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3824607 上传时间:2018-09-05 格式:DOCX 页数:85 大小:81.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_第1页
第1页 / 共85页
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_第2页
第2页 / 共85页
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_第3页
第3页 / 共85页
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_第4页
第4页 / 共85页
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_第5页
第5页 / 共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8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借款未到期借款未到期, ,利息逾期利息逾期, ,能否起诉解除借能否起诉解除借 款合同款合同, ,要求归还借款本息要求归还借款本息篇一: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篇一: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 10 条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 10 条律政观察 lvzhenggc专注观察律政。提供最有价值的律政资讯和服务。XX 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自此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下,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真正从制度落到实处。目前的中国裁判文书,无论是从公布的裁判文书数量,还是从更新的频次来看,都透露出不同于以往的一种新气象,体现了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决策

2、者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心。 XX 年 1 月13 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发布了最新民商事案例。本期天同码,我们从中挑选了一个案例,针对一个法律问题,结合以往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公报及指导案例,探讨同类案例的裁判规则。1.民间借贷纠纷中,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应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合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标签:借款合同利息民间借贷逾期利率案情简介:XX 年,陈某与开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向陈某借款 XX 万元,借期 90 天,借款月利率为 40。XX 年,开发公司通过以房抵息方式偿还陈某 526万余元利息。XX 年,就拖欠借

3、款本息,陈某起诉,并主张开发公司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迟延还款利息。法院认为:案涉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月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偿还利息后,超出部分冲抵本金。对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系其合同义务。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迟延偿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给出借人所造成的

4、损失范围应为出借人可继续出借该款项而获得的利息。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如出借人将所出借款项收回后进一步对外出借,则其可以获得该部分款项基于合同所约定借期内利率而计算的利息;而承担基于合同约定借期内利率所计算的迟延利息,对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亦能预见到。故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迟延清偿欠款,判决其承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期内的利率支付迟延利息,符合合同法第 113 条所确定的损害赔偿原则。合同法第 207 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该条规定的理论基础亦系基于借款人迟延返还借款的违约责任而加以设定的,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该条中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民间借贷的迟延利息上,当然包括了根据合同法第 113 条规定的原则来确定出借人的违约损失。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XX336 号)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即体现了上述处理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原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 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

6、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该规定主要针对逾期付款情形,不能适用于本案民间借贷中逾期清偿借款的情形。判决开发公司偿还陈某欠款本金,并继续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逾期利息。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XX)民一终字第 85 号“某担保公司与开发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见宁夏丰元盛担保有限公司、黄自亮与宁夏北方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孟清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审判长关丽,代理审判员谢爱梅、仲伟珩),载中国裁判文书(

7、XX0113)。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同类案例裁判规则2.贷款同时扣留部分款项,应以实际放贷额计算利息贷款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发放贷款时直接扣留贷款利息的,应以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为准。标签:借款合同利息信托实际借款数额案情简介:1997 年 10 月,信托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 3650 万元的贷款。同日,双方签订存款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向信托公司存入1650 万元。14 天后,信托公司向物业公司放贷 XX 万元,另 1650 万元仍留在信托公司。1998 年 3 月,物业公司按3650 万元贷款标的支付合同期内利息 133 万余元。后因物业公司

8、未履行还款义务,信托公司诉请偿还 3650 万元,并按 3650 万元计算利息。法院认为:案涉贷款合同是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协商签订,应认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天又签订了存款合同,虽约定物业公司将 1650 万元直接存入信托公司,实际上物业公司并未存入该款,而是由信托公司将贷款 3650 万元中的 1650 万元直接扣留,信托公司只放贷 XX万元给物业公司,但收取 3650 万元的贷款利息。双方签订存款合同的意图是为了使信托公司获取活期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差额,用以提高前述 XX 万元的贷款利息,其行为系为规避法律规定,属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认定无效。由于贷款合同实

9、际放贷 XX 万元,故合同期内的利息应按 XX 万元本金计算,物业公司已支付的合同期内利息的超出部分,应充抵实际贷款的本金。贷款人为规避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发放贷款时进行直接扣留,计算贷款利息时,应以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为准。最高人民法院 1998 年判决“某信托公司诉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见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广州国信物业发展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1995-1999:653)。3.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利率过高的,比照民间借贷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约定的逾期年利率显属过高,应做相应调整时,对借款利息的给付,可比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计算。

10、标签:借款合同利息逾期年利率小额贷款公司案情简介:XX 年 12 月 31 日,小额贷款公司向开发公司发放贷款 2 亿元,约定“每月预收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同时约定逾期利率为每日千分之二。XX 年,开发公司累计偿还 9480 万元本息。篇二: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 10条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 10 条1.民间借贷纠纷中,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应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合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标签:借款合同利息民间借贷逾期利率案情简介:XX 年,陈某与开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向陈某借款 XX 万元,借期 90 天,借款月利率

11、为 40。XX 年,开发公司通过以房抵息方式偿还陈某 526万余元利息。XX 年,就拖欠借款本息,陈某起诉,并主张开发公司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迟延还款利息。法院认为:案涉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月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偿还利息后,超出部分冲抵本金。对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系其合同义务。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迟延偿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 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

12、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给出借人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应为出借人可继续出借该款项而获得的利息。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如出借人将所出借款项收回后进一步对外出借,则其可以获得该部分款项基于合同所约定借期内利率而计算的利息;而承担基于合同约定借期内利率所计算的迟延利息,对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亦能预见到。故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迟延清偿欠款,判决其承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期内的利率支付迟延利息,符合合同法第 113 条所确定的损害赔偿原则。合同法第 207 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该条规定的理论

13、基础亦系基于借款人迟延返还借款的违约责任而加以设定的,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该条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民间借贷的迟延利息上,当然包括了根据合同法第 113 条规定的原则来确定出借人的违约损失。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XX336 号)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即体现了上述处理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原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 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

14、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该规定主要针对逾期付款情形,不能适用于本案民间借贷中逾期清偿借款的情形。判决开发公司偿还陈某欠款本金,并继续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逾期利息。实务要点: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XX)民一终字第 85 号“某担保公司与开发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见宁夏丰元盛担保有限公司、黄自亮与宁夏北方明珠

15、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孟清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审判长关丽,代理审判员谢爱梅、仲伟珩),载中国裁判文书(XX0113)。 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同类案例裁判规则2.贷款同时扣留部分款项,应以实际放贷额计算利息贷款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发放贷款时直接扣留贷款利息的,应以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为准。标签:借款合同利息信托实际借款数额案情简介:1997 年 10 月,信托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 3650 万元的贷款。同日,双方签订存款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向信托公司存入1650 万元。14 天后,信托公司向物业公司放贷 XX 万元,另 1650 万元仍

16、留在信托公司。1998 年 3 月,物业公司按3650 万元贷款标的支付合同期内利息 133 万余元。后因物业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信托公司诉请偿还 3650 万元,并按 3650 万元计算利息。法院认为:案涉贷款合同是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协商签订,应认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天又签订了存款合同,虽约定物业公司将 1650 万元直接存入信托公司,实际上物业公司并未存入该款,而是由信托公司将贷款 3650 万元中的 1650 万元直接扣留,信托公司只放贷 XX万元给物业公司,但收取 3650 万元的贷款利息。双方签订存款合同的意图是为了使信托公司获取活期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差额,用以提高前述 XX 万元的贷款利息,其行为系为规避法律规定,属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认定无效。由于贷款合同实际放贷 XX 万元,故合同期内的利息应按 XX 万元本金计算,物业公司已支付的合同期内利息的超出部分,应充抵实际贷款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