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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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重重 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 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 (试行试行) )17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现场处置程序现场处置程序(试行)(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的通知程序的通知渝办发渝办发2004318 号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单位: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

2、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2(试行)(试行) 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二四年十月二十日四年十月二十日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现场处置程序现场处置程序(试行)(试行)为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大为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

3、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渝府发200480 号)精神,制号)精神,制定本处置程序。定本处置程序。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本处置程序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特大、特本处置程序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安全别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及相关工作。事故的现场处置及相关工作。二、主要依据二、主要依据(一)(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4、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二)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34 号)号) ;(三)(三)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国务院令第第 75 号)号) ;3(四)(四)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渝府发200164 号)号) ;(五)(五) 重庆市伤亡事故处理程序暂行规定重庆市伤亡事故处理程序暂行规定 (渝府发(渝府发200044 号)号) ;(六)(六) 重庆市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试行)(试行) (渝府发(渝府发200238 号)号) ;(七)(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 (渝府发(渝府发200480 号)号) 。三、事故分类三、事故分类(一)事故级别分类(一)事故级别分类1一般事故:发生一次死亡一般事故:发生一次死亡 1?2 人的事故;人的事故;2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 3?9 人的事故;人的事故;3特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特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 10?29 人的事故;人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发生一次死

6、亡 30 人以上的事故。人以上的事故。(二)事故类别分类(二)事故类别分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颁发关于颁发生产安全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规定故统计报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安监管办字(安监管办字20046 号)要号)要求,现行安全事故种类分为:求,现行安全事故种类分为:1煤矿事故;煤矿事故;2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3工商企业事故(含建筑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民工商企业事故(含建筑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民爆器材及烟花爆竹事故、其他工商企业事故)爆器材及烟花爆竹事故、其他工商企业事故) ;44消防火灾事故;消防火灾事故;5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

7、通事故;6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7铁路运输事故;铁路运输事故;8民航飞行事故;民航飞行事故;9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事故;10渔业船舶事故;渔业船舶事故;11其他事故。其他事故。四、处置原则四、处置原则(一)逐级报告原则(一)逐级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和负有事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事故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事故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时限立即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门要按

8、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时限立即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地区县(自治县、市)告。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地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应在得知情况后,半小时内报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政府应在得知情况后,半小时内报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及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市级部局及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市级部门如接基层的直接报告,也应迅速报市政府值班室;事故门如接基层的直接报告,也应迅速报市政府值班室;事故处置过程中,一般应每隔处置过程中,一般应每隔 6 小时续报一次。市政府值班室小时续报一次。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监局接报后,立即报国务院值班室、国家安监局和

9、和市安监局接报后,立即报国务院值班室、国家安监局和市委值班室,事故处置过程中,一般应每隔市委值班室,事故处置过程中,一般应每隔 24 小时续报一小时续报一次。各级、各部门对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误报或故次。各级、各部门对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误报或故5意拖延不报。意拖延不报。(二)统一指挥原则(二)统一指挥原则根据党委、政府指导和部署,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根据党委、政府指导和部署,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挥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三)优先保护群

10、众原则(三)优先保护群众原则坚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思想,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思想,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四)及时抢险原则(四)及时抢险原则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员伤亡和

11、财产损失,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2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调度,积极配合织抢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调度,积极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须迅速到达。(五)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五)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

12、分级处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置。61发生一次死亡发生一次死亡 3?9 人的重大事故,所在区县(自治县、人的重大事故,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组织抢救,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危害大、社会影响面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危害大、社会影响面广、性质严重的重大事故,根据市政府领导决定,可由市政府性质严重的重大事故,根据市政府领导决定,可由市

13、政府直接牵头按本程序处置。直接牵头按本程序处置。2发生一次死亡发生一次死亡 10?29 人的特大事故,所在区县(自治人的特大事故,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副秘书长应赴现场,市安监局、市级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副秘书长应赴现场,市安监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技术专家要尽快到达事故现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技术专家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协助当地政府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4、场了解情况,指导、协助当地政府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值班室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并及时向国务院值班室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3发生一次死亡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所在区县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自治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政府值班人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根据处置工作实际情况,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室报告。根据处置工作实际

15、情况,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率市安监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长率市安监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及时调集相关应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国务院值班室报告。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国务院值班室报告。7国务院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在国务院调查组统一领导下进国务院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在国务院调查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一步开展相关工作。(六)妥善处理善后原则(六)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

16、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采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取“一对一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落实领导和人员,落实责的包户安抚等措施,落实领导和人员,落实责任,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切实关心受损群众,有效维任,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切实关心受损群众,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护社会稳定。五、职责分工五、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发生一次死亡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人以上的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负责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负责处置。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置。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作。1现场处置指挥部现场处置指挥部指指 挥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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