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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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事事 务务 所所 内内 部部 规规 章章 制制 度度 草草 稿稿2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及本所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第三条 应当依法保障注安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执业行为的管理。注安师应当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一、综合管理制度一、综合管理制度股东会议制度一、股东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执行董事、总经理或指定的股东召集、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二、股东会议的职权: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公司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批准执

2、行董事、总经理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股东的退伙、增补;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4.决定公司的分配方案;5.决定公司的解散、分立、合并;6.决定公司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38.其他需要由股东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三、股东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上述 1-5 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股东决议通过。四、股东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 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为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从本行业实际情况出发,特建立经理

3、办公会议制度。一、由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旨在沟通信息,讨论和解决在安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决事务所相关工作焦点。一般由执行董事或经理召集、主持。二、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 25 日召开,特殊原因可以提前或推后。三、主要内容是: 1、 研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决议;2、汇报各注安师一月来业务受理、办理情况及在办理和公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下月的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设想。3、 研究提出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方案4、 研究提出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的意见;5、 研究解决执业过程中发生或遇到的各种情况、问题,协调解决内外部各种矛盾;6、

4、研究决定业务拓展方案和实施方法;4四、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成员均有权发表意见,由主持人最终决定。五、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注安师奖惩制度一、注安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二、必须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三、本司注安师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对改革公司经营管理,开拓业务渠道,提高执业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二)在对外服务和具体执业中,创造优异成绩者。(三)在对外接待和工作中,服务(工作)态度良好,为公司在社会上创造极佳影响者;(四)发现安全、质量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五)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有

5、显著成效者。(六)撰写业务论文获奖的;四、注安师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警告、罚款(500 至 5000元) ,直至解聘或除名。(一)同时在两个以上事务所执业的;(二)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私利;5(三)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活动的;(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 (五)泄露本公司或被咨询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六)在履行职务中,其行为有损注安师形象和本公司利益的;(七)从事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并由事务所给予开除处分。五、受处罚人员如对公司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在

6、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 3 日内向公司提出意见,公司应在 10 日内进行复议,然后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向注安师协会或安监局申诉。事务所和受惩戒人对注安师协会或行政机关的依法作出的决定应当予以执行。六、表彰奖励可实行一事一议或年度总评的办法进行。对违纪行为即时查处。七、对注安师和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民主管理,完善运作机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避免工作差错,依据本所章程,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在承办各类项目中有以下重大事项应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一)外出考察、学习,或个人因请假、生病、外出等一个月以上的离岗,应事前报告。

7、(二)注册安全师调进、调出事务所6(三)在执业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等责任问题。(四)公司受到媒体报道,特别是引起负面影响的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五)接受 5000 元以上企事业单位业务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务所在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业务拓展、行业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有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的。二、重大事项报告实行登记制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由总经理监督实施。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全体注安师和工作人员通报:(一)年度工作计划或近期发展规划;(二)年度工作总结;(三)公司名称、住所地的变更;(四)公司合伙人的增减情况;(五)公司组织机构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变更;(六)组织的重大专

8、项研讨活动、法律咨询活动或庆典活动;(七)年终创收情况及重大财务开支情况;(八)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决定;(九)其他需要通报的重大事项。四、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向安监局或注安师协会等有关部门报告:(一)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的变更;7(二)在执业中了解到的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在执业中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已经遭投诉、举报的项目; (四)对公司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五)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注安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为维护注安师事务所和执业安全工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因违法执业或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赔偿责任由事

9、务所和该承办安全工程师承担(分担比例经理办公会决定)。二、赔偿费用由事务所先予赔偿,事后由事务所向违法执业注安师或有过错的注安师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对违法执业注安师或有过错的注安师进行纪律惩戒。三、当事人对注安师的违法执业或过失提出赔偿要求的,由办公室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为增强本所注安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与自律性,提高注安师自身素质和执业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应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和执业管理,对纪律松弛、工作涣散的现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二、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

10、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8范作用,以带动全司员工树立良好风气。三、积极开展诚信建设,提高诚信服务意识。四、健全业务收费管理制度,对私自收费,索要额外报酬,以及借机敲诈、勒索当事人的注安师,予以严肃查处。五、健全并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执行董事岗位责任一、主持全面工作,指导经理制定业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二、指导建立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落实、检查工作。三、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确保执业质量。四、严格执行接收项目、办结项目制度,防止私自接收项目收费,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提高办理项目质量,抓好项目归档工作。

11、六、参加安监、注安师协会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召开的管理会议,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 经理岗位责任一、协助执行董事抓好业务管理工作。二、制定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制定业务学习计划,组织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注安师执业水平。四、参加行政机关、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9活动和各种会议。五、严格执行收案、结案制度,防止私自收案收费,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抓好结案归档工作。六、协调处理客户与委托人发生的各类纠纷,提出因执业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应追究责任的建议。七、分管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和业务拓展和部门协调工作。八、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签署费用

12、开支。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管理工作监事岗位责任一、协助抓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二、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三、负责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落实、检查工作。四、分管和检查公司内外文件的登记、传阅和处理工作。五、分管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的会务工作。六、参加安监、协会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召开的管理会议或案件分析会议,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七、分管档案、财务、图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八、负责本所注安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检查工作。九、分管执业证的报批和年检注册工作。十、分管对兼职注安师的管理和联络。十一、完成事务所交办的其他管理工作。10人事管理规定一、聘用原则任人唯贤,公道正派,集体决定

13、。二、聘用程序(一)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严格审查被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政治品行表现。(三)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向股东会提交面试记录及录用建议,由股东会议审定。三、聘用条件(一)注安师聘用条件:1.已取得执业证书;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硕士、博士者优先;3.一贯品行良好,身体健康;4.承认并遵守执业纪律及本司各项规章制度。(二)注安师助理聘用条件:1.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一贯品行良好,身体健康;3.承认并遵守本司各项规章制度。(三)其他人员聘用条件:1.应具备所聘职位的一般技能;2.熟悉有关安全知识;3.一贯品行良好,身体健康;4承认

14、并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四、招聘途径11(一)向县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引进所需人才。(二)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向大专院校招聘相关专业毕业生。(四)相关人员推荐或自荐。(五)通过其他途径商调所需人员。五、用人制度(一)聘用人员男性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进入公司一律签订合同,注安师聘用期限原则为 5 年,注安师助理和行政人员聘用期为 1-3 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3-6 个月。凡是胜任工作者,期满后续签聘用合同。(二)聘用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团结协助、积极工作。严格遵守注安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钻研安全知识,积极开拓安全服务业务。六、考核制度年终,由股东对本司聘用人员实

15、行年度考核,确定是否继续聘用或解聘。 七、奖励制度本所对聘用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或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八、辞退(一)严重违反注安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行为规范等法律、行业规范及本司规章制度的,经股东会议决定予以辞退。(二)其他工作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股东会议决定予以辞退。12二、业务管理制度二、业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为加强对 注安师 师、助理 安全师 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使政治和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采取系统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理论研讨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看碟片、PPT、走出去与请进

16、来相结合等方式方法进行。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政治时事;(二)安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三)安全界新的理论、观点;(四)注安师的基本技能、技巧;(五)行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六)典型案例(七)安监部门 和注安师 协会下发的文件材料;(八)其他与执业有关的知识内容。三、学习每月至少安排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内容提前通知, 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会议由专人记录。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对无故不参加者,每缺一次罚款 50 元。五、公司应积极参加安监部门、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13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知名度,逐步提高注安师的自身素质和执业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服务,特制订本制度。一、注重执业管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项目,实行承办注安师负责下的集体会议讨论制度。二、承办人对分析、审核意见作详细说明。三、各相关人员发表意见。四、公司高管根据分析结果,作出决定,决策。三、总经理签署意见,由承办人向客户进行解释,以确保当事人的利益。 项目办理及收费管理办法一、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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