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深圳当前环卫管理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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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4 页浅谈深圳市当前环卫管理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作者:储诚群(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法律顾问)2012 年 2 月 1 日于深圳城市环境卫生作为反映城市面貌的一个重要窗口, 是城市经济发展、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最直观的体现。目前深圳市行政区1952.8 平方公里、建成区787.9 平方公里,辖 6 个行政区、 2 个新区,常住人口 876.83 万,实际管理人口约 1400 万。城市环境卫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提出了“打造全国最干净、最优美的城市”的目标, 深入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使城市环卫质量明显提升。特别是

2、2011 年,我市通过举办大运会,围绕“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 ,积极开展环卫工作,使得城市面貌显著改观。但是,我市在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到城市环境卫生的质量和服务, 妨碍了环卫行业的良性发展。 突出问题如下:一、环卫经费未严格按政策落实执行近年来,我市对市政道路的环卫实行分级管理、按级核费。环卫经费参照政府制定的环卫清扫保洁指导单价,由各市、区财政拨付和执行。2009 年,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的意见( 深府20095号)文件,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环卫清扫保洁外包单价标准。但在具体执行中, 各区并未严格按政策文件落实执行,

3、各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单价标准不一,差距悬殊,造成各区环卫发展不平衡的格局。“5 号文件”出台后,各区先后作出回应,但执行不到位也不同步。其中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环卫清扫保洁单价的平均价由原来的5 元/ 年提高至 10 元/ 年以上,南山区由原来的 5 元/ 年提高至 6.7 元/ 年, 宝安区由原来的 3.3 元/ 年提高至 6.5 元/ 年,光明新区由2.9 元/ 年提高至 4.5 元/ 年,坪山新区维持在 3-5 元/ 年左右,龙岗区虽然于 2009年出台了提高环卫清扫保洁单价的相关文件,但至今仍未落实,平均价仍维持在4 元/ 年左右。由于各区环卫清扫保洁差距悬殊, 直接导致了各区环境卫生

4、质量和管理存在巨大差异,与当前我市推行的 “特区一体化”、同城同标准同单价的要求相违背。二、环卫企业经营成本增加,环卫经费未同步调整近年来物价飞速上涨, CPI 节节攀高。作为劳动密集型的环卫企业,随着第 2 页 共 4 页人工工资的不断上调和车辆燃油价格不断升高,企业经营成本大幅增加, 然而环卫清扫保洁单价和垃圾清运单价多年来未作调整,使得环卫企业的经营更是雪上加霜。在最近 5 年,我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断上调,特区外最低月工资标准由 2007 年的 700 元/ 月调到 2008 年的 750 元/ 月,再调到 2009 年的 900元/ 月;特区内由 2007年的 810元/ 月调到 2

5、008年的 850 元/ 月,再调到 2009年的 1000 元/ 月;到 2010 年,特区内外统一调整为1100元/月,2011 年统一调整为 1320 元/ 月。虽然各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实行了统一,但各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单价仍然未统一,也未同步调整。2012 年 2 月 1 日起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 元,与 2007 年相比标准涨幅接近100% ,再加上人员加班费、社保、高温补贴的普遍上调,目前每月单一人工成本已达2600元左右,与 2007年相比,特区内单一人工成本增加约 1600 元,特区外增加约1700元,增幅分别达160% 和 189% ,如一家拥有三千名员工的环卫

6、企业,与2007 年相比,该环卫企业每月直接增加人工成本达 480-510 万元。同时,随着环卫作业车辆燃油价格升高,环卫设备维修保养成本和清洁物料成本不断增加, 导致环卫企业经营困难。在当前,我市环卫清扫保洁单价仍参照 7 年前的标准,甚至个别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单价远远低于参照标准,在环卫企业经营成本不断增长的情况下, 环卫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 最终严重亏损,企业不得不采用各种手段规避。这将造成深圳环境卫生质量大幅下降,环卫工人停工集体上访, 劳动纠纷增加,给社会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这样即不利于整个环卫工作大局的稳定,也不利于我市环卫事业的长远发展。三、环卫招标合同条款过于僵化深圳市出台的有

7、关市政清扫保洁经费的文件和环卫招标合同文件,均未设臵类似“环卫经费随最低工资标准及CPI指数等变化相应调整” 的具体明确条款。目前,我市的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合同签订的期限一般为3-5 年。在合同期内,每遇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化时,因缺乏政策和文件支持,无法灵活调整环卫经费,致使企业经营困难。即使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通过繁琐的程序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提交申请并层层上报审批,最终也未得到解决。另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相关规定,凡签定采购合同的项目调整经费达到中标金额的10% 以上就要重新招标。这使企业在合同期内第 3 页 共 4 页因重大活动等额

8、外支出无法得到补贴,环卫企业无奈地承受更大的成本压力。四、环卫作业车辆缺乏道路通行权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均实行大型车辆分时段禁行与限行管制,如违反规定将受到严厉处罚。由于环卫工作的动态性,在道路禁行与限行时段,环卫作业车辆经常需执行突发事件、重大活动、节日或特殊任务的应急服务,以保障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水平。但因交管部门核发临时牌照数量有限,且通行时间、路段都有限制, 因此受到交通处罚的现象十分普遍,这让环卫管理单位与环卫企业都非常矛盾且苦不堪言。五、环卫服务招投标中出现恶性竞争近年来,我市环卫服务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实行环卫作业管干分离,并限定了环卫服务企业准入门槛, 全面推行公开招投

9、标制度。 但招标项目评分规则设臵的价格分权重过高, 有些项目甚至仍采用最低价评分办法,导致一些企业为了争取环卫服务项目,采取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低价中标,降低了许多管理优良的环卫企业的中标机率。而那些低价中标的企业为保障自身利益,在车辆配备等硬件设施方面无法实现承诺,往往达不到基本的机械化作业要求,严重影响到市容环境的服务质量。同时,个别招标文件存在区域歧视条款,排除了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优良环卫企业,妨碍了环卫行业的良性发展。针对我市在环卫管理中存在的以上突出问题,建议解决办法如下:1、提高环卫清扫保洁单价,落实同城同价同标准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原特区外各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执行的单价普遍低于市内各

10、区,在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上也存在着较大差距。但深圳已实行“特区一体化” ,为了配合深圳市环卫管理一体化、环卫作业及质量标准一体化,龙岗区、南山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应尽快增加环卫经费投入,将环卫清扫保洁单价调整为市内各区同一水平,缩小环卫投入上的差距, 以保证深圳市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升。2、制订新的环卫指导价格,建立与成本上涨同步变化的联动机制我市出台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卫生保洁收费政策的通知(深价联字200551号)及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的意见(深府20095 号)文件以来,深圳环卫清扫保洁单价与垃圾清运单价已多年没有作新的调整。在此期间,环卫企业的经营成本却随最低工资标准、住房

11、公积金提取等强制性政策调整和车辆燃油费、物料费等不断攀升而巨幅增加,形成了严第 4 页 共 4 页重的成本超支, 甚至亏损。因此,政府必须尽早着手制订新的环卫指导价格文件。同时,考虑到目前的环卫服务合同期均为三至五年,时间跨度较大,可在合同中设臵“当影响行业经营成本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环卫经费随变化作相应调整” 的条款,即建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物价上涨与环卫单价上调的联动机制,并有明确具体的调整办法、程序和调整比例、幅度等。3、根据环卫工作的特殊性,给予必要的特殊待遇由于环卫作业需要进行不间断连续作业和机动作业,普遍存在作业定量难、定时难、考勤难的问题,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

12、已显得越来越不合理。 因此,建议在环卫行业的企业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避免以标准工时制出现大量加班而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和劳动纠纷增多,更好的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另外,为了及时保障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和市容市貌,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作好协调, 给予环卫作业车辆特许道路通行权,充分考虑环卫工作动态管理特性,在环卫作业车辆执行应急与突击任务时,不受常规交通限制。4、落实环卫相关政策文件,指定市级领导督办在五届三次政协常委会上,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通报关于环卫管理方面提案交办时,要求切实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并在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按照政府预算指导价格标准提高环卫清扫

13、保洁单价标准,但各区相关部门至今仍然杳无音信, 没有落实。建议市政府明确督办人员, 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政府的政策和文件执行。5、加强环卫服务招标监管,建立全市统一标准和办法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环卫招投标的监管,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调低评分规则中价格权重,客观考量环卫服务企业的资质、信誉、业绩、纳税、社保、资产规模、技术设备、管理人员素质等综合实力因素,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同时,建议市政府针对环卫服务的招投标建立统一标准、统一评分规则和管理办法,各区采购单位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私设歧视条款。最后,希望政府积极扶持和发展一批优良的环卫企业,加快特区环卫一体化,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使环卫管理走向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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