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54418970 上传时间:2018-09-12 格式:PPT 页数:74 大小:1.3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74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74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74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_第4页
第4页 / 共74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_第5页
第5页 / 共7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执业要求(7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管理与执业要求,河南省财政厅 宋熙文,2,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适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目 录,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组织管理,询问质疑答复,3,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职能定位 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和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一部分:采购机构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职能定位,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 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依法设立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职能定

2、位,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是法定被委托与委托关系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委托双方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财政资金,委托代理要求,财政资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相互监督,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采购项目的操作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并送交采购人审核、确认组织项目评审,维护评审纪律,监督评审专家依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根据采购人委托签订或者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根据

3、采购人委托参与合同履约验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妥善保存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财政资金,对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条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人员执业守则、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定期轮岗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廉洁制度等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标条件和设施,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要求,

4、需求调研与需求确定的能力应当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与项目成本测算和产品生命周期结合,考虑产品的服务质量。项目需求描述完整、准确、合规,满足客观需要。采购标的的成本测算的能力需求描述要由相对应的成本测算,满足项目预算约束要求,实现成本效益原则。项目履约风险防控的能力合同条款的设定,项目履约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预测。,财政资金,代理机构禁止行为,财政资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责任,财政资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责任,财政资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责任,17,政府采购工程 货物,服务,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适用,政府采购工程,工程政

5、府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同时又规定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条例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了衔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工程,工程的几个概念,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建筑物用来居住和办公的房屋 构筑物不用来居住和办公但需要通过土建来完成建设的物体,工程的法律适用,只有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才是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调整范围政

6、府采购工程中的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则不是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调整范围,财政资金,招标投标法招标规定,财政资金,招标投标法招标规定,财政资金,不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的法律适用,一般的货物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实现工程的基本功能上述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除此之外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服务的法律适用,一般的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完成整个工程所必不可少的服务

7、,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27,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范围和主体,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第三部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渠道,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财政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政杂志。河南省财政厅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www.ccgp-)预算金额500万以上的项目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公开范围及主体,1.采购项目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谈判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

8、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废标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情况。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2.监管处罚信息:包括投诉、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公告内容及期限,招标公告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及期限,资格预审公告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9、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及期限,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

10、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及期限,采购项目预算在招标采购公告及招标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预算在在采购文件中不公开,文件发出后才公开的,属修改采购文件,要按照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规定执行。项目预算与分包预算的关系,不突破预算的情况下,各包可相互调剂无预算金额的项目,要在招标采购文件说明。不能规定供应商报价的下限,公告内容及期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1、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及期限,更正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12、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修改属于新的要约邀请。,公告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违法失信,37,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和实施措施节能环保政策,支持国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政策,制度要求 (清单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690号)优先采购

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要求、对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强制采购 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支持购买国货,有关制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执行要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审批招标文件必须明确不能限制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时体现优先技术转让、有利消化吸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制度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4、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不得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预留份额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4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情形,第五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联合体供应商,财政资金,供应商资格及需提供的材料,财政资金,供应商重大

15、违法记录限制,财政资金,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财政资金,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财政资金,资格预审,财政资金,联合体投标的要求,49,评审专家抽取评审委员的组成,评审现场组织,第六部分:评审组织管理,财政资金,专家库管理及抽取原则,特殊情况专家抽取,异地抽取事先应向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专家不足1:3的比例推荐入库抽取缺席、回避及时补抽;无法补齐的停止评审,封存文件,择期重新评审,评审委员会组成,招标项目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300万以上、技术复杂的专家人数5人以上 非招标项目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5人以上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项目要有1名法律专家 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包括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评审委员会组成禁止性规定,专家回避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招标项目)代理机构人员不能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小组)主任(组长),财政资金,回避,评审现场组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