站助理值班

7、员、1名火车司机分别判处3-4年) 案例2: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甬温线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与杭州开往福州南的D3115次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共造成6节车厢脱轨,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亿。(刘志军、张曙光等54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事规解读,事规解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

8、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事规解读,案例:2010年“5.23”水害重大事故事故概况:2010年5月23日2时11分,由上海南开往桂林的K859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沪昆下行线余江至东乡间K698945处,撞上从线路左侧挡墙护坡上方,且护坡上方有一宽18米的平台,路面上方因连日暴雨造成山体溜塌直接冲向线路,造成机车和机后1 -5位车辆颠覆、6-8位车辆脱轨,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71人受伤(重伤11人),构成铁路交通重大事故。定南昌工务段非责任

9、事故。事故原因:由于5月份以来持续强降雨,土体含水量已增大至饱和状,土体强度显著降低,加之公路边坡及以上山坡为含沙量较高、易吸水饱的粉质粘土,当日连续雨量又达112mm,加剧了山体的不稳定性,造成铁路堑坡上方公路边坡多达一万余方的土体突然下滑,约600方塌体越过公路及铁路边坡、挡墙三级平台,掩埋线路,造成K859次旅客列车撞上塌体,导致机车及车辆脱轨、颠覆。,事规解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

10、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事规解读,案例1:2011年2月18日2时52分,九江桥工段共青城线路车间庐山城际综合养护工作站线路工陈某某、余某某和劳务工徐某某,按照车间天窗点进行钢轨打磨作业安排,在没有接到维修天窗封锁调度命令的情况下,在昌九城际庐山城际场上行线101#道岔处进行钢轨打磨作业时,被通过的南宁至青岛K1138次客车以117km/h速度碰撞,造成3人死亡,钢轨打磨机撞损、机车和一位车辆部分配件被撞损坏,构成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事故直接原因:在无调度命令的情况下提前进入高铁(昌九城际)内,防护不到位。,事规解

11、读,案例2:2010年3月6日20时22分,0L8830次列车运行至鹰厦线西陂至小集站间K544565m处时,列车前进方向线路左侧山体突然坍塌,机后第4位车辆后台车轮对压上坍体后脱轨,列车继续前行越过小集站出站信号机,在3号道岔处,脱轨车辆将道岔尖轨轧坏,导致4、5位车辆颠覆, 6位车辆脱轨。列车脱轨后走行3673米,经救援抢修,于3月7日6时22分恢复鹰厦线行车。事故造成鹰厦线中断行车9小时56分,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定厦门工务段非责任。事故原因: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近日连续降雨,山体风化石受雨水渗透,产生松动,在短时大雨量的作用下,含水量饱和,土压力增大,列车通过时产生震动,导致山体

12、突然坍塌侵入线路,造成列车脱轨。,事规解读,4.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2010-2016年工务系统共发生责任事故 62件,其中较大事故1件,A类事故2件,B类事故7件(1件行车、6件劳动人身安全),C类事故12件(C2事故1件、C9事故1件、C10事故2件、C13事故7件、C24事故1件),D类事故40件(D1事故2件、D2事故15件、D8事故1件、D9事故11件、D10事故8件、D21事故3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

13、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规解读,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事规解读,案例1: 2013年4月10日23时07分,工务处机械设备科工程师王某会同南昌工务段线路科科长何某、南昌工务段线路科工程师邓某,在检查南昌工务段南昌线路车间京九下行K1457

14、+200至K1456+00大机维修施工途中,违章行走在京九线莲塘车站15号岔道心内,被上行线D118次撞轧,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构成铁路交通一般A1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未设防护违章走道心。,事规解读,案例2: 2010年2月16日 6时48分, 36308次货物列车运行至向塘西站A线K0+008处,机后第22位前台车第1轮对跃上前进方向右侧(曲线上股)轨面走行2.5m后落轨,并导致机后第22-25位脱轨。车辆脱轨后列车运行182m停车。经救援,线路于当日13时40分恢复正常,构成铁路交通一般A类事故。列南昌工务段责任事故。事故原因:线路失检失养失修,线路结构严重不良,轨道几何尺寸多处超临

15、修标准。,事规解读,发生一般A类事故究责: 1.直接责任。根据南昌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南铁安监201762号)第七、八条:发生旅客列车(含动车组列车)铁路交通事故,对负有全部或主要、重要以及次要责任的直接责任者(含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给予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重要责任者留用察看处分;给予次要责任者撤职处分,或记大过处分并离岗检查(停职)12个月。发生非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给予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重要责任者留用察看处分;给予次要责任者撤职处分,或记大过处分并离岗检

16、查(停职)12个月。,事规解读,2.管理责任。发生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或发生旅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铁路交通事故造成旅客死亡的,给予单位责任车间、科室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人员撤职及以上处分,给予单位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发生非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给予单位责任车间、科室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人员撤职及以上处分,给予单位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给予路局主管业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事规解读,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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