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工资条例》如何加强员工管理防范(PPT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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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人: 马小丽 研究员 薪酬绩效设计项目主持人 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应对 工资条例 如何加强员工管理防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二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学术评审委员会委员 从事 20余年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实践和理论政策研究,著书多部,公开发表论文文章百万余字,曾被破格评聘为副研究员 主持数十家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与薪酬和绩效管理咨询方案设计工作 全国各类培训班授课数百场,各类内训数十场 马小丽 研究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3 姓名 :马小丽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

2、员 4 2. 关于加班费计发基数的新规定 4. 企业工资条例 给用工带来的主要影响 目 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6 我国工资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些重要的工资规范欠缺 一些工资规范制订时间久远,适应性差 一些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较差 一些工资规范立法层次偏低 前言一:立法背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7 职工工资与企业利润、工资指导线、物价水平等相互关系 前言二:构建四大机制 对工效挂钩、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将有明确规定 工资总额 决定机制 工资正常 增长机制 拖欠工资、欠薪保障问题 工资支付 保障机

3、制 赔偿金、罚则等 工资监控 机制 通过构建四个机制,从制度上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8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 方向转变 层面转变 模式转变 体制转变 前言三:工资总额调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9 第三十五条 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 不得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全日制用工劳动者至少 每月结清工资结算支付周期内全部工资。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预付一次工资,且预付数额不 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用人单位应当在年度结束或 者考核周期结束后最长不超

4、过一个月内,结清应当向劳动 者支付而尚未支付的全部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0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建筑施工 、 矿山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支付 试用期 、 学徒期 、 见习期内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工资正常支付涉及 17个条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1 附:职工月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83号 )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

5、天 息日) 定节假日) 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 4季 季 月工作日: 250天 12月 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8小时)。 月计薪天数( 365天 12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2 “制度工作日” 用于: 工时管理 超时加班计算 “制度计薪日” 用于: 日工资、小时工

6、资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 此文件区分“两日”的目的: 一是人本管理,节假日付薪 二是加班工资相应减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3 工资折算实例分析 按照目前某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今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 300%=415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 200%=277元。今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 2351元,而调整前应为 2444元,降低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4 加班工资三要素 加班时间 加班工资计算比例

7、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5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现行法规规定的加班时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6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 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

8、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 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 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现行法规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比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7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 的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

9、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的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的支付劳动者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8 现行法规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关于 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 劳办发 1994289号 )对第四十四条的工资做了如下规定: 本条的 “ 工资 ” , 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 , 是指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 , 是指劳动者在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内应得的计件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19 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

10、995309号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 “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所在工作岗位 (职位 )相对应的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0 工资 , 应发与实发 工资收入 薪酬 平均工资 工资水平 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 如何区别使用以下概念 (互动讨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1 种类 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性质 工作时间定工作量 直接确定工作量 工作时间定工作量 范围 一般劳动者 三类人员,如高管、推销人员、出租司机、部分值班人员 三类人员,如交通运输、地质勘探、建筑业、旅游业人员

11、内容 8小时 /天 40小时 /周 无固定时间要求 一个周期内平均 8小时 /天,40小时 /周 要求 不需要批准 需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需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注: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部发 1994503号)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 工作制的加班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2 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支付加班工资 不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 94年 :支付加班工资 95年 :支付 150%和 300% 2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经劳动行

12、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 ,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 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4 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 62规定: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 , 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 , 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日时 , 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5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工资支付 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

13、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节育手术假等带薪假期期间,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以及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进行产前检查、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6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资计算的较早的法律依据是: 劳动保险条例 1953年政务院修正颁布 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地方性规定 现行法规规定的病假工资支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 马小丽研究员 27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资计算的最新的法律依据是: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 劳动部关于贯彻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的通知 (劳部发 1995236号 ) 劳部发 1995 309号文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其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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