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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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 、 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 201110号)精神, 按照镇江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丹安 20114号)要求,结合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顺

2、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成立市住建局“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 周东明党委书记、局长执行副组长:蔡春芳副局长副组长: 王华方副局长吴道忠副局长许红星副局长虞裕洲副局长朱小林副局长成员:葛春留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毛伟东建设服务中心主任2 奚锁明镇村办主任徐杏平公用事业科副科长赵惠星城监大队大队长沈正质监站站长刘祥房管处主任施旭俊招标办主任史忠海图审办主任陆光庭开发办主任施建坤燃气办主任戴顺林污水处理管理处主任王政文丹阳港华燃气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住建系统“打非”专项行动。葛春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检查类别1. 全市在建工程;2. 全市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

3、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地下燃气管网。三、检查内容(一)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检查1.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3 质量和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2. 建筑市场检查(1)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 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2)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

4、况,重点是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和地下燃气管网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检查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行为。2. 违法占压地下燃气管网和第三方违法施工的行为。三、检查阶段此次“打非”专项行动从6 月 7 日开始至6 月 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1. 调查摸底阶段(6 月 7 日-17 日)(1)由建管处、城监大队、质监站、检测中心、房管处、 建设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进行摸排检

5、查。(2)由燃气办、 港华燃气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4 对地下燃气管网及城市燃气(管网) 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摸排检查。2.会商整改阶段(6 月 18 日-24 日)由住建局“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题会议,对摸排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书面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3.分类处罚阶段(6 月 25 日-30 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分类别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暴露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四、检查分工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共分5 个检查小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检查按片区划分设立4 个检查小组; 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

6、和地下燃气管网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检查设立 1 个检查小组。1.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检查(1)城区片区检查组组长:王华方副局长副组长:曾建国(建管处)记录员:葛雅林(建管处)成员:张旭俊(城监大队)荆雷(质监站)裴宗武(检测中心)(2)开发区片区检查组组长:许红星副局长5 副组长:赵惠星(城监大队)记录员:丁文斌(建管处)成员:陆国宝(城监大队)郦建辉(建管处)王腊桂(建设服务中心)(3)沿江片区 (埤城镇、 新桥镇、 界牌镇、 后巷镇)检查组组长:吴道忠副局长副组长:曹建中(城监大队)记录员:张金平(建管处)成员:潘双良(建管处)翁建平(质监站)刘建军(房管处)(4)南西片区 (访仙镇、 吕城镇、

7、导墅镇、 皇塘镇、陵口镇、延陵镇、珥陵镇、司徒镇)检查组组长:虞裕洲副局长副组长:眭建栋(建管处)记录人:何午森(建管处)成员:陆洪生(城监大队)姜建彬(检测中心)欧阳金西(房管处)2.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和地下燃气管网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检查组长:虞裕洲副局长(兼)副组长:施建坤(燃气办)记录员:戴永忠(燃气办)6 成员:丁幸(燃气办)汤新卫(港华燃气公司)吴俊(港华燃气公司)王亚平(港华燃气公司)五、检查要求1. 检查人员必须按照各组的统一要求,自始自终参与检查工作。副组长必须提前一天与所检查镇(区)镇村办对接,记录员必须做好每个项目的检查记录工作。2. 各检查小组要对检查区域进行拉网式摸排检查,逐一过堂,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集中会商提出整改意见,并分类进行处罚。3. 各镇(区)镇村办要做好在建工程的自查工作;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进行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小组的工作。4. 各检查小组、各镇(区)镇村办及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此次“打非”专项行动。检查小组要充分履行职责,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做好此次“打非”工作。附:1. 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表 2. 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 3. 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4. 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表 (地下燃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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