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花园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书(B类)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389337 上传时间:2017-08-3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庐山花园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书(B类)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庐山花园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书(B类)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庐山花园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书(B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庐山花园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书(B类)(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庐山花园 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书(B 类)合同编号:深庐物管司2004 庐山花园停车场字 号甲方:先生/女士: 座/阁 单元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深圳市庐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庐山花园 住户服务中心 电话: 82345001 为确保停车场的规范管理、车辆有序停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停车场车位有偿使用事宜达成共识,为便于信守,协议如下:一、乙方提供地面车库/地下负 一、二 层车库车号位 壹 个,编号为 ,供甲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二、车位有偿使用费(即车位停放服务费,包括车位租用费和车库车位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及水电费等成本支出)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小写¥ 元/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2、月 日,从签约之日起计收,合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1、车辆号码: 2、颜色: 3、车辆名称: 4、车型: 5、车主(或单位)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7、联系电话: 四、所提供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所用车位有偿使用权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收回车位使用权,并按车位有偿使用费 5 倍进行扣罚违约金。五、车位使用期满半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续用要求,并于当月 日至 日之内缴交下一期费用,乙方应给甲方保留优先权。使用期内因甲方原因要停止使用车位,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六、

3、甲方须向乙方缴交收费 IC 卡押金 100 元,并妥善保管 IC 卡,如有遗2失必须及时向住户服务中心报失补办,缴纳补办费 100 元。期满后甲方向乙方交回完好的收费 IC 卡,并凭押金凭据,方可退回押金。七、甲方超过三天未交车位有偿使用费,乙方将视甲方自动放弃使用权,并追讨甲方所欠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标准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的千分之五。八、甲方车位在使用期内因乙方原因要停止使用该车位,甲方可随机停泊其它临时车位。九、甲方车主自觉遵守停车场相关规定,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辆管理,出入车场时,应自觉交换车辆证件,供车场工作人员查验。十、车位有偿使用费,即车位停放服务费,仅包括车位租用费和车库车位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及水电费等成本支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乙方只提供停车场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本车场车位收取费用为车位有偿使用费,而非保管费。即甲方与乙方在本停车场內不存在人身、财产车辆保管或保险关系(合同另有专门约定除外) ;甲方及其财产车辆在本停车场內如有意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十一、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深圳市庐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庐山花园 住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