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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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讲座,重庆医科大学附一院输血科 张国珍,第四章 交叉配血,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二章 输血申请,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附件一 成分输血指南,附件二 自身输血指南,附件三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目录,七章内容,九大附件,第七章 输血,第六章 发血,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 贮存,第一章 总则,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附件四 内科输血指南,附件五 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指南,附件六 输血治疗同意书,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2、,附件七 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八 输血记录单,附件九 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制定规范的意义,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医院应如何做好临床用血的开源节流工作?,医院如何做好临床用血开源节流?,1. 各级医院有责任与义务进行献血法的宣传,普及血液知识,动员医务工作者带头无偿献血。 2. 医院应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输血指征。 3. 按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

3、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院如何做好临床用血开源节流?,我院献血法的宣传工作,我院医务工作者无偿献血,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我院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科学合理用血培训,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做到:能不输血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决不多输;如有输血指征应开展成分输血,尽可能不 输全血。若患者符合自身输血条件,则应积极开展 自身输血,不输或少输同种异体血。,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

4、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第一章:总则,1,2,3,4,完成常规血型鉴定,交叉配血及发血。,输血科 (血库) 的职责,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第二章:输血申请,第六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

5、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第二章:输血申请,术前自身贮血,第二章:输血申请,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亲友互助献血登记表,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

6、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主要有: 红细胞去除,白细胞去除,血小板去除。(手工法和机器法),第二章:输血申请,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患者床旁)当

7、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检查标本有无溶血或被稀释,实行签收制度) 第十四条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为什么必须用输血前3天之内的血标本配血?,因为此标本能代表病人当前的免疫学状态。如果患者近期输血或妊娠,可以刺激机体产生未知的抗体;不同的疾病状态也可影响配血试验的结果,所有这些改变发生的时间是不能预测的。因此,一般不能用上次配血留下、已超过3天的标本做配血试验。(特殊情况除外),第四章:交叉配血,第十

8、五条 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 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第四章:交叉配血,第十六条,交叉配血试验,同型输注,血浆,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 普通冰冻血浆,浓缩白细胞、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全血,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红细胞悬液、冰冻红细胞,冷沉淀,第四章:交叉配血,第十七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第四章:交叉配血,第十八

9、条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第十九条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码编号、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第二十条 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有关资料包括: 预约用血登记本、血液出入

10、库及领发登记本、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登记本、差错事故登记本、临床输血信息反馈及处理登记本、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登记本、输血器材及试剂质量检查登记本、血液报废登记本等。还应有用血日、月、年报表,各科室用血量及成分血比例统计表,各科室输血反应统计表等。,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第二十一条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第二十二条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第二十三条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

11、/m3为合格。,第六章:发血,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 取血 。 第二十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六章:发血,第二十六条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 .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 4.血浆呈乳糜状或灰色;,第六章:发血,第二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 当发生输血反应时,需重新对原始标本进行ABO

12、和Rh血型复查,重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第二十八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还 。,第七章:输血,第二十九条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内容,检查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第七章: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做以下工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 血型等,确认病人信息与配血报告相符,确认病人信息、配血报告与血液 相符,核对配血单,核对血液,核对病人信息,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输血,第七章:输血,第三十一条 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存。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

13、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为什么不能把静脉注射的药物直接加入血液内输注?,1.药物加入血液后,不仅可能因改变血液中的pH、离子浓度或渗透压,而使血液中的成分变性,甚至发生溶血,而且药物本身也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失效; 2.某些药物加入血液滴注会掩盖输血不良反应早期发现,特别是严重的溶血反应; 3.把药物加入血液的过程,增加了血液被污染的机会; 4.由于输血的速度慢,药物进入人体的速度也慢,故不易迅速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而及时发挥疗效。,第七章:输血,第三十二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

14、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第七章:输血,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第七章:输血,第三十四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第七章:输血,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核查: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

15、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第七章:输血,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核查: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朱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第七章:输血,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核查: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第七章:输血,第三十五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第七章:输血,第三十六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谢谢! 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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