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5章国际贸易商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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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国际贸易商品条件,教学要求:明确国际贸易合同中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等内容的含义,掌握其各自订立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本章重点:国际贸易商品名称及其品质、数量、包装等条件。 本章难点:国际贸易合同中商品品质条款的规定。 本章建议课时:6课时,第五章 国际贸易商品条件,讲授内容: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第五章 国际贸易商品条件,本章小结 典型案例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 实训题 自我测试题,第五章第一节,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一、商品品名的含义,商品的品名(name of commodity),即商品名称,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

2、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没有标的条款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为了确定交易的标的,必须列明品名。 只有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商品的具体名称,才能明确合同当事人在货物交接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章第一节,二、关于国际贸易商品名称的国际标准,国际贸易的商品种类数以万计,同一种商品又会因为产地或品质的不同形成种种差别,因此,复杂的商品名称常使交易者头疼。 为了有利于国际贸易各方在商品名称上取得一致,也有利于各国海关统计和征税,联合国经济理事会于1950年发布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

3、on,SITC),建议各国采用。,第五章第一节,三、合同中的商品品名条款,国际商品贸易合同中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的格式,可由交易双方酌情商定。 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 品名条款的规定,还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第五章第一节,四、规定品名条款时的注意事项,(一)应使用国际通用名称 有些商品的名称,各地叫法不一,为了避免误解,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称呼。对于某些新商品的定名及其译名,应力求准确、易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使双方不至于因此发生异议或歧解。 (二)注意选用合适的名称 有些商品有多个名称,并可能因此而

4、承担不同的关税税率和运费费率,且所受的进出口限制也有所不同。为了合理地降低贸易成本,在选择商品名称时,应经双方充分协商,取得共识。,第五章第一节,一、国际贸易的概念,(三)必须明确、具体 鉴于命名商品的方法多种多样,因此,在规定品名条款时,必须具体、明确而简洁地规定交易标的,避免空泛、笼统或烦琐、不必要的规定,以便于合同的履行。 (四)注意合同和有关单证的统一 交易的商品可能有多种名称,但经交易双方商妥选用某一名称后,在合同的各条款及相关的单证乃至随后的合同中,应统一使用该名称,未经另行协商一致,不要随意更换,以免节外生枝,产生本可避免的异议或争议。,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第五章第

5、二节,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商品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内在品质一般指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生物特征、技术要求等,通常需要借助一定的仪器测试才能确认或鉴定。 外观形态则指商品的气味、味道、触感、音质、色泽、大小、造型等,人们通过自身的感觉器官就可直接获知。,第五章第二节,二、商品品质的规定方式,(一)以实物样品表示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 这是指现场,或在买卖的某一方所在地进行交易。由买方或其代理人逐件验看商品,根据商品实际品质和交易数量,双方具体洽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即成交。 2.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这是指买卖双方在

6、洽商时,由其中某一方提供少量足以代表商品品质的实物作为样品,在获得对方确认后,该样品就成为双方随后交接商品的品质依据。,第五章第二节,二、商品品质的规定方式,根据样品提供者身份的不同 (1)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s sample) (2)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 (3)凭对等样品买卖(sale by counter sample) (二)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商品规格是指某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大小、容量、长短、粗细、宽窄、厚薄等。,第五章

7、第二节,二、商品品质的规定方式,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商品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成品质优劣不同的若干等级,如大号、中号、小号;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商品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在国际上,一般有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在我国国内,一般实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第五章第二节,二、商品品质的规定方式,(三)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牌名(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业给自己制造或销售的产品所冠以的名称,以便区别

8、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 商标(trade mark)是图案化了的牌名,通常用文字、图形构成,是用以确认商品生产者的标志。,第五章第二节,二、商品品质的规定方式,(四)凭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or sale by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某些商品,特别是农副土特产品,受产地自然条件和传统生产技术影响很大。 (五)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机器、电器和仪表等技术密集性产品,通常就用说明书并附有图样、设计图纸、照片、分析表等技术文件来说明其具体的性能和结构特

9、征。,第五章第二节,三、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商品品质条款,认真对待贸易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以此作为双方交接商品时检验商品品质的依据。就品质条款本身来说,协商和签订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明确、具体、切合实际 (二)注意必要的灵活性和科学性,不能规定过死 (三)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四)争取在合同中列入降低货物被拒收风险的条款,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第五章第三节,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数量的计算,(一)数量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 (1)度量衡制度。 (2)六种主要的计量单位: 重量(weight) 个数(number) 面积 (area) 长度(length) 体积

10、(volume) 容积(capacity),第五章第三节,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数量的计算,2.重量的计量方法 (1)按毛重(gross weight)计量 (2)按净重(net weight或no wo)计量 扣除实际皮重(real tare或actual tare) 扣除平均皮重(average tare) 扣除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 扣除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第五章第三节,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数量的计算,2.重量的计量方法 (1)按毛重(gross weight)计量 (2)按净重(net weight或no wo)计量 扣除实际皮重(real tare

11、或actual tare) 扣除平均皮重(average tare) 扣除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 扣除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 (3)按公量(conditioned weight)计重 (4)按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计量 (5)按法定重量(legal weight)计量 (6)按净净重(net net weight)计量,第五章第三节,二、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商品的数量条款,(一)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须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 举例说明如下: 1.中国大豆700公吨,麻

12、袋装,净重。Chinese soybean 700M/T, gunny-bag loaded, net weight. 2.北京衬衫1000打。Beijing shirt 1000 dozens.,第五章第三节,二、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商品的数量条款,(二)数量条款中对机动幅度的规定 为使合同能顺利履行,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某些成交数量大、以度量衡单位为计量单位、但计算不易精确的商品,如小麦、大豆等,买卖双方一般要规定一个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规定“溢短装条款”,或规定“约数”。,第五章第三节,三、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商品品质条款,1.采用“约数”或“约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在成交数量前加

13、“约”字(about 或 approximatelly),以使装货数量可以有所机动。由于“约”的含义在国际上有不同的理解,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只有当买卖双方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才可使用。 2.溢短装条款。这是指合同明文规定允许卖方多交或少交合同数量的百分之几。,第五章第三节,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第五章第四节,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的包装,(一)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transport package,shipping package)是以运输储存为主要目的,具有保障产品安全,方便储存、运输、装卸,加速交接、点验等作用。外包装都是运输包装。 货物运输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散装运输 裸装运输 包装运输,

14、第五章第四节,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的包装,(二)销售包装 销售包装(consumer package, sales package)是以销售为目的,与商品一起到达用户手中,具有保护产品、美化、宣传产品和促销、方便使用的作用。小包装都属于销售包装。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销售包装有这样几类: 1.便于运输储存类 2.便于陈列展销类包装 3.便于识别类包装 4.便于使用类包装,第五章第四节,二、包装标志,运输包装的标志,是货物包装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用标准、鲜明、简洁的图案、代号、字母表示出所装货物的特性及流通中应注意之处等。 按其作用,可分为: 运输标志 指示性标志 危险品标志,第五章第四节,二、包装

15、标志,(一)运输标志唛头(shipping mark) 运输标志又称为唛头或唛,其主要作用是便于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识别、点数,防止错发或错运。 (二)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指示性标志,又称为操作标志,用以指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一般都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第五章第四节,二、包装标志,指示性标志图5-1,第五章第四节,二、包装标志,(三)警告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dangerous cargo mark),是指在包装上刷写或粘贴危险性质和等级,以促使有关工作人员注意并提高警惕的标志。 警告性标志 图5-2,第五章第

16、四节,二、包装标志,第五章第四节,三、中性包装、无牌包装和定牌包装,产品的品牌或商标的选定有两种方式: 使用制造商品牌 中间商用自己的品牌或不加任何品牌将商品转售。 第二种方式又可分为定牌包装和中性包装两种。 (一)定牌包装 定牌包装是指买方要求出口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第五章第四节,三、中性包装、无牌包装和定牌包装,(二)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指在商品和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也不标明制造商名称的包装。中性包装俗称“白袋”,不显示出是哪个国家的产品。中性包装分为: 1.定牌中性指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但不具体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 2.无牌中性是指商品或包装上不使用任何商标品牌,也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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