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辩证法0816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55016104 上传时间:2018-09-23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2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辩证法0816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浅谈辩证法0816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浅谈辩证法0816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浅谈辩证法0816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浅谈辩证法0816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浅谈辩证法0816》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辩证法0816(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浅谈辩证法,目录,什么是辩证法 辩证法的演变 黑格尔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差异 辩证法和相关概念的差异,什么是辩证法,辩证法的含义:“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文dialego,含义是人们在进行谈话、论战的过程中揭露对方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的方法和艺术。 辩证法(Dialectics):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哲学学说,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的演变,哲学史上的三个时期 古希腊的辩证法概念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辩证法概念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概念 哲学史上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 古代朴素辩证法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唯心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古代朴素

2、辩证法(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是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公元前11世纪,阴阳学说。 易经蕴涵着朴素辩证法的萌芽。 老子鲜明地表述了朴素辩证法思想。 孙子兵法克服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弱点。 秦汉以后,辩证法思想进一步发展,主要代表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和王夫之。,古代朴素辩证法(西方),在古希腊,哲学家们围绕着关于世界本原问题的争论产生了辩论的方法。 苏格拉底的辩证法,西方哲学史上最早的辩证法形式。 柏拉图第一次运用“辩证法”这一概念。他把辩证法看作是认识“理念”过程中由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是“理想国”中教育

3、的最高阶段的内容。 亚历士多德认为辩证法既作为“研究实体的属性”、“揭露对象自身中的矛盾”的方法,又作为形成概念、下定义和检查定义是否正确的方法。亚里士多德是摇摆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唯心辩证法,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辩证法思想。 康德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者。 当人们运用有限的范畴认识世界的本质、认识作为无条件的整体的世界时,必然会陷入自相矛盾,即“二律背反”。研究和论证这种假象的客观性和矛盾的必然性,揭示先验假象的逻辑,就是辩证法。 J.G.费希特进一步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源泉的辩证法思想。 F.W.J.谢林认为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黑格尔的辩

4、证法思想。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辩证法概念。 他在概念矛盾运动的辩证分析中,进一步阐明所谓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本质自身的矛盾。这种矛盾是支配一切事物和整个宇宙发展的普遍法则。 黑格尔把辩证法当作“思想的自我发展”,强加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因而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发展成就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兴起,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马恩抛弃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批判地吸取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抛弃费尔巴哈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中的唯心主义杂质,批判地吸取其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融入自己的新发现,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马恩认为辩证法是客

5、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从而使辩证法概念第一次获得真正科学的内容和形态。 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哲学的精华,即他的辩证法,主要就表述在逻辑阶段的逻辑学中。 第一个全面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 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 他第一次把世界描写为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都因矛盾引起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黑格尔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对立物的统一,“两个对立面每一个

6、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且对立面因其内部矛盾运动而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标志着渐进过程的中断和新的质态的产生。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进程,他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或异在。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的自我发展”,是不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起源 马克思对人类实践活动对立统一关系的研究分析首先表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从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手稿是马克思辩证法的发源地。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三个阶段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个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最完备的彻底唯物主义

7、的新型哲学唯物辩证法(即辩证唯物主义)。 列宁忠实于马克思主义,他把唯物辩证法创造性地运用于新时代和俄国革命、建设的具体实践。 毛泽东是唯物辩证法的大师。他创造性地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与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问题,并十分重视用唯物辩证法武装全党。,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内容(总论),唯物辩证法的涵义及特征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在本质及其规律。 唯物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科学的开放的体系。 唯物辩证法没有究尽真理,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是由基本规律和诸多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体系科学地概括了人类

8、对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并且指导人们认识运动的发展。,质量互变规律(一),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即量变和质变及其内部联系和规律性。 (一)质、量、度1.质:质是使事物成为自身而与他事物相区别的一种内在规定性。. 其一,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基础。 其二,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2.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定量分析固然要以定性分析为基础,但定量分析同时又使定性分析更加准确。3.度: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

9、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 其一,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把握事物的度,可以全面而深刻地认识事物,做到胸中有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统一。 其二,把握事物的度,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掌握“适度”的原则,不能随意超出事物所允许的范围。,质量互变规律(二),(二)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量变是为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根本性的显著的变化。2.区分质变和量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的范围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变化总是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又会引起新的量变。量变和质变循环往复,体现着事物的永恒的变化和发展。,质量互变规律(三),(三)质量互变规律的

10、普遍性和复杂性 1.质量互变规律普遍地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它是一条客观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复杂性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 量变的多样性:其一,数量的增减引起的质变;其二,由于场所的变更引起质变。 质变的多样性: 其一,爆发式飞跃;其二,非爆发式飞跃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 其一,量变中渗透着质变,表现为总的量变过程中发生部分质变。 其二,质变中渗透着量变,表现为质变过程中的量的扩张。,对立统一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对

11、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的其他规律、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实质; 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 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对立统一规律(二),矛盾的含义: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诸要素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的含义。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导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它有两种情形: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其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的含义。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

12、相互分离、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和趋势。,对立统一规律(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这是指它的条件性。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条件,矛盾双方才能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一旦这些条件发生了变化,旧的统一体就会破裂。 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这是指它的无条件性。这里所说的无条件,是指矛盾在任何条件下都会有斗争。矛盾的斗争性可以打破旧的同一性,建立新的同一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让位给新的矛盾统一体。矛盾的斗争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具有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有差别的具体的同一,而

13、这种同一必须包含着斗争;另一方面,矛盾的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总是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总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对立统一规律(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是自我发展,其根本动力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 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每一方在相互统一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任何一方都从对方那里吸收到了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从而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共同地得到发展。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矛盾的斗争性首先引起事物的量变,一旦矛盾双方的斗争突破原有事物的限度,就会引起事物的质变。,对

14、立统一规律(五),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因和外因的含义。内因是指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诸要素的对立统一,即内部矛盾。外因是指一事物和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其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 其二,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其三,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形而上学割裂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或者否认内因夸大外因,表现为“外因论”;或者否认外因而只承认内因。,对立统一规律(六),(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的含义。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的共性,它有两

15、方面的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把握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意义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最根本的观点。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的含义。矛盾的特殊性指矛盾的个性,即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把握矛盾特殊性原理的意义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面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只有具体地分析特殊的矛盾,我们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加以区别,找出事物发展变化的特殊原因,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对立统一规律(七),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事物的个性。二者

16、相互区别,不容混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的道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也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这个道理,贯穿于对立统一规律和唯物辩证法其他原理之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的道理,给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认识矛盾的一般法则。人类的认识总是先从认识个性开始,经过抽象,把握该类事物的共性;然后在共性的指导下,再去研究新的个性。人类认识的一般秩序是:“个性共性个性”或“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

17、遍性矛盾的特殊性”,对立统一规律(四),对立统一规律(八),(五)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1.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首先,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制约着次要矛盾,因此,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应用主要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其次,次要矛盾影响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解决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时,也要注意解决次要矛盾。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再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旦出现转化,我们工作的重点也相应地转移。2.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其次,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影响、制约矛盾的主要方面。再次,矛盾的主、次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易位,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会发生变化。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主流与支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