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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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6 年年 12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2、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佛山市

3、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张鹰 联系人联系人 张鹰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百安工业区西区二路 6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8666385119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528325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百安工业区西区二路 6 号 审批部门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及代码及代码 C20 木材加工及木、 竹、藤、棕、草制品 业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12000 经营面积经营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10000 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

4、) 500 其中: 环保投资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评价经费 (万元万元) 1.0 投产日期投产日期 2016 年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及评价任务由来一、项目概况及评价任务由来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以下简称“项目”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百安工业区西区二路 6 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 22.794305,东经 113.109918。 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经营场所为租赁已建成厂房,其占地面积 12000 平方米,经营面积为 10000 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木板的加工生产,年生

5、产木板 14000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审批制度,根据环境保护部 2008 年第 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N 轻工”中的“109 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中的“其他”类别,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名称、地点、性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地点、性质、建设单位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 (2)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百安工业区西区二路 6 号 2 (3)建设性质:新建 (4

6、)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荣嘉家具厂 (5)总投资:500 万元 2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从事木板的生产,生产中所需的原辅材料均为外购,原材料中的不合格品均退回供应商回换。项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见表 1-2。 表表 1-2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 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年产量)设计能力(年产量) 计划年产量计划年产量 单位单位 木板 14000 m2 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营运时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表 1-3 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类别类别 名称名称 年耗量年耗量 来源来源 储运方式储运方式

7、原、辅材料 橡胶木 1800t 外购 规格袋装 货车运输 拼板胶 9t 注:注:拼板胶:主要成分聚乙烯-醋酸乙烯酯、乳液、助剂、防腐剂等。黏性的乳白色液体,有特有的气味,比重 1.1-1.3(25) ,黏度 11000-14000cps(25) ,pH 值 6.0-7.0,能与水混溶,非易燃品。 4、主要设备清单主要设备清单 项目主要设备及设施详见下表: 表表 1-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数量数量 台台 1 压刨机 33 台 2 梳齿机 19 台 3 接手机 19 台 4 压板机 8 台 5 砂光机 4 台 6 截板机 2 台 7 四面刨 8 台

8、8 开料机 8 台 3 9 分切机 19 台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项目有职工 200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工作制度: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 6、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均由供应商直接提供,原辅材料及产品均由普通货车运输,厂区内设置原材料堆放区,分别存放。 (1)给、排水系统:项目用水均由市政给水管道直接供水,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项目职工 200 人,年工作天数为 300 天,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 (DB44T1461-2014) 的相关规定, 不住宿员工生活用水定额为 40L/人 d计

9、,则项目生活用水 8t/d(2400t/a)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 0.9 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7.2t/d,2160t/a。 (2)排水去向:项目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后,经下水道排入附近内河涌。 (3)供电系统:项目用电主要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用发电机,根据项目提供资料可知,项目用电量约 150 万千瓦时/年。 (4)供气、供热系统:项目不设供气供热系统。 7、产业、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政策及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项目主要从事木板的加工生产,属于 C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根据

10、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和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 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 (2011 年本)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印发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通知 (佛发改工交2010101 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通知 (佛发改工交201049 号)的规定,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2)地方法规 杏坛镇自

11、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杏坛镇木材加工类行业环保准入“负面4 清单”实施方案 ,本项目应该遵循该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杏坛木加工类行业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所示: 表 1-4 杏坛木加工类黄页环保准入负面清单表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名称名称 具体分类具体分类 强制管理措施 (自实施方案强制管理措施 (自实施方案 发布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发布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强制管理措施(强制管理措施(自实施方案发布后自实施方案发布后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1 木材 加工 人造板 (多层复 合板)生产 全部禁批 全部禁批 原木加工(切 割、刨削等) 禁止厂房不符合消防要求, 且建

12、筑面积少于 2000m2的 环保审批 禁止厂房经营面积少于 10000 m2 且注册资金少于 2000 万元的环保 审批;同时厂房必须经消防部门验 收合格 原木加工(热 弯、 拼版、 烘干 等) 禁止厂房不符合消防要求, 且建筑面积少于 2000m2的 环保审批 禁止厂房经营面积少于 10000 m2 且注册资金少于 2000 万元的环保 审批;同时厂房必须经消防部门验 收合格 2 家具 制造 含喷漆工艺家 具制造, 木质配 件 (包括使用喷 枪喷涂、 手工喷 涂等) 禁止厂房未经消防部门验 收合格,且建筑面积少于 5000 m2的环保审批;自用 厂房或有效租期大于 5 年 以上, 使用负压式

13、喷房, 禁 止使用浸漆,手扫漆工序, VOC 废气需符合区规定的 总量控制条件 禁止厂房经营面积少于 20000 m2 且注册资金少于 3000 万元的环保 审批;厂房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 格;须是自用厂房或有效租期大于 10 年以上;使用负压式喷房,禁止 使用浸漆,手扫漆工序;VOC 废气 需符合区规定的总量控制条件。 板式家具 (不含 喷涂工序) 禁止厂房未经消防部门验 收合格,且建筑面积少于 25000 m2的环保审批 止厂房经营面积少于 20000 m2且 注册资金少于 3000 万元的环保审 批; 厂房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本项目属于序号 1 中的木材加工中的原木加工(热弯、拼版

14、、烘干等)类别,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在本方案实施之前,且符合消防要求,建筑面积大于 2000m2,符合杏坛木材加工类项目的准入条件。 根据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顺德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审批总量前置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通知(顺环委20163 号)文件的要求,有组织排放量小于 0.1 吨(不含 0.1 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 VOCs 排放总量指标,直接由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在环保管理系统录入项目排放量,作为 VOCs 排放总量分配的依据。项目产生的 VOCs 经过收集后 1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 VOCs 的有组织排放为 0.0648t/a。 综上,本项目符合

15、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符合广东省,以及佛山市产业政策的要求。土地功能符合规划要求。 8、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5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杏坛内河涌,纳污水体内河涌为类水域;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比较好;声环境功能区规划为 2 类区。选址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该项目废(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则该项目的运营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 9、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

16、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百安工业区西区二路 6 号。根据佛山市顺德城镇体系规划(2009-2020) 及项目提供用地证明可知,项目所在地地类(用途)为工业。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现状功能要求。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问题。 2、主要环境问题、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百安工业区西区二路 6 号。项目西面和北面为西区二路、南面为空地、东面为厂房。 经现场调查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目前环境质量一般,周围主要是以轻工业为主的小型企业。存在主要污染物为这些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及固废等,这些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工业区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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