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54430974 上传时间:2018-09-12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0.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章程等参考范本(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以下参考范本适用于国有独以下参考范本适用于国有独资资公司公司设设立登立登记记,范本中,范本中红红色斜色斜体字体字为为提示内容,提示内容,请请在制定文在制定文书时书时将有关提示全部将有关提示全部删删除除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股股 东东: 股东决定股东决定:一、根据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公司章程。二、公司不设股东会,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人,由 、 、 组成,其中 、 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设董事长一人,指定 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3.设副董事长一人,指定 担

2、任;4.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由 、 、 组成,其中 、 为职工代表监事,指定 担任监事会主席) 。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公司法第 146 条所指人员。三、设公司秘书,由 担任。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 33 条所指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如章程规定,秘书由董事会产生,则删除本条,企业(如章程规定,秘书由董事会产生,则删除本条,企业另外出具董事会决议)另外出具董事会决议) 股东签名(盖章):年 月 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公司董事会于XX 年 XX 月 XX 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成员应到

3、X 人,实到 X 人,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成员一致通过。决议如下:同意聘任 XXX 为公司经理。全体董事签名:年 月 日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公司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出席本次会议职工代表应到 X 人,实到 X 人,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职工代表一致通过。决议如下:1. 选举 XXX、XXX 为公司董事。2. 选举 XXX、XXX 为公司监事。全体职工代表签名:年 月 日公司章程参考范本提示公司章程参考范本提示(提交登记机关时请删除本页提示内容)1、本参考范本只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

4、公司(国有独资)设立登记,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参考范本中有下划线的,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3、参考范本中非货币财产非货币财产是指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补充;4、章程中经营范围的具体项目由申请人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定,经营项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前须经审批的,应当依法取得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登记;5、本参考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商事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6、本参考范本中红色斜体字的内容为特别提示,申请人制定章程时,请将该红色字体

5、内容提示删除。有限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三条 公司宗旨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和增值。第四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

6、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五条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第第 2 2 章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 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 公司住所: 珠海市 。第第 3 3 章章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第第 4 4 章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第五章第五章 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人(股东)名称第十条 出资人名称: ,住所:

7、,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第六章 出资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出资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其中:实缴出资 万元,未缴出资于 年 月 日前缴足。第七章第七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8、(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共 人(提示:可选择(提示:可选择 3 31313 人)人) ,其中 人由出资人委派,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9、。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出资人的决定,并向出资人报告工作;(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

10、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第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可由董事兼任,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第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

11、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不是董事的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提示:成员不得少于五提示:成员不得少于五人)人),其中 人由出资人委派,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12、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费用有公司承担。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纪录上签名。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公司秘书,由董事会聘用。公司秘书应当符合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13、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第二十六条 公司秘书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司信息,并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提交公司应当公开的信息;(二)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查询;(三)筹备公司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四)管理股东材料和公司文件、档案;(五)其他 。第第 8 8 章章 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为三年,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检查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第 9 9 章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

14、制度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第三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出资人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三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规、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第三十三条 公司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第十章第十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