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划分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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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平面防火设计,第二节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18:21,2,主要内容,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 工业厂房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 库房防火分区设计标准,18:21,3,建筑面积 火灾时燃烧面积大 燃烧烧时间长,辐射强 过大 可燃物数量增大 建筑破坏严重 消防扑救 物资疏散不利 容纳人数增多 人员疏散不利,18:21,4,18:21,5,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18:21,6,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注:地下、半地下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

2、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 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18:21,7,防火分区示意,总长度L1L2L3L4L5L6L7,18:21,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18:21,9,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18:21,10,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 设计

3、标准,注: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18:21,1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 设计标准,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18:21,12,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 设计标准,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上述表格中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18:21,1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 设计标准,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

5、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8:21,14,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工业厂房按高度分类 单层厂房(即使建筑高度超过24m); 多层厂房(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厂房); 高层厂房(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厂房) 工业厂房防火分区的考虑因素 生产工艺 火灾危险性 耐火等级 扑救和疏散难度 节约土地,18:21,15,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18:21,16,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 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6、一倍; 丁戊类厂房装设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甲、乙类生产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18:21,17,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 甲类生产性质属易燃易爆,既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火势蔓延又快,疏散和抢救物资困难,层数多就更难扑救的情况。因此,甲类厂房除因生产工艺需要外,宜为单层建筑 ; 地下室、半地下室采光差,其出入口的楼梯既是疏散口又是排烟口,同时还是消防抢救口,不仅造成疏散和扑救困难,而且威胁地上厂房的安全。因此甲、乙类厂房不应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对丙、丁、戊类厂房的允许面积也要严格些,丙类限为500 m2,丁、戊类

7、限为1000 m2; 大型火力发电厂主厂房高度超过24m,其面积也超过上述表的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放宽。,18:21,18,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库房的特点 物资集中 耐火等级较低 库区水源不足 消防设施缺乏 火灾扑救难度大 几个术语 高架仓库:层高在7m以上的机械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高层仓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仓库,18:21,19,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18:21,20,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 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 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低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18:21,21,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 甲、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0度以上的白酒库房不宜超过三层。 甲、乙、丙类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库房,应设有防止水浸渍损失的设施。 甲、乙类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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