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案例事故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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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工程师 -事故案例分析练习题案例一录像厅火灾事故【案情】某市一录像放映厅在开业前,公安消防机构对其防火设施、条件进行检查并通过。开业后不久, 该录像厅负责人为了扩大营业面积,擅自对录像厅进行了改建,改建过程中将原有的紧急出口封闭。同时,由于该录像厅经常违法播放一些黄片,为了掩人耳目,在播放时经常从外面把门锁上。对该录像厅的行为,曾有群众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但公安消防机构末予足够重视,没有及时对其进行检查。某天晚上,40 多名观众正在厅里看录像,突然起火,由于门被反锁,又没有紧急出口,导致40 多名观众全部丧生火海,并导致附近一家服装店起火,直接经济损失达100 多万元。【问题根据上述事故案

2、例案情,分析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安全生产法分析这起事故的责任人? 2.根据消防法分析这起事故的责任人? 3.分析这起事故的相关责任? 案例参考答案1.这是一起公安消防机构不对已经取得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造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例。安全生产法第9 条明确规定,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这就是说,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不仅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严把“ 入口关 ”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还必须及时对其安全生

3、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而不能一批了事。2.消防法第24 条也规定,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 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本案中,录像厅在开业前曾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可以说,此时其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但此后,录像厅擅自改建,封闭紧急防火出口,并经常反锁大门,实际上已经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公安消防机构多次接到群众的有关举报,因此,对该录像厅的情况应当是了解的,但是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对该录像厅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及时的检查,并撤销其消防安全的批准。3.虽然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录像厅负责人的行为造成的,但公安消防机构不依

4、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也对这起特大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依法追究其直接负责的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案例二煤矿瓦斯爆炸案情前进小井属黑龙江省鸡西矿务局某煤矿多种经营公司,始建于1979 年,设计能力为年产1. 5 万吨,可采储量为33 万吨。该井冬季采用压入式通风,使用两台28KW 局扇并联通风, 矿井的总进风量512m3 / min ,一段排风525 m3 / min ,二段排风473 m3 / min,鉴定为高沼气小井。1988 年 2 月 28 日 7 时班,值班井长王XX 在班前会上安排:当班采上部煤, 不准空顶作业,顶子要打直,在

5、东十巷出货,一定要按规程作业。白班人员7 时 15 分入井, 7 点 20 分井下停电,电工崔某某立即送电,约20 分钟后,发生了瓦斯爆炸,共死亡28 人,经济损失14.5 万元,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经调查发现东五路十三号煤层风门关闭不严,造成局部通风系统短路,风压变化, 导致东五巷上帮采空区内积存的高浓度瓦斯泄入巷道;电钻电源线由于机车刮断,接头造成断路。各项规程和责任制不落实。工程设计安全措施不全,施工质量差, 系统不正规等各种事故隐患。【问题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该事故需要参照的案例分析规程有哪些? 2)该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哪些部门? 3)事故勘察典型证据有哪些? 4)这

6、起事故勘察重点是什么? 5)按伤害程度分析这起事故属何种事故类型? 6)按伤亡事故的性质分类这起事故属何种事故类型? 7)经济损失程度级别属于哪级? 8)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有哪些? 9)导致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有哪些? 10)违反的有关法律条文? 11)追究责任的相关依据有哪些? 12)应采取哪些措施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1)这起事故分析需要参照的案例分析规程有: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这起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这起事故勘察的典型证据是高浓度瓦斯泄入巷道;电钻电源线刮断,接头断路现象等。4)对这次事故进行现场技术勘察,关键点是瓦斯浓度和电源线挂断点。5)按事故程度划分,事故属于特重大伤亡事故0)按事故类型划分,事故属于瓦斯爆炸事故7)按事故经济损失程度划分,事故属特大损失事故8)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东五路十三号煤层风门关闭不严,造成局部通风系统短路,风压变化,导致东五巷上帮采空区内积存的高浓度瓦斯泄入巷道;电钻电源线由于机车刮断接头造成断路,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9)导致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矿井

8、管理混乱,各项规程和责任制不落实。工程设计安全措施不全,施工质量差,系统不正规;职工队伍和技术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人员思想麻痹。10)违反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

9、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

10、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1)追究责任的相关依据.国务院第302 号令 .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2)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是: 做好小井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狠抓隐患管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化。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素质,杜绝“ 三违 ” 事件的发生案例三农民工驾驶拖轮致残事故【案情】某港务局从外地招了一批农民工在拖轮船上工作。为了节省培训费,港务局只对他们简单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而对港口作业存在的危险、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根本没有提及。 一日, 公司所属的115 号驳船在码头装油完毕后,港务

11、局安排一艘拖轮拖带驳船离开码头。当拖轮船首接近115 号驳船左舷2 号与 3 号系缆桩之间时,农民工拖轮驾驶员王某指挥115 号驳船船员带缆作业, 而同为农民工的115 号驳船船员徐某及同船水手李某并未提出反对意见,二人共同接过拖轮船员递交的一根包头缆开始作业。在此过程中, 拖轮驾驶员王某没有明示缆绳该系哪个桩位,徐库二人也未主动询间,便将包头缆套在2 号系统桩上。 钢缆套好后, 拖轮驾驶员王某指挥将钢缆由2 号桩换至3 号桩, 徐某便将钢缆由桩底往上拉。由于拖轮正随水流后退,钢缆绷紧,徐某的双手被轧在钢缆与系缆桩之间,致使双手除拇指外其余八指前二节被轧断。经医院鉴定,属于* 伤残。【问题】根

12、据上述事故案例案情,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对这起事故进行基本定性? 2.应用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分析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案例参考答案1.这是一起由于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残的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2.安全生产法第21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36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人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本案中, 由于港务局没有对招收的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3、,导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缺乏。 在此条件下, 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而造成此次生产安全事故。因此,本案中,港务局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有关作业人员由于违章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案例皮包厂苯中毒事故【案情】张某与王某合伙投资建设一旅行用皮包生产厂,但资金不足。 因当时市场上该品种皮包的销路很好,为抓住商机,尽快获取经济利益,二人经商议后,决定砍掉计划用于购买通风设备的资金,先投产再说。结果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车间通风不好,苯的含量严重超标,发生严重苯中毒事故。【问题根据案情,试分析如下问题: 1.引起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有哪些? 2.根据安全生产法指出违法点? 3

14、.从这起事故获得什么教训? 案例参考答案1.皮包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含剧毒化学品苯的粘合剂,苯易挥发,因此使用这种粘合剂要求生产车间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这是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本案中, 皮包厂投资人张某和王某为了获取一时的经济利益,置职工的生命健康于不顾,砍掉用于购买通风设备的资金,致使从业人员因生产车间通风不好,苯含量严重超标,发生严重苯中毒,作为投资人张某和王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安全生产法 第 18 条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并对

15、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本案中,皮包厂投资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这一规定。3.这起事故充分说明,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加以支持,这就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面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成分越来越复杂,国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生产经营单位、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并存,就其数量而言,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占了绝大多数,其中很多生产经营单位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甚至根本不投入,致使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要钱不要职工的命,因此导致事故多

16、发。 从表面上看, 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与单位追求的经济效益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实则不然,因为发生一起大的事故,往往给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甚至能将一个单位多年的经济效益毁于一旦。这起事故充分说明,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加以支持,这就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面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成分越来越复杂,国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生产经营单位、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并存,就其数量而言,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占了绝大多数,其中很多生产经营单位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甚至根本不投入,致使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要钱不要职工的命,因此导致事故多发。 从表面上看, 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与单位追求的经济效益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实则不然, 因为发生一起大的事故,往往给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甚至能将一个单位多年的经济效益毁于一旦。案例砖厂挖土塌方事故【案情】农民陈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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