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动物管理规定-国家级生物试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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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实验动物管理规定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常用到实验动物,因此,切实从购入、饲育、使用、环境、处理等全过程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 利用实验动物从事教学、科研、生产、检定、检验和其他活动的实验室和个人,应当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实验前应对实验动物作常规检查(体重、体温、常见病等)和观察,所用动物应符合实验条件要求。第二条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第三条第三条 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

2、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原则。第四条第四条 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参照国家有关制定。第五条第五条 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标准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第六条第六条 实验动物购入1.根据教学计划,各实验室每学期末提交实验动物使用品种、数量等计划单,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交材料采购供应室采购。2.购入或领取实验动物时,实验人员应向供应部门索取所用动物相应等级的由国家主管部门所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动物的遗传背景资料、动物微生物检查资料及动物年龄和健康等方面的资料。3.动物健康检查,以外观为主。主要内容包括:皮毛:有无光泽、出血、干燥;

3、眼:有无眼屎、流泪、白内障、角膜损伤等;耳:有无外伤、耳壳曲折、中耳炎等;四肢:有无弯曲、脱臼、外伤、关节炎;肛门:有无下痢、血便、脱肛等。4.实验动物购入后,实验教师要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七条第七条 实验动物饲养室及饲养器具准备1.饲养室面积应根据所购入动物的数量来确定。面积太小,室内氨浓度很易超过 20mgL-1,对实验的动物疾病控制将产生较大的影响。2.饲养动物的器具等,应在动物购入前准备好。准备的数量、规格应根据动物的品种和数量。每笼收养动物数和分组情况而定。垫料、饲料应按购入动物数量准备。各笼箱的编号及卡片、饲喂动物所用器材,如给饵器、粪便托盘、搬运车、台秤、电子天平、饲料捅

4、、电源插板等也应准备放好。3.笼具要求:(1)舒适和卫生:必须勤换窝,每 23 天换一次。分单养繁殖盒及群养盒两种。要求光滑、无毒、耐高温、易消毒、规格统一。(2)坚固耐用:笼具应坚固耐用,不易被动物损坏、变形,避免动物逃逸。(3)操作使用方便:包括笼、盒的放置、启闭、动物的投拿、添加饲料、饮水及垫料的更换等。(4)经济使用:力求工艺简单,造价低廉,规格力求统一标准化。(5)笼架:必须牢固、稳定,不宜过大,便于拆卸、组装。下面应有小轮,方便移动。便于清洗、消毒、不生锈。4.动物饲养室的环境应根据所计划使用动物的微生物控制级别来进行准备,不同的实验动物级别应配备相应的实验条件。属于屏障系统的则应

5、调整好送排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控制好温度、湿度、风速、噪声等环境因素。(1)气温:目前我国对环境气温的控制要求在 2029范围内,可以满足大多数哺乳动物对温度的要求。其中大、小鼠的最适值为 23l,推荐值为 233,允许范围为 235(2)空气湿度:我国规定最适湿度为 505,允许湿度为 4070;(3)气流:我国规定的气流值为 0.130.18 立方米秒-1,换气次数为1020 次时-1。(4)空气洁净度:饲养清洁级以上实验动物的空气必须经过有效的过滤,SPF 级的空气洁净度要达到 1 万级(即空气中0.5 微米的颗粒物应350个升-1),而清洁级动物的饲养室空气洁净度达到 10 万级。空

6、气中最多的有害气体氨气的浓度必须在 20 克立方米-1以下。(5)噪声:我国标准为60 分贝。(6)采光及照明:一般可采用日然光照,避免直射阳光的照射,如用人工照明一般应控制在 12:12 或 13:11 的明晴交替比例内。照度要求室内离地面1 米处达到 150 勒克斯。5.动物饲养室在启用前,应对设施、笼具及用具等统一进行彻底消毒。制定消毒计划、药液消毒详见附录。第八条第八条 实验动物饲养1.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实验室,必须根据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方面的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监测。各项作业过程和监测数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2.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

7、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实验动物饲育室、实验室要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实验动物必须按照不同来源 ,不同品种、品系和不同的实验目的 ,分开饲养。4.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对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应当按照相应的微生物控制标准进行理。5.实验动物必须饲喂质量合格的全价饲料。霉烂、变质、虫蛀、污染的饲料,不得用于饲喂实验动物。直接用作饲料的蔬菜、水果等,要经过清洗消毒,并保持新鲜。6.一级实验动物的饮水,应当符合城市生活饮水的卫生标准。二、三、四级实验动物的饮水,应当符合城市生活饮水的卫生标准并经灭菌处理。7.实验动

8、物的垫料应当按照不同等级实验动物的需要,进行相应处理,达到清洁、干燥、吸水、无毒、无虫、无感染源、无污染。8.饲料:二级以上实验动物饲料用纸袋或无毒塑料桶盛装,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再烘干,或用钴60照射,经抽样微生物学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9.饮水要求及设备:采用饮水瓶(无毒塑料瓶或玻璃瓶)饮水瓶由于结构简单、价格低、容易生产、便于清洗,为最常用的饮水设备。饮水嘴用不锈钢管而不用玻璃管,以免碰碎后刺伤动物及工作人员。瓶盖、瓶塞均应耐高温、高压消毒。大动物的饮水盆、罐应固定,以免弄翻。普通级动物饮水质量应达到城市饮用水标准。清洁级动物应饮用高压灭菌水。10.常用实验动物喂养小鼠属杂食动物,胃的容积较

9、小,一般为 11.5mL,有随时采食的习性,尤以夜间最活跃。因此可经常保持小鼠饲槽内有饲料,瓶中有饮水,不一定采用定时定量的作息制度。饮水瓶要勤换,经常洗刷、消毒。饮用水应符合标准,要经常进行观察,有无水瓶漏水,或饮水管堵塞不下水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处理。大鼠常采用成天供水供料法。大鼠的采食量为 2030gd-1,泌乳母鼠采食量应大一些。大鼠的饮水量为 1025mLd-1。饲喂颗粒饲料比较方便,根据笼中大鼠数量估计饲料量,每周加料两次即可。饮水瓶中灌满饮用水,任鼠自由饮用。豚鼠属粗纤维饲料动物类型,维生素 C 需要量为每日 1mg100g-1体重。维生素 C 的投喂可通过内含充足维生素 C 的

10、颗粒料也可溶在饮水个(200 一400mgL-1新鲜配制) 和投喂富含维生素的新鲜水果蔬菜三种方法。由于维生素 C 易氧化不稳定,饲料不能久放,贮存的地方要干燥凉爽。实验用兔是由性成熟到体成熟阶段的家兔也叫做中兔或育成兔。为防止早配、乱配的现象,这个时期的家兔雌雄要分开饲养。为防止公兔圈在一起互相咬架,造成伤亡,最好是单笼饲养。饲养中兔的笼具不能太小,一定要使家兔有一定的运动。在喂饲中兔的饲料中,粗蛋白质的成份可低于繁殖用饲料,能保持 12l5即可,但粗纤维的成份要略高,可达 l7以上。尽量做到环境、饲料条件、喂饲方法及管理制度与生产单位一致,这样才能减少其他的干扰因素,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可靠

11、性。狗是已家畜化的食肉动物,动物性饲料不能缺少,饲料要烹调,不可用生料(除青饲外)或夹生料喂狗。一般喂法是,实验用狗每天喂饲二次,每次喂饲时间:上午八点钟左右,下午五点钟左右。两栖类饲养的水质要保证无污染和低菌数,般采用单向慢流速连续流水系统或循环过滤流水系统。成体饲养的水中可加低浓度氯,幼体不能添加。成体蛙和蟾蜍投以昆虫性饲料或切碎煮熟的动物肝脏。鱼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鱼的适宜水温为 816,溶解氧最低 56 ppm,多数鱼可耐受的最高游离氨浓度为 0.02 ppm, pH 值范围为 6.68.5。每天喂 12 次,一周喂 45 天。11.排泄物处理和垫料排泄物是造成饲养环境恶化的主要因素,

12、必须及时消除。使用盒、罐饲养的实验动物,必须用合格垫料吸附动物排泄物。每周应更换垫料 23 次。 垫料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对动物无毒、无刺激;吸水性强,能有一定的吸附臭气作用;容易获得,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经高温消毒(如 80烘烤8h)级以上必须经高压灭菌、经检测无菌后才能使用;常用的垫料有组木屑、碎刨花、打碎的玉米捧、吸水纸、谷壳及棉花。第九条第九条 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1.对引入的实验动物,必须进行隔离检疫。为补充种源或开发新品种而捕捉的野生动物,必须在当地进行隔离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野生动物运抵实验动物处所,需经再次检疫,方可进入实验动物饲育室。2.对必须进行预防接种

13、的实验动物,应当根据实验要求或者按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接种,但用作生物制品原料的实验动物除外。3.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记录在案。实验动物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必须立即视情况分别予以销毁或者隔离治疗。对可能被传染的实验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对饲育室内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采取严格消毒措施,并报告上级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和当地动物检疫、卫生防疫单位,采取紧急预防措施,防止疫病蔓延。第十条第十条 实验动物的应用1.应用实验动物应当根据不同的实验目的,选用相应的合格实验动物。申报科研课题和鉴定科研成果,应当应用合格实验动物作为基本条件。应用不合格实验动物取得的检定

14、或者安全评价结果无效,所生产的制品不得使用。2.供应用的实验动物应当具备下列完整的资料: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遗传背景或其来源; 微生物检测状况;合格证书;饲育单位负责人签名。无上述资料的实验动物不得应用。3.实验动物的运输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实验动物的装运工具应当安全、可靠。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混合装运。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1.实验动物室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科技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饲育人员。各类人员都要遵守实验动物饲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熟悉、掌握操作规程。2.实验动物室对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组织合格检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宜承担所

15、做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换工作。3.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动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实验动物处死1.实验动物处死原则及注意事项(1)实验动物处死原则应遵循动物安乐死的基本原则:实验动物的处死,有的是因中断实验而淘汰动物的需要,有的是因实验结束后做进一步检查的需要,有的是为保护健康动物而处理患病动物的需要。(2)注意事项: 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当用乙醚或三氯甲烷处死动物时,从人的安全及实验室条件来看还有不少问题,尽量不要使用。 不能影响实验检查的结果,且处死方法易于操作。 尽可能缩短致死时间,即处死开始到动物意识消失的时间。 确认动物是否已被处死不能只看呼吸是否停止,还

16、要看神经反射、肌肉松弛等状况。 尽量避免动物产生惊恐、挣扎、叫喊,尽量减少动物的疼痛、痛苦。 处死动物是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禁止无关人员参加。2.实验动物处死的方法实验动物处死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无痛苦死亡的处死方法有颈椎脱臼法、过量麻醉法。此外,还有断头法、毒气法、放血法、空气栓塞法等。实验人员可根据实验目的、动物种类等因素选择不同的处死方法。(1)颈推脱臼法 所谓颈椎脱臼法,就是使动物的颈椎脱臼,断开脊髓使动物致死。看起来很残酷,但能使动物很快丧失意识,被认为是一种很好的安乐死方法。颈椎脱臼法是大、小鼠最常用的处死方法。小鼠、沙鼠脱臼时,先将动物放在笼盖上,待动物安静后,用拇指和食指用力往下按住鼠头,或用直剪刀或镊子快速压住动物的颈部,另一只手抓住鼠尾,用力稍向后上方一拉,使之颈椎脱臼,造成脊髓与脑髓断离,动物立即死亡。由于破坏脊髓,所以体内脏器未受损坏,与断头法一样,脏器可用来取样。大鼠脱臼时,基本上与小鼠的方法相同。只是需要更大的力量,要抓住大鼠的尾根,旋转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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