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第三讲——增值税筹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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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3),三、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1.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税率,购进额税率,买价13%,运输金额7%,收购金额10%,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税率,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 可以作为进项税抵免,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1)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2)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 3)销售价格的税收筹划,1)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销售折扣,还本销售,以旧换

2、新,以物易物,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方式,销售折扣,还本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按打折后的价格计算销售额,按折让后的价格计算销售额,还本支出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新货物按照同期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额 旧货物的支出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以实物核算销售额或购货额,S,S,S,S,S,S,销 售 方 式,价格,案例,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 1)将商品以7折销售; 2)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可获赠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为18

3、元) 3)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将获返还现金30元。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问:对于商场来说三种方案那种方案最优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计算时可以不考虑),解:,1)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的售价为70元。 应纳增值税=70(1+17%)17%60(1+17%)17%=1.45(元) 税前利润=70(1+17%)60(1+17%)=8.55(元) 应纳所得税=8.5525%=2.14元) 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2)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 销售10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

4、=100(1+17%)17%60(1+17%)17%=5.81 (元) 赠送3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纳增值税:30(1+17%)18(1+17%)17%=1.74 (元) 应纳增值税=5.81+1.74=7.55 (元) 个人所得税: 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缴顾客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为: 30(1-20%)20%=7.5(元),企业所得税: 税前利润=100(1+17%)60(1+17%)18(1+17%)7.5=11

5、.3 (元) 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17%)60(1+17%)25%=8.55(元) 税后利润=11.38.55=2.75 (元),3)购物满100元返回现金30元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5(元) 税前利润=100(1+17%)60(1+17%)307.5 =-3.31(元) 应纳所得税=100(1+17%)60(1+17%)25%=8.55 (元) 税后净利润=-3.31- 8.55 =-11.86 (元) 由此可见,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一

6、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2)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直接收款,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赊销 分期付款,代销,结算方式,视同销售,收到销售款,办理托收手续,合同约定收款日期,预收货款,货物发出,收到销售款,货物移送,T,T,T,T,T,T,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的情况下,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选择委托代销方式受托方商品出售后开具销货清单交给委托方,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而且是在销售后付款结算的方式销售,采取委托代销方式结算,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售额取得延迟纳税时间 目的是为了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递延的利益,某工艺饰品厂

7、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某工艺饰品,使用征收率为3%,该厂为了在该市场上打开销路,与一家知名度较高的饰品经销商协商,委托经销商代销工艺饰品,在洽谈中,他们遇到了困难,该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税率17%,由于工艺饰品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经销商的增值税税负达到了17%。,案例,方案一:工艺饰品厂以每件200元价格委托经销商代销,经销商再以3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预计每年销售1000件工艺饰品 方案二:经销商与工艺饰品厂签订租赁合同,工艺饰品厂直接在经销商处销售产品,按照差价作为租赁费支付给经销商,经销商只需交纳营业税,而无需交纳增值税。 请为工艺饰品厂和经销商

8、筹划销售方式,工 艺 厂,差价=1000*300/(1+17%)-200= 56410.26,解:,经 销 商,结论: 从两个方案的收益比较上可知工艺厂和经销商都应选择签订租赁合同,3)销售价格的税收筹划,通过关联企业间价格转移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如果是不同税率地区则涉及到更复杂的所得税的问题,甲、乙、丙为集团公司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彼此存在着购销关系;三个企业的生产具有连续性 。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企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制造的产品的80%提供给丙企业。 假设甲企业进项税额为40000元,各企业生产周期为三个月,市场月利率为2%。,案例,问: 关联企业应如何进行定价,选择正常市价还是

9、转移价格?,企 业,增 值 税,定 价,解:,如果三个企业均按正常市价结算货款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500(1+17%)17%4000 =7265040000=32650(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600(1+17%)17%72650 =8718072650=14529(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80%700(1+17%)17% 8718080% =8136869744=11624(元) 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额=32650+14529+11624=58803(元),如果三个企业采用转移价格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400(1+17%)17%40000 =58120-4

10、0000=18120(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100080%500+100020%600)(1+17%)17%-58120=17436(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80%700)(1+17%)17%-(100080%500)(1+17%)17% =81367-58120=23247(元) 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额=18120+17436+23247=58803(元),结论: 虽然两个方案的增值税纳税总金额相等,但是从税款的支付时间上,两者的税额存在差异。正常市价会使得甲企业当期应纳的税额增加,不能取得纳税递延的好处。相比较而言正常市价比转移价格使得纳税负担增加了1469.79,应该选择转移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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