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个事件浅谈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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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一个事件浅谈职业病防治法,赵锋,开胸验肺事件始末,张海超,男,28岁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2007年8月开始咳嗽,当感冒久治未愈 2007年10月份,X胸片显示张海超双肺有阴影;此后经多家医院检查,诊断其患有尘肺病。 2009年1月,北京多家医院确诊其为尘肺病。,2009年5月25日,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根据有关法规,这个诊断使张海超不能作为尘肺病患者得到治疗,也得不到企业的赔付) 2009年6月,张海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2

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 2009年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 2009年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 2009年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人

3、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2005年初卫生部就透露,全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两亿人。目前我国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噪声和辐射伤害等职业危害的职工就达2500万人以上,每年全国的尘肺病患者就有约1万人”。尘肺病是我国产业工人的头号职业病杀手,累计发生尘肺病人数,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数的总和。,我国对职业病的防治,主要是这两部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后者其实是对前者的实施细则,于2002年3月签署“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要提供:(一)职业史、既

4、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这些材料,得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则成为“致命条款” 。一旦用人单位提供残缺不全的无效材料, 职业病受害者便无法使自己的疾病被认定为职业病。,所谓“职业病”,其实是“职业”+“病”,也就是既要诊断鉴定“职业”,又要诊断鉴定“病”。如今这两者都由医疗机构即职业病防治所来做,这本身就很荒唐。看病的机构,你只管诊看疾病本身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你证明张海超这样的人得的是不是“尘肺病”就行了。至于他是不是“职业”所导致的该疾病,完全可以由劳动保障部门来认定。

5、而现在的法律,将两者一股脑儿都集中到职业病防治机构,导致他们拥有对一个职工是否得了“职业病”的生杀大权;他们如果从本位利益出发,习惯性地站在企业一边,那么结果就是可想而知了。,第49条: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50条: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第51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52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等等等

6、等。,面对这样的“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的第一选择必然是“不让本单位出现一个职业病人”。那么,其习惯性思维往往就是:找到捷径,利用“杠杆”原理,花小钱去把职业病诊断机构给搞定。,张海超早已被发现肺部有问题,但检查结果被他打工的工厂扣留。当他有了自觉症状并得到多家医院的检查确认时,他打工的工厂拒不出具必需的检测许可,当他通过上访获得许可后,法定诊疗单位否定了他的病情。按照程序,他染上职业病以后,几乎只有等死一条路可走,而且按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议,他应当接受另一种病的治疗。 而在这背后,是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上的漏洞,这漏洞包括职业病检查必须经过企业主的同意,而且检查必须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

7、任何其它医疗机构,哪怕再权威的机构也不能作出“合法诊断”。,2009-09-01,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生效,其中对除煤矿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尘肺”的源头将有法可“医”。,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如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

8、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哪些病属于职业病,一、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三、职业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九、职业性肿瘤 十、其他职业病,粟粒性肺结核与尘肺和肺转移瘤鉴别,粟粒性肺结核:92%病人肺内可见磨玻璃状影,呈斑片状,随机分布。绝大多数病人同时可见到微结节。若磨玻璃状影面积很大时,可引起呼吸困难。CT可较胸片更早地显示12mm的微结节,便于及早地治疗。在HRCT上本病可有以下表现:微结节:96%的病人两肺可见弥漫分布的微结节,大小均匀,直径多为13mm,结节随机分布,单多于小叶间隔、血管支气管鞘、小叶中轴间质、胸膜下间质有关,而与支气管无关。,尘肺微结节大小不一,直径多为25mm,位于小叶中心和胸膜下,上、后肺分布较多,邻近会发生肺气肿。 粟粒性肺转移瘤中的结节大小不等,但多较粟粒性肺结核的结节大。,尘肺,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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