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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湿房操作規程1、目的: 合理使用抽湿房,确保对仓库、车间的物料、产品防潮防霉控制,使其能符合品质标准。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产品、容易受潮的材料均属之。3、作业人员遵守本规范作业与确保抽湿房的合理使用。4、确认环境的相对湿度 5、抽湿房内与抽湿房外定点设置温湿度测试点并配置温湿度计。 6、由指定专人查看湿度计,每天早上 9 点 30 分与下午两点 30 分各查看一次,并将巡 查结果记录於车间温湿度记录表 7、通过湿度计确认当天的相对湿度,当天的相对湿度达到或超过 70%时或物料、半成 品、包装材料及成品袋湿度超出 12%时,须知会该生产车间主管。 8、当环境的相对湿度达到 70%时,
2、生产车间主管应指定专人开启抽湿房的设备,协调 该生产车间各组人员将需要抽湿的物料、包装材料或成品、半成品送入抽湿房中暂存并 填列记录于物料湿度记录表 9、开啟抽湿房后,设定抽湿房中的相对湿度须保持在 70%以下。 10、 物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或成品袋在抽湿房中暂存期限为持续至该物料、半成品、 包装材料需进行下工序加工前及成品出货;或当环境的相对湿度低於 70%时方可将物料、 半成品、包装材料及成品袋移出抽湿房。 11、 当环境的相对湿度降低於 70%时,湿度计查看人员知会生产车间主管,经主管现 场确认后,方可关闭抽湿房的抽湿设备。 12、 物料湿度记录表为各检查责任人将当天情况记录于表单上,每月 1 日交主管处 审查,再上呈管理层核准后,由生产车间存底备查,保存期限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