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海盐产区赈济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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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明清海盐产区赈济制度的建设2011-10-24 14:23:13 王日根 吕小琴摘要:明清海盐产区较农业区域遭遇更多的灾害袭击,但海盐产区赈济制度建设却显得较农业区域落后,不过也呈现出逐渐制度化的倾向。在制度化之前,明前期,曾采行过免征当年或拖欠的盐课、 折纳绢或布、在他场煎盐补课等办法;明中后期,则多由盐运使动用运司库内余银、工本银、挑河银、余盐银、赃罚银等赈济灾灶,偶尔直接让他场代办盐课; 清前期,政府已采取补赈办法补偿灾民,或由他场代纳,或由灶民输谷备灾,或动用盐义仓米麦赈济,最后走向了“照民田则例”。关 键 词:明清时期 / 海盐产区 / 赈济制度作者简介: 王日根,男,江苏兴化人,

2、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吕小琴,女,江西鹰潭人,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在与赈济相关的学术研究中,海盐行业的赈济研究相对薄弱。本文拟先整理海盐产区的自然灾害状况, 进而探讨明清时期海盐产区灾害赈济制度的建设过程,这其中经历了从“无赈恤之典”的“随盐赈济”,偶有灾伤,“皆官商自捐”到“乾隆元年间,遇蠲赈,始照户部民田则例,画一报销”的漫长过程。一、明清海盐产区的自然灾害明清时期,地处海滨的海盐产区(包括两淮、两浙、山东、长芦、广东、福建六个盐区)常常受到潮灾、雨灾、旱灾、蝗灾、地震、雪灾等的侵害。在明实录和盐法志中, 有关海盐产区自然灾害与救济措施的史料较为丰富。洪武二十二

3、年(1389)七月,海潮泛涨,决捍海堰,溺两淮运司吕四诸场灶丁三万余人。 永乐二年( 1456)十一月,两浙运司仁和场盐运司,原设茶槽仓、中仓、褚经仓、钱塘仓,俱缘江咸地,晒土烹煎,近各仓为江潮冲激。其后,或是洪水冲垮陂堰,或是淫雨漂溃场堤, 海溢也时有发生, 飓风常常光临。 有时是大旱之后,加以恶风暴雨,江海骤涨,人畜淹没,廪盐漂没,庐舍倾圯,流离饥馑。有些地方是“数年以来,海潮不时渐来,壅塞,灶日困额,课日亏,连岁荒歉,困苦益甚”。嘉靖十八年( 1539)闰七月时,海潮暴至,陆地水深丈余,漂庐舍,没亭场,损盘鐅,灶丁溺死者凡数千人。从浩繁的灾害史料中,我们可见:其一,整个明代海盐产区自然灾

4、害发生频繁。在明实录 中成化、正统、天顺、正德、嘉靖和万历等朝的灾害记载甚详。天启、崇祯朝几乎缺载, 显然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生灾害。其二,在众多自然灾害中,以潮灾、雨灾和旱灾为主。灶户煎盐对气候的依赖性特别大。煎盐所需的卤水只有达到一定的浓度之后,才能煎煮成盐。若碰上倾盆大雨或是连日阴雨绵绵的话,卤汁的浓度会被冲淡, 灶民花费的柴薪和人力成本会增加, 但产量却会减少。 遇上干旱又易导致连煎盐所需的卤水的减少,同样是灾害。对于“盐产于地,成于人,而实因于天”的特性,唐人刘晏就说过:“霖潦则卤薄,膜旱则土坟。”危害最大的是潮灾,一旦潮灾来临,大量的灶民葬身鱼腹,灶民会在顷刻间会变得一无所有。如天顺五

5、年(1461)七月,烈风猛雨,海潮泛溢,两浙运司下砂等四场,漂流公宇、民居三千二百五十余间,牛二百八十余只, 溺死男妇二千三百一十余口,淹没盐共六万二百四十余引,其制盐工具亦丧失殆尽。又如万历十年( 1582)正月,风雨暴作,海水泛涨,两淮运司通、泰、准安三分司所属丰利等三十个盐场,一时淹死男妇二千六百七十余丁口,淹消盐课二十四万八千八百余引。二、明清时期赈济灶民的一般做法我们认为,在赈济制度化之前,明清各时期有一些赈济灶民的基本做法。(一)明前中期1. 免征当年或拖欠的盐课是通常采取的办法。如两淮盐区:天顺六年(1462)十月,因海潮冲溢新兴等盐场,免盐课三十万余引。成化十七年( 1481)

6、二月,因旱灾严重,吕四等三十个盐课司的盐课全部免征。正德十年( 1515)闰四月,盐运司余西等场, 被海潮漂溺, 免征盐三万一千八百九十四余引。 山东盐区:成化十年( 1474)七月,永利等十二个盐场遭旱灾,免征本色并折色盐共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余引。成化十四年(1478)四月,水灾严重,蠲免山东盐课司盐五万四千六百余引。两浙盐区:正统元年( 1436)六月二十六日,飓风霖雨,潮水冲溢,黄岩场盐之公宇、仓廒俱被淹没,在仓盐课七百六十余引,漂流殆尽。户部遣官勘实后,免征两浙都转运盐使司黄岩场盐课。(11) 成化二十一年(1485)十月,清泉盐场,雨水折损课盐, 免征盐课二万六千五百余引。 (12)

7、长芦盐区:成化十七年九月,长芦运司官盐,为雨水所淹,加上多次为人盗窃,共损失盐十三万七千五百六十余引,巡盐御史林符勘实后,下令免追。(13) 景泰元年(1450)九月,长芦盐运司遭旱灾,免灶户食盐、价米等共八千二百二十余石。 (14) 2. 折纳绢或布。正统十二年( 1447)四月,山东官台盐场,因煎盐工作十分艰难,又碰上长期下大雨,冲淡卤汁的浓度,加剧了煎盐的难度,致使不能按量完成盐课任务。 对此,朝廷处理的办法是将未完成的盐课改成折纳绵或布。(15) 在成化十年十一月,长芦盐运司所属利民等18 个盐场均遭遇水灾。最后的处理办法亦是将盐课一万八千四百余引,改纳折色布六千余疋。(16) 3.

8、在他场煎盐补课。永乐二年( 1404)十一月,两浙仁和场盐运司,原设茶槽仓、中仓、褚经仓、钱塘仓,都靠近滨海,近来各仓备江潮冲激,最后解决的办法是,因许村场沙地宽广, 所以拨给仁和场, 立灶开煎。(17) 正统七年(1442)八月,两淮盐使司所属29个盐场中有掘港等6 个盐场,因地下潮涌, 不堪煎办,盐课连年逋负,下令使该六场灶丁,在富安等盐场,暂时借他们的空闲锅盘、灶具、盐滩、草场等煎办盐课,以完成所欠的盐课,等到完成盐课任务以后,便回到本场继续煎盐。 (18) (二)明中后期1. 由盐运使动用运司库内余银、工本银、挑河银、余盐银、赃罚银等赈济灾灶是基本做法。两淮盐区:嘉靖三十八年(1559

9、)九月,三十个盐场灾伤异常,应赈贫灶共六万五千六百余丁, 动支运司库所贮挑河银一万九千余两, 酌量赈济。(19) 嘉靖四十五年( 1566)十月,水灾,留运司工本盐银二万两,赈济灶丁。(20) 隆庆三年( 1569)十月,盐场水灾,扣留商人正盐纳银,每引一分,及挑河银二万两,赈恤灶丁。(21) 万历二年( 1574)十一月,吕四等三十个盐场,受灾伤十分、 九分的极贫灶丁达七万六千七十三丁、次贫丁六千三百三丁, 发银二万两赈济,以救秋冬之急,并在余盐银内,借留三万两,以待来春接济。(22) 万历十年正月,通、泰、准安三分司所属丰利等三十个盐场,风雨暴作,海水泛涨,一时淹死男妇二千六百七十余丁口,

10、淹消盐课二十四万八千八百余引,将两淮库贮、经纪、换帖、纳稻等银一万二百一十二余两,照数动支,分别赈给。(23) 万历十四年( 1586)十一月,两淮各场霪雨为灾,动支运司库贮、备赈、赃罚等银共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一两,对被灾灶丁及淹死男妇,各分别赈恤。(24) 万历二十一年( 1593)八月,盐场滨海水灾,三十盐场被灾,灶丁分别极、次贫,计算丁口,动支运司仓贮备谷二千一百八十石,并收贮巡盐项下积余、 赃罚与挑河等银内,通融凑赈。 (25) 山东盐区:嘉靖九年( 1530)十月,水灾,免沧州、青州所属利民等盐场,本年分盐课,此外还发贮库赎罪、米纸银一千一百余两,赈济贫丁。 (26) 万历十五年( 1

11、587)四月,山东省地方灾膜频仍,盐场灶户亦遭侵害,动支库贮存剩余没银,再抵免一年,以纾灶困,将永利等场极贫老疾约计二千余丁,照例赈济。(27) 两浙盐区:嘉靖八年( 1529)十二月,遭水灾,除暂时免征两浙灶户岁办盐课外,还发仓库及余盐银,赈之。(28) 广东盐区:万历四十六年( 1618)八月初四日,异常水患,火雷、海飓交作,淹死男妇一万二千五百三十名口, 倾倒房屋三万一千八百六十九间, 漂没田亩、盐埕五千余顷,冲决堤岸一千二百七十余丈,其有各都庐舍、城垣、衙署,全化为乌有者,人民尤不可数计。 对此,运司赈过预备仓谷三千三百七十石三斗零,埋葬银五百九十七两六钱九分零,而乡绅义民捐赀收瘗者,

12、另行旌劳,依照灾有重轻蠲免,应蠲存留银共三千零八十七两七钱九分六厘,又各项小税三千七百八十四两一钱九分八厘。 (29) 2. 直接让他场代办盐课。嘉靖二十四年(1545)十月,拼茶、角斜、余东等盐场,海水沸溢,御史暂时让富安、丁溪等盐场代办该三场的盐课,并且在各盐场濒海之处,多筑堤堰,以防冲决。(30) (三)清前期1. 蠲免盐课、动用盐运司银两赈恤。康熙四年(1665)七月,“松属下砂三场、袁浦场、海宁许村场、山阴钱清场、嘉兴西路场产盐之地,早飓风淫雨,海啸潮冲,房舍漂流,田禾淹没,各灶离散,民不聊生。”(31) 两浙巡盐御史张志尹和督抚一道上疏,陈述灾情,被灾各场的灶民获得赈恤。雍正二年(

13、1723)七月十八、十九两日,江南、浙江沿海地方,海潮冲溢成灾,盐场漂没,灶户、场丁尤为艰食。朝廷发仓赈济,多方抚恤。因考虑到沿海被灾地区,很可能米价变得腾贵,小民难以为生,所以迅速动用司库银两,往山东买米六万石,河南买米四石,湖广买米十万石,江西买米六万石,选派廉干贤能官员,陆续运交给苏州巡抚、浙江巡抚按正常价格卖给老百姓。所收回的银两,仍旧移还补库。除了动用运司库银买米平籴外,两淮所属地方,经奏请,获得朝廷发币赈恤,并蠲免雍正元年、二年灶户未完折价银四万余两。(32) 雍正八年( 1729),山东省遭遇大水灾,永利、永阜、富国、王家冈等四个盐场“秋禾被水,滩锅淹没”,运使杨弘俊上疏请蠲,

14、结果一共赈济四千三百十四余石谷,并蠲免当年灶课银二百八十八余两。 (33) 而有时官员却隐灾情不报,直到被查出后,才进行补赈。如康熙四年,山东省大早成灾, 朝廷蠲免了灾民当年应缴纳的钱粮。但是因“民属之抚, 灶属之臣,故前抚臣具疏,未尝言及灶字”,所以同样受灾的灶丁没有得到抚恤,以致长芦巡盐御史李粹然在前往山东省巡查的时候,被众多凄惨的灶民团团围住, 哭诉灾情并请求蠲免盐课。 李粹然得知灾情后, 于七月份向朝廷上奏 荒旱援例请蠲疏说: “滨海残灶苦极地方, 荒旱异常 , 伏冀皇仁垂怜民灶皆为赤子,照例同蠲。”结果朝廷才蠲免了灶丁当年的灶课银,共一万四千八百余两。(34) 又如雍正二年七月,两淮

15、海潮冲决范公堤,沿海二十九个盐场,“溺死灶丁男妇四万九千余名人,盐地草荡,尽被漂没”,雍正帝立即批示调动盐课银三万两进行赈恤,并蠲免尚未完纳的四万余两折价钱粮。(35) 但是同样遭灾的两浙盐区被巡盐官匿灾不报,没能得到一体抚恤。 直到谢赐履上奏书后, 朝廷于次年五月才补蠲了华亭、娄县、上海、海宁、余姚、萧山、慈溪等县所属盐场未完纳的盐课银。(36) 2. 他场代纳。 吕四盐场额定盐课银是二千二百两,但因其地滨海临江, 历年以来荡地被冲坍大半。康熙五年(1666)五月,又因“海水潮涌,男妇淹没,仅存百余灶丁,资生无计,皇皇思逃,责其纳二千余两之课,势所不能”,所以御史黄敬玑提议, 让现存灶丁,

16、勉强完纳一半的盐课银, 另一半则按照徐渎废场之例,暂时由其他盐场均摊带纳,等到吕四盐场恢复后,再照原数额纳课。户部议定 “俟该场灶丁生聚众多之日, 将各场摊课仍归本场自纳” 。 (37) 康熙十年 (1671)正月,处理余中盐场的情况也是如此,“照徐渎、吕四二场例,均摊各场,俟水退地出之日,仍照旧征收”。(38) 康熙六十一年( 1722)十一月,海宁县所属之西路等盐场, 办课沙地被潮冲没三千百三十九丈,地二亩,各场难以完纳盐课银。雍正元年( 1723)二月同意两浙巡盐御史杨为梓的请求,让海沙场代纳银一百二十四两, 芦沥场代纳银二百六十一两,剩下一百六十五两由, 西路各灶勉力自完,以足课额。等到受灾各盐场沙地涨阜,仍归本场完纳。3. 灶民输谷备灾。康熙三十一年(1692)至三十四年( 1695),山东盐运司各场,灶户每年每亩捐四合谷以备赈灾。至雍正八年(1730)前,各场捐谷的情况是,永利场约 575.5259 石、富国场约 684.1506 石、永阜场约 758.6676 石、王家岗场约 404.8579 石、官台场裁并潍县之固堤场约13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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