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天津生态城起步区住宅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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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新天津生态城起步区住宅设计导则 (试行)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建设局前 言 为了保障中新天津生态城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协调统一住宅的规划设计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特编制生态城起步区住宅设计导则。本导则从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对起步区内各地块住宅项目的设计导则。 在生态城起步区内住宅规划设计编制和管理相关工作,除符合国家、天津市以及地方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各设计单位应执行导则中提出的设计要求,达到导则规定的标准, 做好各开发项目的建设, 把起步区建设成为区域协调、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示范区。 本导则的解释权属生态城管委会。 二九年九月

2、十七日 23目 录 1 场地布局- 1 - 1.1 风环境.- 1 - 1.2 日照朝向.- 1 - 1.3 界面控制.- 1 - 1.4 建筑高度.- 5 - 1.5 色彩风格.- 6 - 1.6 设施布局.- 6 - 2 交通组织- 7 - 2.1 人车分流.- 7 - 2.2 小区主路.- 7 - 2.3 非机动车停车.- 12 - 2.4 机动车出入口及停车.- 12 - 3 绿化景观- 13 - 3.1 社区绿地.- 13 - 3.2 集中绿地.- 14 - 3.3 组团绿地.- 14 - 3.4 道路绿化.- 15 - 3.5 植物种植.- 17 - 3.6 垂直绿化.- 17 -

3、 3.7 无障碍设施.- 12 - 3.8 景观照明.- 18 - 4 水资源利用- 18 - 4.1 节水.- 18 - 4.2 雨水渗透.- 19 - 4.3 雨水收集.- 19 - 5 垃圾回收处理- 20 - 5.1 分类收集.- 20 - 5.2 气力输送系统.- 20 - 5.3 垃圾就地处理.- 20 - 6 建筑技术- 21 - 6.1 围护结构.- 21 - 6.2 建筑遮阳.- 21 - 6.3 建筑通风.- 21 - 6.4 建筑采光与照明.- 22 - 6.5 太阳能利用.- 22 - 6.6 标准化设计.- 23 - 6.7 控制系统.- 23 - 1 场地布局 1.

4、11.1 风环境 风环境 在组团合理布置的基础上,场地建筑布局应能有效阻挡冬季西北风,并有利于导入夏季东南风。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在 1.5 米高处,风速低于 5m/s,形成宜人的微气候环境。 1.21.2 日照朝向 日照朝向 1.2.11.2.1 建筑布局应尽量避免对公共空间的遮挡,保证生态谷和细胞内的公共开放空间的活动区域在冬至日 2 小时以上日照面积不小于40%。 1.2.21.2.2 综合考虑日照、通风、太阳能利用等方面生态要求,住宅建筑朝向应以南偏西 30 度至南偏东 30 度以内为主, 尽可能形成与街道平行的景观。 1.31.3 界面控制 界面控制 1.3.11.3.1 道路界面 (

5、1) 沿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建筑, 建筑外墙退让绿化带距离不小于1.5 米,建筑悬挑的构筑物正投影不得进入绿化带范围。 (2) 沿道路建筑应保持街景立面的连续性。 沿道路不得设置围墙等硬质隔断。 - 1 -(3) 绿化带应通过种植乔木、灌木等进行柔化处理,形成连续的绿化界面。 图 1-1:道路界面建筑退线示意 1.3.21.3.2 滨水界面 (1) 沿蓟运河故道或生态廊道建筑高度 10 米以下的建筑外墙退让绿化控制线的距离不小于 5 米,1118 米的建筑外墙退让绿化控制线的基准距离为 10 米,1935 米建筑外墙退让绿化控制线的基准距离为 15 米,35 米以上建筑外墙退让绿化控制线的基准

6、距离为 20 米。 (2) 鼓励首排建筑沿滨水界面形成凹凸变化的公共开放空间, 同类建筑可依据基准距离线以建筑基地面积占补平衡的原则, 调整建筑退让距离,但所有类型建筑退让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 2 -图 1-2:滨水界面建筑退线 (3) 滨水细胞应按照细胞规划设计指引图提供通往滨水的视线通廊或公共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15 米,避免滨水景观资源被连续展开的建筑物所遮挡。视线通廊或公共通道应与滨水景观节点对应设置。沿滨水界面不得设置围墙等硬质隔断,以形成渗透的空间界面。 图 1-3:滨水视线通廊或公共通道 (4) 建筑布局应遵循自滨水由低到高的原则, 保证更多建筑视线直接通达滨水景观资源。

7、- 3 -图 1-4:滨水界面建筑建筑轮廓线 1.3.31.3.3 生态谷界面 (1) 沿生态谷建筑高度 18 米以下的建筑外墙退让绿化控制线的基准距离为 10 米,1935 米建筑外墙退让绿化控制线的基准距离为 15米,35 米以上建筑外墙退让绿化控制线的基准距离为 20 米。 (2) 鼓励首排建筑沿生态谷形成凹凸变化的公共开放空间, 同类建筑可依据基准距离线以建筑基地面积占补平衡的原则, 调整建筑退让距离,但所有类型建筑退让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图 1-5:生态谷界面建筑退线 - 4 -(3) 在生态谷上的细胞, 建筑应沿垂直生态谷的方向自生态谷由低到高布局,以保证更多建筑的视线直接通达

8、生态谷景观。沿生态谷界面不得设置围墙等硬质隔断,以形成渗透的空间界面。 图 1-6:生态图界面两侧建筑轮廓线 1.41.4 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 (1) 住宅建筑高度应符合起步区高度控制要求,如表 1 和图 7。 表 1-1 建筑高度控制表 高度分区 高度控制 备注 A 130M 次中心 B 90M 局部地标 C 75M 沿生态谷两侧第一层次住宅 D 55M 沿生态谷两侧第二层次住宅 E 35M 沿生态谷两侧第三层次住宅 F 15M 沿生态谷两侧第四层次住宅 - 5 -图 1-7:起步区建筑高度轮廓控制 1.51.5 色彩风格 色彩风格 1.5.11.5.1 为提高夏季太阳反射和冬季吸收热量,

9、住宅建筑立面色彩应以米黄等浅暖色调为主,坡屋顶以暖红或冷灰为主。 1.5.21.5.2 住宅建筑风格应与生态城管委会的细胞规划设计要求一致,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1.5.31.5.3 设备构件不得暴露在外,应构件化或设置遮档。空调室外机冷凝水管等外挂设备应进行隐蔽处理。 1.5.41.5.4 建筑面宽应满足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高宽比及宽厚比的要求。 1.61.6 设施布局 设施布局 细胞级商业、文体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表 1 进行配置,并应结合垂直于生态谷的小区主路布局。 表 1-3 细胞级公共配套设施一览表 - 6 -公厕:设置于慢行系统交叉口处,有独立出入口和

10、明显标识 2 交通组织 2.12.1 人车分流 人车分流 细胞内部应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同时满足消防、医疗救护等特殊车辆的通行需求。 2.22.2 小区主路 小区主路 2.2.12.2.1 小区主路主要用于非机动通行。 2.2.22.2.2 小区主路出入口的位置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出入口两侧首排建筑间距不少于 40 米(配套设施建筑除外) ,通过主题化设计形成标识性入口空间。 - 7 -图 2-1:小区主路出入口标识性空间示意 2.2.32.2.3 垂直于生态谷的小区主路长度不得超过两端出入口直线距离的 1.1 倍。鼓励平行于生态谷的小区主路采用曲线线型,但小区主路长度不得超

11、过两端出入口直线距离的 1.2 倍。 图 2-2:小区主路线型弯曲度控制示意 2.2.42.2.4 小区主路由林荫道路和绿化带组成,其中林荫道路路面不小于 7 米宽,绿化带宽度不小于 7 或 13 米。小区主路可依据两侧建筑- 8 -功能调整断面组合形式, 体现不同街区的特征, 增加趣味性和连续性,空间层次更加丰富。 (1) 当小区主路两侧为商业、文体设施等公共设施时,断面宜采用两侧各不小于 3.5 米的林荫道路。当林荫道路外侧为多层建筑时,绿化带宽度不小于 7 米;当林荫道路外侧为高层建筑时,绿化带宽度不小于 13 米。 图 2-3:小区主路断面示意一 图 2-4:小区主路断面示意二 (2)

12、 当小区主路单侧为商业、文体设施等公共设施时,断面宜采用不- 9 -小于 7 米的林荫道路(临公共设施) 。当绿化带外侧为多层建筑时,绿化带宽度不小于 7 米;当绿化带外侧为高层建筑时,绿化带宽度不小于 13 米。 图 2-5:小区主路断面示意三 图 2-6:小区主路断面示意四 (3) 当小区主路两侧无商业、文体设施等公共设施时,断面宜采用中间不小于 7 米的林荫道路。当绿化带外侧为多层建筑时,绿化带宽度- 10 -不小于 3.5 米;当绿化带外侧为高层建筑时,绿化带宽度不小于 6.5米。 图 2-7:小区主路断面示意五 图 2-8:小区主路断面示意六 - 11 -2.32.3 无障碍设施 无

13、障碍设施 2.3.12.3.1 林荫道路、景观性道路(休闲型、观光型、购物型)和步行道路全段必须设置无障碍通道。 2.3.22.3.2 街道与建筑之间、街道与街道之间的不同地面高差均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坡道设施, 并在道路行人通道上设置有明显色彩标识的连续盲道, 盲道距花台、 绿地、 树池的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 2.42.4 非机动车停车 非机动车停车 2.4.12.4.1 居住细胞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低于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J11250-2008的标准。 2.4.22.4.2 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应结合步行出入口和小区主路就近布局。 2.52.5 机动车出入口及停车 机动车出

14、入口及停车 2.5.12.5.1 居住细胞沿同一主干道上设置的机动车车行出入口不得超过1 个,并实行右进右出的交通管制。居住细胞沿同一次干道上设置的机动车车行出入口不得超过 2 个。 2.5.22.5.2 居住细胞机动停车泊位按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J11250-2008执行。停车方式应采用地下停车、架空层停车以及立体停车。半地下停车并鼓励采用双层机械停车技术。 2.5.32.5.3 建筑物半地下或底层架空部分用于停车及辅助用房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12 -图 2-9:双层机械停车 2.5.42.5.4 地下停车库应采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照明应利用可再生能源。 图 2

15、-10:地下空间自然通风采光 3 绿化景观 3.13.1 社区绿地 社区绿地 3.1.13.1.1 社区绿地为周边细胞各年龄段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休闲设施。 3.1.23.1.2 社区绿地应与中小学、社区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相邻设置。 - 13 -3.1.33.1.3 社区绿地内硬质铺地应以渗水地面为主,植被以高大乔木和灌木为主。 3.23.2 集中绿地 集中绿地 3.2.13.2.1 集中绿地主要为本细胞各年龄段居民提供交往活动场所,配置体育休闲设施。 3.2.23.2.2 集中绿地在小区主路交汇处应设置用地规模不小于 2500 平方米的集中绿地。 3.2.33.2.3 集中绿地宜结合周边住宅建

16、筑进行布局,但应包含小区主路交汇点。 图 3-1:集中绿地布局示意 3.33.3 组团绿地 组团绿地 3.3.13.3.1 组团绿地应为组团内各年龄段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体育休闲设施,尤其是方便老人和儿童使用。并应满足大部分居民可以从窗内看到组团绿地,有利于家长照看儿童。 3.3.23.3.2 架空平台的覆土厚度大于 0.6 米的,其绿地面积可计入绿地- 14 -率。 3.3.33.3.3 临近道路绿化、滨水绿化以及生态谷绿化的宅间绿地应进行整体设计。 图 3-2:宅间绿地与临近绿化带整体设计 3.43.4 道路绿化 道路绿化 3.4.13.4.1 道路绿化带 (1) 道路两侧(8 米或 12 米)绿化带可计入细胞绿地率。绿化带可设置相应的报刊亭、电话亭、垃圾箱、公厕等休憩设施,创造富有趣味的人性化慢行活动空间。 (2) 城市主干道车速较快、人流相对较少,植物种植设计上以简洁大气为主,应采用“乔-灌-地被”三层植物种植结构。 - 15 -图 3-3:主干道绿化带植物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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