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化学试题及参考答案(广东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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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汽车保险合同,20111121,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汽车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保险合同的种类,、单一危险保险合同与综合危险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定额保险合同与补偿保险合同 、个别保险合同与集合保险合同 、特定保险合同与总括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与非足额保险合同 、专一保险合同与重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辅助人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1、保险

2、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汽车保险合同,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造成汽车本身损失及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资任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人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作为保险人,要具备法定资格; 保险公司须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人须依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2)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投保人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投保人对车辆具有利害关系,存在可保利益 投保人须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付保险费,2、汽车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1)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

3、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是:被保险人须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2)受益人 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胎儿也可以为受益人,但须以出生时存活为必要条件。,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于保险标的上的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汽车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汽车所产生的实际或法律上的利益,如果这种利益丧失将使之蒙受损失。,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即保险合同的中介

4、人 包括: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公估人,第三节 汽车保险合同 一、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1、汽车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法律直接赋予某种合同以名称并规定了调整规范的合同。 我国的汽车保险被赋予为“机动车保险”的名称,它是保险合同中一种重要的合同。,2、是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取得需要花费一定代价。 3、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并且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4、是射悻合同 射悻合同是一种机会性合同,它是指合同的履行内容在订立合同时并不能确定的合同。,5、是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充分商议合同的重要内容,而是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

5、容,另一方只能取与舍,即要么接受对方提出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要么拒绝。 6、汽车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7、汽车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8、汽车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二、汽车保险合同的自身特点,1.汽车保险合同的可保利益较大 2、汽车保险合同是包含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综合保险公司。 3、属于不定值保险合同 4、确保保险人具有对第三者责任的追偿权。,三、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1、 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就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过程。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方式: (1)要约又称“订约提议” 要约阶段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

6、要求的意思表示;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交给保险人的行为被视为要约。,(2) 承诺又称“接受订约提议” 承诺阶段是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的意思表示; 保险人根据投保单的内容签发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被视为承诺。,2、汽车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保险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1)生效要件 1)主体资格; 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是指合同当事人即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资格是否合乎规定;,保险人资格:必须是按照保险法规定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组织,且保险人从事汽车保险业务必须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才能开展汽车保险业务; 投保人资格:订立合同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

7、益,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承担交付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人资格:当汽车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作为标的的汽车必须是合法的。 3)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自愿、如实) 4)约定的其他生效条件。(保险期限),(2)生效时间 汽车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保险人开始履行保险责任的时间。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四、汽车保险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 1)告知义务 2)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3)申请批改的义务 4)出险的施救与通知义务,2.保险人的义

8、务 1)说明义务 2)及时签单义务 3)赔偿义务,五、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 (1)含义。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协商,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依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2)变更的内容 保险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标的内容; 保险责任条款内容的变更。,2.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除 1)概念: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双方协议或者一方依法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 2)解除条件 (1)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

9、险事故肯定不会发生;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或消失; 保险标的的价值明显减少。,(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3.汽车保险合同的终止 即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绝对消灭。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很多,主要有: 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因解除而终止。 协议终止,六、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解释通

10、常依据一定的原则,即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它们是对保险合同的理解和说明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般说来,对保险合同的解释遵循文义解释、意图解释、专业解释、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等原则。 1文义解释的原则文义解释是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所使用文句的通常含义和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习惯,并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对保险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2意图解释原则意图解释是指在无法运用文字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村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3合法解释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对保险条款作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也就是作有利于投保方

11、的解释。,5.整体解释原则 6.诚实信用解释原则,2、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通常采用如下四种方式: 1协商 协商是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平等、互相谅解基础上对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取得共识,解决纠纷的方法。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合同管理机关或法院的参与下,通过说服教育,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平息争端。,3仲裁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依仲裁协议,自愿将彼此间的争议交由双方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载机构的仲裁员居中调解,并作出裁决,一裁终局。 4诉讼 这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有关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提出权益主张,并要求法院予以解决和保护的请求的处理争议的方法。,作业,1.论述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处理原则。 2、汽车保险合同有哪些自身特有特征 3.论述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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