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厚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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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第三条第三条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二章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第四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

2、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并向本公司财务总监汇报工作。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考核;组织公司整体财务预决算方案的编制,并报董事会审核;公司资金筹集和调度;公司税收事务;履行公司财务监督职能;参与公司投融资管理。第七条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其他

3、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第八条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二)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规定的

4、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四)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五)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六)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七)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

5、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财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九)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十)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第九条第九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

6、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能在公司担任出纳工作。第十条第十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调离手续。第三章第三章核算管理核算管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的选择和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7、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原则上,每月 4 日之前应完成上月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纸质财务会计档案对应的各类电子文档,应作为财务会计档案的组成部分,一并纳入财务会计档案统一管理。财务会计档案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保

8、持一致。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四章第四章预算管理预算管理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公司实行统一的经营计划管理,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计划制定相应的预算,并根据经批准的财务预算方案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经

9、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部门从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目标要求,又符合实际市场现状,切实可行。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预算应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公司需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成本费用的支出,并据此建立内部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公司应制定成本费用支出的程序和标准,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列支,确保各项支出都经过审核与批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负责人,采取有

10、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各部门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应按季度向公司领导报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时提出改进建议。第五章第五章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财务部门管

11、理,固定资产按照实际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部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规定的资产经营机构或部门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核算,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第一节 资金管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应树立资金成本观念和资金时间价值观念,通过测算和规划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公司应编制资金收支预算,每年末按照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下年度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缺口、解决资金缺口

12、办法均要求有明确的方案。公司需要编制月度和季度资金计划,资金计划外的请款,原则上不予批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预算方案来筹集、支出和回收资金,控制应收款和负债的规模、时间,以实现保证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财务风险和资金成本的资金管理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资金预算。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公司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出的权限与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与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它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未经股东会批准,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

13、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的资金支付都必须依据合法、完整、真实的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票据,杜绝不合理的白条或不规范的单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帐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所有银行帐户必须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

14、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注销。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公司禁止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坐支现金。第二节 应收款和预付款的管理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帐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负责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台帐中记录的应收款项除账面反映的应收款项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款项,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

15、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在应收款项未收回或妥善处理前应做好对账和催收工作,保留各种催收和对账的文件和单据,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时效而丧失诉讼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回收。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召开应收款项专题会议,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财务部应做好账龄分析表的记录工作,对应收款及时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

16、1 年以内 1%、1-2 年 2%,3 年及 3 年以上 3%。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和公司的权限报董事会批准后核销坏账。第四十条第四十条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理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公司应规范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因业务需要应收的备用金及因业务需要的其他应收款项。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其他应收款项,应明确责任人并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业务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其他应收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公司应当将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有形资产认定为固定资产。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努力降低存货和固定资产采购、持有和运营的成本与风险,提高利用率。存货和固定资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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