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基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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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9/1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人文学院 卢黎歌,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宪法的形成与发展,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产生与逐步形成于1718世纪英国。 1787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1918年制定的苏俄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我国的宪法产生与

2、发展,清朝末年钦定宪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四部宪法 82年宪法的修正案: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宪法的地位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胡锦涛 2002年12月4日 讲话,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特征:1、在内

3、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问题:如何来理解这三大特征体现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保障公民权力原则 (4)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基本原则 (五项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保障公民权利原则:规

4、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基本原则 法治原则:规定实行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强调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农民始终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表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充分的民主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强调对人民实

5、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辩证统一,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而对敌人实行专政又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 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力机关)。 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 。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

6、)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

7、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选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

8、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 经济制度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生产资料归谁占有 2、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 3、劳动产品的生产方式 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经济制度的性质。,我国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 多种所有制经济 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三资企业,国

9、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 1公民、国民和人民 “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 “国民”在建国初期曾经作为“公民”的同义语使用过。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才用“公民”取代了“国民”的称谓。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要较人民的范围更为广泛。 权利义务不同。 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三 我

10、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四大类八大项)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 文化教育权 特定主体权利,三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平等权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自由公民参与 - 政治自由 - 出版自由政治方面 - 结社自由的权利 -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批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三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公民的 - 住宅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 -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和信仰自由 - 宗教信仰自由,三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

11、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 - 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社会经济、 -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教育和文化 -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方面的权利 - 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三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保障妇女的权利- 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特定人 -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 - 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 照顾残疾公民- 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三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8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安全、荣

12、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保卫祖国和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四、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二)国家主席 (三)国务院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七)人民法院 (八)人民检察院,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和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组成:由省、

13、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不超过3000人。(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相结合,而以地域代表制为主的代表制。) 3、任期:5年。 4、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包括预备会议、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它是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 它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向它负责,受它监督; 它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

14、享有修宪权、立法权,决定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决定国家生活重大问题。,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性质和地位:是一种国家机关,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2、组成:主席、副主席。 3、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职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等,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三)国务院

15、 1、性质和地位: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会议制度: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全体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3、职权: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根据我国

16、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依法享有自治权。 3、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它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乡一级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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