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上传人:子 文档编号:54352918 上传时间:2018-09-11 格式:PPT 页数:67 大小:4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抽采达标暂行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抽采达标暂行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抽采达标暂行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抽采达标暂行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抽采达标暂行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抽采达标暂行规定(6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煤矿灾害预防与抢险救灾教育部工程中心 河南理工大学瓦斯防治技术及装备研究所 杨宏民 教授级高工 2011年12月5日,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前 言,1、制定的目的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进一步促进瓦斯抽采工作,降低煤层瓦斯含量和涌出量,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作用和局限与防突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衔接,前 言,2、制定的原则体现瓦斯防治从源头治理的原则。体现可操作性的原则。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目标;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要求和方法明确、具体。体现从严管理的原则。“有要求、有途径、有考核、有监督、有处罚”。,前 言,3、制定前瓦斯抽采方面规定

2、2002年,辽宁铁法集团公司召开的全国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议上,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提出瓦斯防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 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 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评价方法(MT/T1037-2007)”。 2008年7月,辽宁沈阳市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提出,要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2009年,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10年,国家煤监局成立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 起草、讨论,形成讨论稿; 调研、修改、讨论、多易其稿,2010年10月,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160条意见和建议的汇总与处理、修改成上报稿,再经过国家煤监局的修改,形成送审稿; 上报安监总局、能源局等会审、发布。2011年10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网上发布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4、目前的状态 已经发布,2012年3月1日执行。,前 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煤

4、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强化和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前 言,5、几个考虑强调抽采达标与生产的关系(1)明确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条件,促使更多的矿井进行瓦斯抽采;

5、(2)促进煤炭企业建立“抽采不达标不安排生产”的理念,将瓦斯抽采达标作为确定煤矿生产生能的一项约束性指标;(3)促进矿井采取多种方法,充分抽采瓦斯,保证“抽、掘、采”平衡,即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的原则;(4) 增加了抽采达标责任,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瓦斯抽采或者抽采不达标而组织生产的矿井,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便于监察监管,强化抽采达标工作。,前 言,5、几个考虑关于抽采达标的措施和达标评价- 体现系统达标,而不仅仅是效果达标,追求抽采达标的持续性、基础保证和效果。 “结果控制”到“过程控制”的转变- 从“如何作、如何评价、如何监督”三个大的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前 言,5、几个

6、考虑关于抽采达标的措施和达标评价- 如何做?提出了包括开拓开采部署、规划、设计、抽掘采平衡、抽采工艺和方法、抽采系统能力、抽采管理和责任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规范瓦斯抽采的各个环节,满足抽采达标的基本条件。不同的矿井,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抽采方法、方式和参数,本规定不做硬性要求;可选项也不做要求。- 如何评价?在正文和附则中分别给出了抽采计量和参数测定、评价方法和判断标准等,便于企业自行评价和监管监察部门的检查评价。,前 言,5、几个考虑关于抽采达标的措施和达标评价-如何监督和处罚?给出了监管部门监管和检查的内容与方式。并提出了处罚要求。对于抽采没有达标的,主要提出了采掘面停产和整改要求,而对开

7、拓、抽采工程、钻孔工作等的施工等不进行强制限制,便于现场除了采掘之外的抽采准备等工作的开展,同时,给监管监察部门的执法提供依据。,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 第四章 抽采方法及工艺 第五章 抽采达标评判 第六章 抽采达标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附录 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目 录,第一条 为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瓦斯抽采以及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第一章 总 则,2000年,颁布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令296号); 为监管部门提供依据。,第三条 按照本规定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

8、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提出先抽后采的基本要求,树立抽采不达标不生产的理念。,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 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煤矿应当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有效控制向大气排放瓦斯。提出瓦斯抽采的原则,提出对抽采工程、装备、管理、监督等系统性要求,提出瓦斯利用和减排的要求。,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 应当抽采瓦斯的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明确煤矿企业在抽采达标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第一章 总 则

9、,第六条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明确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三)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四)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五)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

10、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的;(六)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的;(七)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提出必须进行抽采并达标的矿井条件(二)与规程、标准的区别,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煤矿企业、矿井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以下统称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

11、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责。 责任制煤矿企业、矿井主要负责人,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要求建立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各种管理制度。,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设置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部门;矿井应当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科、区(队),并

12、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抽采机构和人员要求,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 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

13、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第二章 一般规定,矿井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煤矿企业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审查。规划和计划中的煤量有限制,接替关系应根据考察的抽采规律确定企业每年都应专门审查矿井抽采达标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 经矿井

14、瓦斯涌出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评估符合应当进行瓦斯抽采条件的新建、技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其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内容。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当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其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并满足分期建设过程中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 要求矿井设计阶段就同时设计瓦斯抽采。,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三条 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压瓦斯的配套工程。 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程,确保抽采达标。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

15、,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二)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三)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瓦斯抽采达标对矿井开拓、开采的原则要求。对顶底板抽采瓦斯巷的采用目前没有提出必须的要求。,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四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建立条件,比其它标准要高,包括的矿井更多。建设两套系统,有一定必要性,不少地区和矿井都这样建设,并有增多的趋势。,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第十五条 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即: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泵的装机能力(备用能力) 管道系统阻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