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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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一一、对需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二、二、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抢救后分科、挂号,先就诊后缴费办手续,先治疗后检查”。相应的检查、手续由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字后执行。 三三、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由患者家属补交费用、药品和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进行进一步治疗。 四、四、对于无家属陪伴或无法确定身份人员,在抢救同时报告科主 任及医院医务科(夜间、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欠费手续。 五五、对于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完成初步抢救后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协商解决,期间保证患者的基本 治疗。注:注: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的患者范围:1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复合伤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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