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55030412 上传时间:2018-09-23 格式:DOC 页数:176 大小:1.8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76页
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76页
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76页
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76页
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质量评定规程(17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DB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T3253-2011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评定规程The Evaluating Code For Quality Inspection Of Fire Protection Systems2011-04-30 发布 2011-05-30 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目 次目次 .II前言 III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评定规程 1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规定.2 4.1 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 .2 4.2 检测性质.2 4.3 检测比例 .2 4.4 检测项目不合格分类 .2 4.5 判定 .2 5 检测项

2、目、要求及方法 .2 5.1 消防供配电设施 .2 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5.3 消火栓系统 25 5.4 固定消防炮系统 33 5.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7 5.6 泡沫灭火系统63 5.7 气体灭火系统 74 5.8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9 5.9 机械排烟系统 82 5.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86 5.11 防火分隔设施 .89 5.12 消防电梯 .91 5.13 灭火器 .92附录 A(规范性附录)检测报告格式 .13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提出。 本

3、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光艺、张麓、王守江、谌伟、羊广袖、胡兴元、尹丽、刘兵、霍彦、王龙、 邓卫萍、江玲、王垂、梁萍。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评定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术语、检测项目分类、一般要求、检测方法和检测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消 火栓(消防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防 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

4、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灭火 器等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检测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检测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 年版)GB 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 年版)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设计规范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275-2010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与检查规范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87-2005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 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 15

6、630、GB50016、GB 50045、GB 50084、GB 50116、GB 50166、GB 50261、GB50263、GB50275、GB 50281、GB50338、GB50444、GA 503、GA 587、GA 767确立的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防设施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 疏散等设施的总称。4 一般规定4.1 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4.1.1 检测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核准范围内进行检测。 4.1.2 检测用的仪器设备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

7、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1.3 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检测时,应使用符合场所要求的防爆类型的检测仪器设备。 4.1.4 检测人员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4.2 检测性质4.2.1 竣工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的检测。 4.2.2 年度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后,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的检测。4.3 检测比例按本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 100%检测。4.4 检测项目分类本规程的检测项目根据其对系统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分为三类: a)A 类项: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严重影响,直接关系到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可能对人 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B 类

8、项: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间接影响建筑消防设施次要功能的项目。 c)C 类项: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的项目。4.5 判定4.5.1 单项判定 a)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 判定为合格; b)A类项中出现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 c)B类项中的不合格个数超过其检测总数的5%,判定为不合格; d)C类项中的不合格个数超过其检测总数的10%,判定为不合格。 4.5.2 系统判定 下列两种情形,判定系统合格,否则系统不合格: a)所检项目中的A类项全部合格,且不合格B类项、C类项均不超过三个; b)所检项目中的

9、A类项、B类项全部合格,且不合格C类项不超过五个。4.6 结果报告检测报告样式应遵循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5 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5.1 消防供配电设施5.1.1 一般要求 选用的阻燃或耐火电缆具有国家消防质检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查验竣工验收资料。 5.1.2 负荷等级 消防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依照图纸及供电合同,实地查验。 5.1.3 供电回路 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依照图纸,实地查验。 5.1.4 配电线路防护

10、消防用电设备线路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B类。 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依照图纸,实地查验。 5.1.5 备用电源切换 切换备用电源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核对配电箱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并进行试验;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 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情况;手动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先切断消防主电源, 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情况。 5.1.6 消防配电箱 a)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安装牢固,操作灵活可靠。 类别: B类。 性质:竣工检测、

11、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查看各部位消防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开关及控制按钮,并现场手动操作开关及 控制按钮。 b)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它配电箱的明显永久性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 分标识。 类别:C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查看各部位消防配电箱的标志、标识情况。 c)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及消防电梯等消防用电设备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 设置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功能正常。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情况; 5.1.7 发电机 a)仪表、指示灯、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

12、常。类别:B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查看发电机铭牌、仪表、指示灯、按钮。 b)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的显示应正常, 自动启动并达到额定转速发电的时 间不应大于30s. 类别:B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切断消防主电源,同时启动秒表计时,观察发动机的运行状况, 30s后核对发动机仪表显示数据;手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查看输出指标及信号。 c)机房通风设施应运转正常。 类别:B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查看机房通风设施运转情况。 5.1.8 储油设施 a)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发电机运行的用量,

13、且油位显示正常。 类别:C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查看油位,按发电机的用油量核对储油箱内的储油量。 b)燃油标号应正确。 类别:C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核对燃油标号。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2.1 一般要求 a)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 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检查,并查验竣工验收资料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 录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b)系统布线和各组件的安装应符合GB 50166-2007第3章的要求。 类别:B类。

14、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检查,并查验竣工验收资料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 录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c)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阈值及其 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类别:B类。 性质: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查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清洗记录和响应阈值试验报告 d)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年应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类别:B类。 性质:年度检测。检测方法:查验计量检定证书。 5.2.2 消防控制室 a)设置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B类。 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依照图纸,实地查验。 b)

15、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 检测方法:查看消防控制室防火阀设置情况。 c)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查看消防控制室布线情况。 5.2.3 火灾报警控制器 5.2.3 .1自检功能 a)控制器应能检查本机的火灾报警功能(以下称自检),控制器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受其控制 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控制器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控制器 的自检功能应不影响非自检部位、探测区和控制器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

16、方法:手动操作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及输出接点动作情况;对于自检 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的控制器,在自检期间,利用发烟装置或加热装置使任一非自 检回路的火灾报警探头报警,观察并记录控制器火灾报警显示情况。 b)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面板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的功能。 类别:A类。 性质:竣工检测、年度检测。 检测方法:手动操作试样指示灯、显示器自检功能,观察并记录所有指示灯(器)和显示器的指 示情况。 c)具有能手动检查各部位或探测区火灾报警信号处理和显示功能的控制器,应设专用自检总指示 灯(器),只要有部位或探测区处于检查状态,该自检总指示灯(器)均应点亮,并满足下述要求: 1)控制器应显示(或手动可查)所有处于自检状态中的部位或探测区; 2)每个部位或探测区均应能单独手动启动和解除自检状态; 3)处于自检状态的部位或探测区不应影响其他部位或探测区的显示和输出,控制器的所有对外控 制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