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课堂 第5章 合伙(唐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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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合伙,主讲人:唐义红,第一编 民法总论,教学内容,一 合伙的概念 二 合伙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三 合伙的债务关系 四 合伙的内部关系 五 退火和入伙 六 隐名合伙 七 合伙的终止,一、合伙的概念,合伙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属于其他组织的重要类型,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合伙包括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与合伙企业。,(一)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进行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 (二)合伙财产 1.合伙财产的构成: 一般来说,合伙财产既包括合伙人的最初出资(含出资请求权),以及用出资资金购买和以其他方式

2、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在合伙的经营期间所取得的盈利和利息。 2.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民法通则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3.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在合伙关系中,全体合伙人应当作为一个整体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财产,同时各合伙人又要按其出资比例享有一定的财产份额。,二、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

3、追偿。” 合伙企业法第39条确认,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三、合伙的债务承担,(一)合伙经营事务的执行 合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二)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 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直接关系到各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其分配方法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各合伙人应按其在合伙中出资份额的比例分享盈利和分担亏损;,四、合伙的内部关系,(一)退伙 退伙,是指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在传统民法上,退伙分为声明退伙(又称任意退伙)和法定退伙。 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的退伙包括 协议退伙

4、 约定退伙 声明退伙 法定退伙等,五、退伙和入伙,(二)入伙,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第三人入伙应当以接受原合伙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前提,并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签订入伙合同成为新的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44条即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通常享有一致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一方对于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而分享其利益并分担其损失的合伙。 隐名合伙人只能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为出资,不能以劳务和信用出资。 隐名合伙人不得参加合伙的经营管理,对合伙仅享有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有限

5、的权利,如查阅权、分得利润权等。,六、隐名合伙,七、合伙的终止 合伙的终止,即合伙事业终结,合伙关系归于消灭。合伙解散是导致合伙终止的原因。 合伙的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合伙解散并不意味着合伙即终止。 合伙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办理 注销登记手续,合伙方终止。,案例分析,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2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意。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赔偿

6、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担?,2.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参考答案,1.(1)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2)由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只对合伙期间的债务负担连带责任,因为本案中甲已经退伙,对退伙后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2.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权利实现的顺

7、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无限责任。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该问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依照理论上的通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易言之,合伙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本案中,债权人应该首先要求以合伙财产作

8、为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个合伙人就不足之额连带负其责任。因为全部合伙财产只有4万元,不足以清偿丙的7万元债务,所以对于剩下的3万元债务,丙应该以其个人财产负补充连带责任,即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是问题是,甲同时负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重优先权理论,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务。,教学内容,第一节 合伙的概念 第二节 合伙的分类 第三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掌握非法人组织的概念、

9、特征及法律地位,合伙组织成立的条件及分类。,【教学要求】,一 合伙的概念,合伙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视为一种合同关系, 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所达成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共负盈亏并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协议。 主体是合伙关系中的每一个合伙人,不是合伙本身。 合伙属于其他组织的重要类型,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合伙包括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与合伙企业。,我国的法律规定:,第六章 合伙,1、民法通则第30条: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

10、动 2、合伙企业法第2条:指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区别,1、合伙企业,如甲乙二人合作设立一合伙企业做渔生意,则必须依照严格的设立程序去工商进行企业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然后进行营业,如将来不做了,则必须依据相应程序注销登记。 2、个人合伙,如甲乙二人到外地游玩,看到当地河豚非常好而便宜,于是二人一合计,决定各自掏腰包凑足1万元,买些回家乡,三天后全部出售,净赚8000元,于是二人各分4000元回家。,(一)概念 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订立合伙合同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

11、规定承担责任的组织。,(二)特征,1、合伙是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所组成的组织 2、合伙存在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3、合伙以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 4、每一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的对外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节 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概述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二、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财产,(一)合伙人出资合伙进行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二)合伙财产,1、合伙财产的构成 合伙财产是指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所构成的一切财产、权利和利益。 一般来说,合伙财产既包括合伙人的最初出资(含出资请

12、求权),以及用出资资金购买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在合伙的经营期间所取得的盈利和利息。 2、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我国民法通则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财产为合伙人共同共有财产。 3、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合伙关系中,全体合伙人应当作为一个整体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财产,同时各合伙人又要按其出资比例享有一定的财产份额。,三、合伙的债务承担,(一)合伙债务的概念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合伙债务的承担,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

13、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法第39条确认,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四、合伙的内部关系,(一)合伙经营事务的执行 合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1、共同决定权 2、执行权 3、监督权 4、请求权,四、合伙的内部关系,(二)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 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直接关系到各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其分配方法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各合伙人应按其在合伙中出资份额的比例分享盈利和分担亏损; 各合伙人

14、应按其在合伙中出资份额的比例分享盈利和分担亏损;有约定从约定。,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3.2) 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 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 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C,五、入伙和退伙,(一)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第三人入伙应当以接

15、受原合伙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前提,并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签订入伙合同成为新的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44条即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通常享有一致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二)退伙,所谓退伙,是指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在传统民法上,退伙分为声明退伙(又称任意退伙)和法定退伙。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的退伙包括协议退伙、约定退伙、声明退伙、法定退伙等。,退伙的分类:,协议退伙 法定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

16、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退伙,六、隐名合伙,所谓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一方对于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而分享其利益并分担其损失的合伙。 隐名合伙人只能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为出资,不能以劳务和信用出资。 隐名合伙人不得参加合伙的经营管理,对合伙仅享有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有限的权利,如查阅权、分得利润权等。,七、合伙的终止,合伙的终止,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使合伙事业终结,合伙关系归于消灭。即合伙事业终结,合伙关系归于消灭。合伙解散是导致合伙终止的原因。 合伙的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合伙解散并不意味着合伙即终止。 合伙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办理 注销登记手续,合伙方终止。,合伙终止的原因:,1、合伙的存续期限届满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不具有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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