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第十一单元wto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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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单元 世 界 贸 易 组 织,一、WTO的建立,(一)GATT的生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5年)、世界 银行(1946年) 建立。国际贸易组织(ITO) 夭折。1947年4月,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签订“关税减让与贸易总协定(GATT)”。1948年1月1日GATT临时生效。,(二)WTO:多边贸易体制法人化,1994年4月15日GATT部长会议正式签署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运转。,(三)WTO区别于GATT的不同特征,1. 组织机构的正式性2. 管辖内容的广泛性3.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4. 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二、中国与WTO,中国是

2、1947年GATT23个签约国之一1950年3月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名义 退出GATT,() 从“复关”到“入世”的艰难历程,1986年7月中国正式向GATT提交“复关” 的申请1995年 WTO正式成立,中国“复关”演变 成“入世”2001年12月11日成为WTO的新成员,三、WTO的主要职能,(一)组织谈判,组织谈判的目的:一是制定规则二是开放市场,(二)解决争端,对各种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及时的遏制和纠正,甚至实行严厉的制裁,以维护正当的贸易利益。,(三)贸易政策审议,对各成员的全部贸易政策和做法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运行的影响进行定期的集体评价和评估。,四、WTO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方式,(一)W

3、TO的组织结构,四个层次,一个办事机构 1. 部长级会议最高权利机构 2. 三种形式的总理事会(总理事会、政策 审议机构、争端解决机构) 3. 各个具体领域的理事会(货物、服务、 知识产权) 4. 各专门委员会(农产品、贸易和环境 等)及办事机构(秘书处),(二)WTO的决策方式,原则上的“协商一致”,五、WTO的法律体系,(一)WTO法律体系的特点,1. 涉及领域的广泛性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2. 约束效力的强制性,(1)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制化”和“司法化” (2)WTO法律具有优先于各国国内法的宪法性地位(3)对成员解除义务批准表决票由2/3提高到3/4(4)设立了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审议机

4、制,3. 求同存异的灵活性4. 与时俱进的发展性5.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不平衡性,6. 存在贸易大国操纵决策过程的现象7.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例外对多边贸易体制构成严重挑战,六、WTO的基本原则,(一)非歧视性原则,含义:指一成员方在实施一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得对其他成员方给予歧视性待遇。保证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两个重要的法律条款。,1. 最惠国待遇,含义:一成员方现在或将来在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待遇其他成员方都要立即无条件地享受。,中国,韩国,日本,俄罗斯,WTO成员与非WTO成员享受 最惠国待遇的差别,WTO成员是自动的、无条件的、多边的。非WTO成员不是自

5、动的,是双边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优惠安排 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实行的差别待遇 边境贸易优惠 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般司法协助 WTO协定中列出的其他例外、免责规定、 贸易救济措施等,实施最惠国待遇原则注意的问题,(1)充分研究WTO成员的双边协议,为我 所用。(2)对外国作出承诺时要从整体考虑,不能 随意或单方面让步。,2. 国 民 待 遇,即在本国境内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并不是要求内外绝对的平等,允许

6、给予外方优惠,需注意优惠的自动多元化。 (2)国内外企业、产品和公民要实行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3)货物贸易的政府采购、给予国内生产者的补贴、电影片放映数量例外;服务贸易以承诺为前提;知识产权领域以成员在现行的国际知识产权协定中承担的义务为前提。 (4)只适应于进口产品进入关境内后。,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减低关税、并以关税作为唯一合法保护手段,取消非关税贸易壁垒,最大限度地相互开放市场。,(二)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对贸易自由化的理解,1. 自由是有序的,不是随意的。2. 贸易自由化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3. 并不一概排斥成员对国内市场的保 护,而是要求以关税

7、作为主要的保护措施, 取消数量限制。,4. 允许成员方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消除或减轻因贸易自由化而带来的不利影响。,(三)透明度原则,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 及其变化情况,不公布的不得实施 。,保证措施,1. 公布2. 通知反向通知3. 政策审议,(四)公平竞争原则,无论是成员方的政府还是企业都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在各个贸易领域、在成员方之间、本国和其他成员方之间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鼓励经济发展与改革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给予提供特别的援助和贸易减让,以促进其发展和经济改革。,(六)区域性贸易安排原则,考虑到区域性贸易集团对自由贸

8、易的贡献,在符合规定的的条件下,允许这些贸易集团的存在,并视为最惠国待遇的一般例外。,(七)贸易救济原则,为了减少和防止因履行义务过程中的突发因素对成员国家经济发展造成的破坏作用,允许成员方采取例外和保障措施 。,(八)磋商、裁决贸易纠纷原则,1. 效率:协商60天2. 有效性 授权报复,七、WTO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一)服务贸易规则约束的服务领域,包括商业、通信、建筑和相关工程、分销、教育、会议、金融、健康、旅游、娱乐文化体育、运输及其他服务等12个部门160多个分部门。,(二)服务贸易规则约束的服务方式,1. 跨境交付 即一成员领土上的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境内向其他成员领土上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9、。2. 境外消费 即服务的消费者到服务提供者的境内进行消费的行为。,3. 商业存在 即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的境内设立商业实体机构或专业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4. 自然人流动 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的领土内提供服务。,(三)WTO服务贸易规则管辖的对象,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因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壁垒不是海关或关税, 而是各成员方的国内政策、法令和行规。,(四)服务贸易的一般义务和纪律,服务贸易总协定把成员方应履行的义务或规则分为两类:一般义务 具体承诺义务,(五)服务贸易的一般义务,1. 最惠国待遇 2. 透明度 3. 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 4. 学历与资历的认可 5. 国内服务贸易措施的实施 6. 对垄断或专营服务者及限制性商业惯例的约束,(六)具体义务,指成员方在减让表中作出的具体承诺,对成员方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又称“减让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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