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级安全教育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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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一、本单位概况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三、与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五、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六、劳动纪律 七、典型事故、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一、本单位概况 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设有综合办公室、安全科、财务科、工程科、机械设备科、材料科等六个部门,现有职工*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人,专职安全员*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年度实现施工产值*万元。,二、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成员:,三、与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的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实施细则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

3、行)辽交质监发200888号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强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

4、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5、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

6、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一百零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工作过程

7、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什么是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劳动条件和生产工艺所限,劳动者不得不暴露在有害的作业之中,从而引发职业病或职业性身体损害。3、新安全生产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的? 新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4、职业病防治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职业病防治法是由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8、令第60号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 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火灾和交通事故。居民火灾和公民私有车辆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6、什么是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指人员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者暂时丧失的伤害。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7、什么是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人员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

9、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8、什么是急性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是指有毒有害物质一次性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须对该人员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天。 9、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

10、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0、谁负责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有报告事故的责任。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是么?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

11、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哪些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3、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事故处理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

12、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14、哪些人员应当经过安全生产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5、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哪三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 项目、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16、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是什么?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还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

13、措施等内容。,17、项目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是什么?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8、班组(岗位)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是什么?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19、什么是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20、哪些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

14、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电工作业;焊接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高处作业;矿山作业(通风、瓦斯检验、排水、尾矿坝);危险化学品作业;烟花爆竹作业;爆破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2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22、什么是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

15、配备的防护装备。 23、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护工作服、电绝缘鞋、安全网、听力护具、防护手套等。,24、安全警示标志的认识与学习 安全警示标志 1禁止标志:不准或制止人们不安全行动的图形标 志。 2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的图形 标志。 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25、什么是“三违”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安全事故的发生多数与“三违”有关,违章不一定出事故 出事故必是违章,26、“五大伤害”,1. 高处

16、坠落2.触电3.物体打击4. 机械伤害5.坍塌,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1.高处坠落,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安全带不能打结使用,不能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使用 高处作业时,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要先挂牢安全带后再作业,2.触电伤害是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导致电体或漏电体),受到一定量的电流通过人体致使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致人伤亡的事故。,触电伤害是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导致电体或漏电体),受到一定量的电流通过人体致使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致人伤亡的事故。,施工现场私拉乱接,1,3、物体打击,物体打击伤害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简单的讲,就是高处坠落物体致人伤亡的事故。,4、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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