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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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7-20082007-2008 年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年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使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总结多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经理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讨论,特制定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并将其作为评选专业、专项奖学金,确定理科基地班成员,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在不违背国家就业原则的前提下)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等的主要依据。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1.学院在学校综合测评准

2、则要求范围之内,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并要将实施细则报学生处备案,备案后实施。2.学院在每学年初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测评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静态考查与动态测量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正面教育和引导。 二、组织机构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分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院学生工作组组长、各系系主任、年级辅导员等组成的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 长:洪莉 副组长:刘旭华 组 员:刘尚钟 付志一 周志坚 刘鑫 谭小平 贾会起 各班成立班级评分小组。班级评分小组成员如下:班主任(班级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委,每个宿舍各出一名代表。此小组成

3、员名单须提前上报院里备案。三、综合测评的内容三、综合测评的内容综合测评成绩(W)=学习成绩分(X)70%+基本素质分(Y)20%+体育成绩分(Z)10%+附加分(Q)10%(一) 学习成绩分(X):满分 100 分,按照教 务处学习成绩排名表中的平均学分绩计算。2(二)基本素质分(Y):满分 100 分,具体标准如下:1.政治态度,理想信念(0-10 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10 分。缺乏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存在立场或认识问题 0 分。2.品德修养(0-10 分)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得体,遵守校规校纪 10 分。被全院通报批评者扣

4、2 分/次,被学校通报批评者扣 4 分/次,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者 0 分,并取消其当年所有获奖资格。3.学习目的,学习态度(0-10 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效果好 10 分。学习态度不端正,有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 0 分。4.集体意识(0-10 分)关心集体,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0 分。不关心集体,经常以各种借口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严重损害集体荣誉的行为 0 分。5.身体素质(0-10 分)身体健康,自觉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综合素质好 10 分6.心理素质(0-10 分)心理健康,心理承受能力强,能正确对待成功和失败,乐观、开朗,积极向上,有很强的自我约束

5、能力 10 分7.尊敬师长、团结互助(0-10 分)对老师谦恭有礼,广泛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10 分。有辱骂、威胁老师或与同学关系不好,不帮助他人或极端利已主义者 0 分。8.劳动卫生(0-10 分)以 8 分为基础,获“文明宿舍“校级每3人加 0.5 分/次,院级每人加 0.3 分/次;受通报批评校级每人扣 0.5 分/次,院级每人扣 0.3 分/次。9.文明行为(010 分);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举止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措施 10 分。违反学校规章,言谈举止粗俗,没有礼貌 0 分。10.社会公德(0-10 分)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有突出表现者 1

6、0 分。在不良现象面前有比较严重的懦弱 0 分。(三)体育成绩分(Z):满分 100 分,大二,大三同学为上一学年体育成绩;大四同学,班级同学评分,给出成绩。(四)附加分(Q)评分标准(包括奖励分、贡献分及处罚分)要求同学将所有加减分理由列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章)交由班级测评小组经核实后给予加减分,并将证明材料统一上报学院。1.奖励分1)外语四六级四级通过加 5 分,优秀加 8 分。六级通过加 6 分,六级优秀加 10 分( 不累加)2)计算机考级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加 5 分,优秀加 8 分。3)学科竞赛获全国数学、物理、英语、化学等学科竞赛一等奖加 15 分,二等

7、奖加 10 分,三等奖加 8 分。获北京市数学、物理、英语、化学等学科竞赛一等奖加 10 分,二等奖加 8 分,三等奖加 6 分。获学校数学、物理、英语、化学等学科竞赛一等奖加 8 分,二等奖加 6 分,三等4奖加 4 分。4)在各级报刊、杂志发表论文者:SCI、EI 每篇 30 分,国家级每篇加 20 分,市级每篇加 10 分,校级每篇加 8 分,院级每篇加 5 分(不兼得)。5)科技活动获奖者国家级科技论文或设计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 6 分;市部级一等奖8 分,二等奖 6 分,三等奖 4 分;校级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2 分;院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8、 2 分,三等奖 1 分(不兼得)。6)文化活动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 6 分;市、部组一等奖 8 分,二等奖 6 分,三等奖 4 分;校级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2 分;院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 (不兼得)7)体育比赛优胜者A、在国家级比赛中获第一名 10 分,第二名 8 分,第三名 6 分;市、部级第一名 8 分,第二、三名 5 分,第四、五、六、七、八名 3 分;校田径运动会第一名加 6 分,第二、三名加 4 分,第四、五、六、七、八名加 2 分。院田径运动会第一名加 4 分,第二加 2 分,第三名加 1 分。B、

9、校级球类比赛主力队员第一名加 6 分,第二名加 4 分,第三名加 2 分(替补队员得分为相应主力队员的 1/2。体育特招生在校级及以下比赛中获奖不得加分)。C、院级球类比赛主力队员第一名加 3 分,第二名加 2 分,第三名加 1 分(替补队员得分为相应主力队员的 1/2。体育特招生在校级及以下比赛中获奖不得加分)。8)获通报表扬者:校级 3 分,院级 2 分。 (不兼得)9)志愿者:奥运会志愿者(赛会和制服中心),各部门主管加 5 分,助理加 4 分,普通志5愿者加 3 分;残奥会志愿者(赛会和制服中心),各部门主管加 5 分,助理加 4 分,普通志愿者加 3 分;城市志愿者,主要负责人加 3

10、 分,普通志愿者加 2 分;奥运会开闭幕式演员加 3 分。以上各项加分可累加。 10)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者:校级以上加 8 分,校级加 6 分,院级加 2 分。 2.贡献分(0-10 分)(1)贡献分评选对象:1)党团组织:包括分团委、团支部和院学生党支部委员。2)学生会组织:校学生会,院学生会,班委会的成员。3)学校社团组织:经团委审核批准的各学生社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正副会长)。4)其它对集体有突出贡献者。(2)贡献分的评分标准贡献分的评分标准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对集体贡献大小的情况,按学期分别评 分。 (由各相关部门提供证明)1)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分团委副书记、

11、记者团正副团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取010 分。2)校、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分团委各部部长、各协会正副会长(经团委核准)及班长、团支书取 010 分。3)校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党团支部委员及其它班委取 05 分。4)虽未担任学生干部,但对集体有突出贡献者,可依贡献大小酌情加 1-5 分,由学院或班级评分小组认定突出贡献者的得分。注:各种干部加分不得累加,可取最高分。注:各种干部加分不得累加,可取最高分。校学生会、校学生会、艺术团艺术团、社、社团团工作的相工作的相应应学生干学生干部到学校有关部部到学校有关部门领门领取有关取有关证证明材料并打分;院学生会主席明材料并打分;院学生会主席团团成成员员、分、分团

12、团委干部、党支委干部、党支部部书记书记、院、院记记者者团团正副正副团长团长、班、班长长、 、团团支支书书6由院分由院分团团委打分(委打分(见见附件);班委、附件);班委、团团支部委支部委员员由班由班级级打分;党支部委打分;党支部委员员、院学生会各部部、院学生会各部部长长由相关由相关负责负责人打分并出据人打分并出据证证明;其他成明;其他成员员打分由各相关打分由各相关组织评组织评定并提供定并提供证证明材料。明材料。3.处罚分(1)受校纪校规处罚者;留校察看-15 分,记过-10 分,严重警告-5 分,警告-3 分,院级处分-2 分。(2)受通报批评-2 分(含校级、院级)。 (由学院提供名单)(3

13、)不文明宿舍成员-1 分(可累加)。(4)督察期间发现不文明行为(旷课、迟到、早退、玩手机、上课吃东西等在督察期间被督察员发现的不文明行为),每次-2 分(可累加)。(5)受到其它批评者依照上述标准酌情扣分。(6)党员(含预备党员)违纪行政处分者再扣 3 分。学生干部违纪受行政处分者再扣对应贡献分。四、实施办法及要求四、实施办法及要求1.民主打分实施办法:表中姓名部分由班级指定人统一填写,后由班主任发给个人, 每个学生应把姓名写在右上角,班主任收打分表,如果该同学打分的情况是实事求是的,则认为该打分表合格,可把右上角的名字撕掉,交评分小组算分。如果有个别同学打分不实事求是,则让该同学重新打分,并在德育分扣 10 分。2.要求: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以班最后一名计。注:本注:本细则细则的具体的具体实实施和最施和最终终解解释权归释权归理学院理学院综综合合测评领导测评领导小小组组。 。理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12008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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