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法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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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校园法规的几个问题,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二、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三、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 四、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学生伤害事故-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1.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运动伤害、课余伤害、校外活动事故。2.学生伤害事故原因分析:制度不严,管理不善;设备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体罚或变相体罚;安全保护措施不力;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 3.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教育保护责任与监护责任监护职责与教育保护职责是两种法律制 度。学校没有法定的监

2、护职责,而有法定的教育保护职责。但学校接受 监护委托时,要承担监护职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4.办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关于学校责任范围的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关于适用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 关于学校责任的性质如果学校未履行规定的义务与职责,有过错的,造成学生伤害,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学校已尽到相应义务,无过错,则无责任。(“过错责任”) 关于伤害事故的类型学校责任事故;学生责任事故;其它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

3、;混合型责任事故。 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主要由学校进行处理,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指导、协助和调解。 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原则和经费来源学校应根据其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经费来源:一是学校自筹(预算外收入),二是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三是鼓励学生和学校参加相应的保险。,5.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责任范围: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在校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是人身伤害事故。 责任标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条款。 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条款、有关行政法

4、规和现行的法律、法院规定来确定。包括:常规赔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类型及分析,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根据主体对象不同,可分为学校过错责任,学生过错责任,家长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和其他过错责任等类型。,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1学校过错责任,学校过错责任是指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存在过失行为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

6、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

7、,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2学生过错责任,学生过错责任是指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给自己或其他学生造成伤害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知道自己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学生有其他过错的。,3家长过错责任,家长过错责任是指家长因未履行其监

8、护职责而造成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伤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形:(1)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2)学生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被学校告知而未履行监护职责。 (3) 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4混合过错责任 混合过错责任是指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当事人均有过错,造成学生伤害结果应承担的责任。,5其他过错责任其他过错责任是指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所谓“归责”,指确认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归责原则,指依据法律规定确定的标准来确定和追

9、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来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若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及双方以上的当事人均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

10、定,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1、现场紧急处置 2、向有关部门报告 3、调查取证 4、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 5、协商,6、调解 7、诉讼 8、仲裁 9、保险 10、处分,二、 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一)监护说,(二)委托监护说,(三)行政关系说,(四)教育合同说,小学生课间相撞引起的伤害,某小学下第二节课后,小学生王某冲出教室,准备到操场去上体育课,但因其下楼速度过快而失足跌倒,并将前面同时下楼的学生张某撞倒,造成张某前臂骨折。张某的父亲遂将学校和王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张某因伤造成的损失。,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1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在没有上面规定的人可担任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或者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学校不是学生监护人的原因,1、学校不具备监护人的资格。,2、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与监护人不同。,3、学校不具有监护人的某些职能。,张冲案,1998年11

12、月20日,年仅16岁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张冲在寄宿的博文学校遭到同校学生董强(16岁)无端殴打,睾丸被击碎。4个月后,张冲因无法忍受肉体和精神的摧残而绝望自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三、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一)常见违法行为: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侵犯学生财产权(非法没收,非法罚款,非法收费),限制学生人身自由,侵犯学生隐私权,非法搜查,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1.体罚学生,某小学五年级学

13、生小鹏,在被任课老师李某批评后骂了一句脏话,李老师随手打了小鹏一个嘴巴。事发第三天小鹏住进,诊断为“左眼钝挫伤” 、“重度心理障碍”,随后入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被诊断为“分裂性精神病”。小鹏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学校及李老师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63.76万元。,体罚学生案例2,某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李某给自己所教的班立下班规,凡迟到20分钟以上或违反课堂纪律者,罚喝半墨水瓶盖尿水。1989年1月3日到5日,有13人次的学生被李某罚喝了自己的尿水。李某同时不许任何人走漏风声,威胁学生说,谁要说出去还要重罚。,体罚学生案例3,某小学五年级的数学教师在放假前规定,期末考试中每错一

14、道题,在假期中每天要重做100遍,学生张某在考试中错了五道题,因此每天应做500道题,21天的假期,总共要做10500遍,再加上其他寒假作业,数量惊人。张某开学时因为没有完成作业而跳山自杀。,2.侮辱学生,某中学初三学生丁某因上学迟到,被其班主任汪某叫到办公室批评教育。其间,汪某不仅对丁某进行了体罚,还当着丁某同学的面侮辱丁某:“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都没有资格。”当天中午,丁某留下遗书后,从学校教学楼8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遗书中,丁某表达了对老师汪某及家庭的怨恨。,3.侵犯学生财产权,非法没收,非法罚款,非法收费,4.限制学生人身自由,21岁的女教师张某系唐河县某村小学校的代

15、课教师。1999年10月23日12时许,张某以本班学生张玉斌未完成作业为由,放学后将张玉斌反锁在教室内补做作业,并将门锁钥匙交给本班值日学生刘闯后离去。13时许,该校学生发现张玉斌被书包带系在教室南侧中间的钢筋护窗上,缢颈死亡。张玉斌之父张德国闻迅赶到现场,与该校校长张永奎一同将教室门锁撬开,张玉斌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晚6时许,唐河县公安局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为:张玉斌系缢颈窒息死亡。,留置学生时要注意三合理,(1)留置的原因要合理(2)留置的时间要合理(3)留置的程序要合理,5.侵犯学生隐私权,魏某和小云是某中学2003 届毕业生。2003 年读高三期间,学校电视台于4月7日播

16、出了晚自习时他们两人搂抱、亲吻的镜头。尽管镜头上两人的脸都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人还是一眼就可看出是谁。2003年8月4日,魏某以“学校擅自录像、公开播放的行为构成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等理由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 元。,学校安装监视设备的注意事项,安装监视设备的合法性前提 安装监视设备的地点应当慎重选择 学生对自己被监视的知晓权 通过监视设备收集材料的合理使用 学生对个人监视记录的查看权和更正权,6.非法搜查,某寄宿制学校高中学生王某发现自己放在宿舍中电子词典不见了,立即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学校闻讯后组织教育处的老师对王某所在宿舍及周围宿舍的学生床、柜橱进行搜查,最终在学生吴某处发现了王某的电子词典。,7.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某中学初三在上数学课时,学生王某和李某因为借钢笔的事情起了冲突,王某骂了李某几句。李某一怒之下,将手中的钢笔向王某掷去。王某躲闪不及,被击中右眼,致使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26528元。为此,王某家长将教师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教师和李某承担医药费26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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