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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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与 合同管理,2018/10/1,第一节 范围,2018/10/1,“范围”的含义 在项目环境中,“范围”这一术语有两种含义: 产品范围:某项产品、服务或成果所具有的特征与功能。 项目范围:为交付具有规定特征与功能的产品、服务或成果(项目目标)而需要完成的工作。,2018/10/1,项目范围管理是指为达到项目目标,对项目的 工作内容及范围保持控制所需要的一系列工作的过程。,项目范围管理主要在于定义和控制哪些工作应包 括在项目内,哪些不应包括在项目内。也即定义 和控制项目范围。,创建工作分解结构(WBS),创建工作分解结构(WBS)是把项目可交付成果和项目工作分解成较小

2、的,更易于管理的组成部分的过程。工作分解结构以可交付成果为对象。应由项目团队为实现项目目标并创造必要的可交付成果而执行的工作分解之后得到的一种层级结构。工作分解结构每下降一个层次就意味着对项目工作更详尽的定义。工作分解结构组织并定义项目的总范围,代表着现行项目范围说明书所规定的工作。,工作分解结构可以满足各级别的项目参与者的需要。工作分解结构可与项目组织结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项目经理根据各个项目单元的技术要求,赋予项目各部门和各职员相应的职责。同时,项目计划人员也可以对WBS中的各个单元进行编码,以满足项目控制的各种要求 。,建立项目分解结构需要完成下列工作: (1)识别可交付成果与有关

3、工作; (2)确定工作分解结构的结构与编排; (3)将工作分解结构的上层分解到下层的组成部分; (4)将工作分解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编码。 (5)核实工作分解结构的程度是否必要和已经满足控制要求。,2018/10/1,分解的要求: 内容完整,不重复,不遗漏; 一个工作单元只能从属于上一层工作单元; 每个工作单元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者,工作单元之间的界面应清晰; 项目分解应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管理,便于考核评价; 工作单元应是分解结果的最小单位,便于落实职责、实施、核算和信息收集等工作。,工作分解结构必须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逐层分解的结构:工作分解结构应该是从上到下层层分解的,并且是能够从下到

4、上层层汇总。 可交付成果的名称:工作分解结构的每一个要素都要有一个独特的名称。 可交付成果的编号:工作分解结构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编号系统,对其中每一个要素赋予的义务而的号码,编制工作分解结构,并没有唯一正确的方法 ,而是有多种方法: 按产品的组件进行分解 项目阶段进行分解 按承担工作的部门进行分解,工作分解结构模板,2018/10/1,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质:规范建筑市场诸多参与方的法律关系,在建设工程中,主要的建设合同关系如图所示:,2018/10/1,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

5、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1)勘察合同 指发包方与勘察放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达成的协议。 (2)设计合同 包括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设计合同。 初步设计合同即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方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方达成的协议。 施工设计合同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2018/10/1,(2)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2018/10/1,1监理人在委托

6、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监理人的权利,

7、2018/10/1,(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同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

8、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2018/10/1,2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

9、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2018/10/1,(4)施工合同指承包方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方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其中,建筑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2018/10/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合同关系,2018/10/1,施工承包人的 主要合同管理,分包合同,供应 合同,加工合同,租赁 合同,劳务供应 合同,保险 合

10、同,其他 合同,合同类型 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承包工程计价方式,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加固定酬金合同,2018/10/1,(1)总价合同 指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总额”,即总价。它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经过商定做出的。其主要特点:一是价格应根据事先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待实施的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事先商定。,总价优先,2018/10/1,总价合同的优点是在实

11、际工程量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较易管理。缺点是由于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将会占用很多事件,从而延长设计周期,拖长招标的准备时间。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2018/10/1,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价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的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既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误差等)和价格的(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含在合同价格

12、之中。,2018/10/1,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一般是一年左右的项目), 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 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2018/10/1,变动总价合同,又称可调总价合同,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在内的暂定合同价格。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对

13、的调值。但合同总价的性质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整价款。 通过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可调值总价与不可调值总价的区别在于, 可调值总价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 分解,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 测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变化的风险。,2018/10/1,总价合同的特点: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

14、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2018/10/1,(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整个合同期内执行同一个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计算。单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图不完整,或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明确,或未具体地予以规定的情况。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单价优先,单价合同可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 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 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缩短招投 标时间;业主需

15、要安排专门力量 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对投 资控制不利,2018/10/1,(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补偿合同) 指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需承担工程建设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这种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不关心。,2018/10/1,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 一、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可能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者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

16、程项目。 二、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对业主而言,优点: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当然,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直,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对承包商而言,比固定总价的风险低,利润比较有保证,因而比较有积极性。缺点是合同的不确定性,难以计划合理安排。,2018/10/1,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形式,主要如下: 一、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二、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三、成本加奖金合同 四、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如何向承包商支付酬金的条款,包括支付时间和 金额百分比,以及如果发生变更和其他变化,酬金支付调整的方法。 (2)应列出工程费用清单,要规定一套详细的工程现场有关的数据记录、 信息存储,以便对工地实际发生的人工、机械和材料消耗等数据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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